专栏名称: 中金固定收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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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固收·信用】中国信用债评级调整周报

中金固定收益研究  · 公众号  · 理财  · 2024-12-30 18:00

正文

中金研究

本周评级行动共32项,其中关注行动32项,涉及1项中金评分调整:瓯江建投中金评分由5-上调至5。



评级行动列表




中金点评



本周评级行动共32项,其中关注行动32项,涉及1项中金评分调整,瓯江建投取消监事会及监事并成立审计委员会,考虑到温州市经济发展和财力水平较强,区域融资环境较好,我们上调公司中金评分一档至5。其余发行人中金评分维持不变,其中沈阳地铁、太湖新城、江西铁航、淄博高新、湛江交通、厦门城建、柳州城投、玉环国投、内江建工、大足实业、双桥经开涉及人事变更,津城建、盐城海兴、海江投资、富阳建投、遂宁兴业涉及资产划转,哈尔滨城投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南京地铁、福州城投、台州国资、天府投资取消监事会,嘉定国资减资退出嘉尔沃公司部分股权,南京新港涉诉,岩贵中土控股股东云岩国控及其法定代表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昆明城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安庆滨江扩大经营范围,金川股份拟回购股份,漳州交发董事长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凌源钢铁、杭州湾、海盐国资控股股东变动。具体分析如下:


►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发布公告称,根据相关任免通知,巴放不再担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董事职务,由宁兴华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述人员变更已经有权机构批准,暂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告另称,本次相关人事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董事会及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已作出决策的有效性产生影响。中金评分维持4+。


►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将所持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集团”)17.80%股权划转至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国资委”),天津市国资委将所持天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30.00%股权和天津国兴资本运营有限公司49.00%股权划转至公司。上述股权划转完成后,公司对轨道交通集团持股比例降至68.54%,天津市国资委及其他天津市市属国企通过天津津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津轨企管”)向轨道交通集团进行增资扩股。(2)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同意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津轨企管以货币方式对轨道交通集团进行单方增资,增加投资金额约为591.80亿元,公司放弃对轨道交通集团等比例增资。增资完成后,轨道交通集团注册资本增至567.38亿元,津轨企管持有轨道交通集团约50.6995%股权,公司持有轨道交通集团约49.3005%股权(最终持股比例不高于49.9%,以工商登记变更为准),轨道交通集团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3)公告另称,公司将会同主承销商,对于已触发持有人会议召集条件的相关债项尽快召集持有人会议。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3日发布召集持有人会议公告。(4)针对上述事项,联合资信已与公司取得联系并了解相关情况,上述丧失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及股权转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①经营方面:本次事项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板块中不再包含轨道交通业务,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高速公路及其附属业务、环境与水务、置业和其他综合开发。②财务方面:本次事项完成后,联合资信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测算,公司合并口径资产总额预计减少23.79%;负债总额预计减少31.29%;营业总收入预计减少9.89%;利润总额预计减少12.91%;公司资产负债率由66.98%降低到60.39%。中金评分维持4+。


►      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发布公告称,根据母公司哈尔滨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决定聘任张岩海同志任哈尔滨城投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委派李威巍、常林、张媛担任哈尔滨城投外部董事,杨树江不再担任公司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应佳青、刘英琪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告称公司相关人员变动为正常人事变更,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2)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发布公告称,2024年12月13日,子公司哈尔滨市城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控公司”)收到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2020年7月,投控公司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在道里区新农镇、新发镇占用679,185平方米土地开工建设机场第二通道迎宾路高架(省道老机场公路改造)一期工程主体工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做出如下行政处罚:①责令投控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679,185平方米土地;②没收90,586平方米其他农用地和一般耕地上的新建道路上的桥梁及建筑物;③对非法占用的土地合计罚款8796万元。公告称公司及投控公司对《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和处罚结果无异议,将积极采取措施消除此次处罚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截至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及投控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事项,对公司资产规模、偿债能力和还本付息无重大不利影响。中金评分维持4。


►      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新世纪评级关注,根据新城集团2024年12月16日发布的《公告》,因人事与工作的需要,公司监事发生变动。根据2024年12月出具的《股东会决议》,公司股东同意公司不设监事会、不设职工监事,免去蔡俊锋、李谷兰、吴佳蓉担任的公司监事职务。上述人员任免变动已经相关有权机构决议审议通过,目前工商变更登记尚在办理中。新世纪评级经过与新城集团沟通了解到,上述人事变动属于正常调整不会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从事无锡市太湖新城中心区范围内的基建等,实控人为无锡市国资委,综合考虑维持公司中金评分4-不变。


►      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联合资信关注,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发布了《公告》称,经公司股东决议批准,同意公司不设监事,免去韩结、贺红军同志公司监事职务。公司董事会中设有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截至2024年12月20日,取消监事会前后的业务交接工作已经完成,后续相关工作将有序开展。公司另称,公司取消监事会属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事项,对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对董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的决策有效性不会产生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上述重大事项,联合资信已与公司取得联系并了解相关情况,公司监事会取消后,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暂未对公司信用水平造成重大影响。公司是南京市市级主要平台,主要负责地铁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综合考虑维持公司中金评分3不变。


►      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新世纪评级关注,根据公司2024年12月20日发布的《公告》,公司将持有的盐城市海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江苏月亮湾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股东盐城市海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末,上述两项标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合计数分别为65.01亿元和17.13亿元,当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合计数分别为7.73亿元和0.13亿元,分别占公司合并报表相应科目的10.77%、5.66%、16.99%和6.32%。公司本次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已经批准,目前公司已按照相关批复文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新世纪评级经过与公司沟通了解到,上述事项系公司业务梳理而进行的资产划转,不涉及丧失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新世纪评级认为,上述事项尚未对公司信用质量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业务以盐城市黄海新区内工程代建、安置房项目为主,综合考虑维持公司中金评分5+不变。


►      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新世纪评级关注,根据公司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公告》,按照上海市嘉定区区委、区政府审议通过的《实施方案》整体要求,公司拟通过单方面减资退出上海嘉尔沃投资有限公司30%股权。减资完成后,嘉尔沃公司注册资本由10亿元变更为7亿元,减资退出价格按照审计评估确定的价值(即嘉尔沃公司30%股权)确认,审计评估基准日拟定2024年10月31日。截至2023年末,嘉尔沃公司资产总额为13.59亿元(占比8.39%),净资产为9.71亿元(占比23.07%)。2023年,嘉尔沃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28亿元(占比12.69%),实现净利润0.07亿元(占比16.37%)。2024年前三季度,嘉尔沃公司资产总额为13.95亿元(占比8.24%),净资产为9.34亿元(占比21.52%),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21亿元(占比12.05%),净利润-0.37亿元。新世纪评级经过与公司沟通了解到,本次减资退出嘉尔沃公司部分股权,公司预计收到转让价款3亿元,预计该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为净资产减少4亿元。该事项已取得公司相关决策机构批复及决议,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1月18日审议通过了《议案》,并出具了《会议决议》。截至2024年12月24日,该事项尚未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新世纪评级认为,本次减资退出嘉尔沃公司部分股权将导致公司资产总额和净资产规模下降,但目前未对公司信用质量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是上海市嘉定区平台,主要负责园区二次开发及运营、金融服务以及资产租赁、会议服务等业务,综合考虑维持公司中金评分5+不变。


►      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联合资信关注,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发布诉讼进展公告称,2022年11月,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季昌群、南京新港向平安信托偿还本金13.04亿元和罚息2.66亿元;2、季昌群、南京新港向平安信托支付本案所产生的律师费40.00万元;3、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由季昌群、南京新港承担。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平安信托对南京新港的诉讼请求,南京新港不承担担保责任。平安信托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审理,南京新港于2024年12月6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判决结果如下:季昌群、南京新港向平安信托偿还本金13.04亿元,支付罚息2.66亿元,支付律师费用40.00万元;一审案件受理费789.39万元、保全费0.50万元,由季昌群、南京新港共同负担;鉴定费10.00万元,由南京新港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789.39万元,由季昌群、南京新港共同负担。诉讼进展公告另称,南京新港最近一年不存在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上述事项对公司正常经营预计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公司最新披露的2024年三季报,截至2024年9月底,公司资产总额735.26亿元,较2023年底增长3.71%;所有者权益合计308.97亿元(含少数股东权益141.08亿元),较2023年底增长6.45%。2024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94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6.47%;实现利润总额17.7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82%。针对上述重大事项,联合资信已与公司取得联系并了解相关情况,本次案件系南京新港、季昌群与平安信托的借款合同纠纷,因债务人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发生逾期,平安信托要求公司对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逾期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根据诉讼进展公告,公司正采取措施,研究应对方案。公司是南京市经开区平台,主要业务包括园区开发业务、房地产开发业务,综合考虑维持公司中金评分5+不变。


►      贵阳云岩贵中土地开发基本建设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云岩区重要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土地整理业务主体,控股股东为贵阳市云岩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云岩国控”)。贵阳市为贵州省会,云岩区为贵州主城区之一、贵州省政府所在地,云岩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9.7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48.46亿元。根据公开信息查询,云岩国控及其法定代表人于2024年9月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且根据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2024年11月20日的公示,云岩国控持有的19,383.57万元云岩贵中股权被冻结,冻结期自2024年11月20日至2027年11月19日。远东资信与云岩国控取得联系并了解相关情况,根据云岩国控提供的《情况说明》,上述事项主要系云岩国控子公司贵阳云岩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产投公司”)于2021年向浙江百里集团有限公司(“百里公司”)借款4,000万元,上述借款到期后产投公司与百里公司未就还款方式达成一致意见,故百里公司于2024年4月向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诉讼保全),而云岩国控系该笔借款业务的担保人,进而导致云岩国控涉诉及被限制消费。就相关事项,云岩国控计划近期内协商解决。远东资信对此表示关注。中金评分暂时维持5不变。


►      昆明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重要的土地整理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主体。昆明市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55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837.79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47.23亿元。根据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发布的公告,公司将巫家坝J片区部分市政路网建设工程(“该项目”)发包给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三建”);2021年9月30日,南通三建未经公司同意,与云南广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毅公司”)签订《分包合同》,将其承包的该项目部分工程分包给广毅公司施工,因南通三建未能支付广毅公司分包工程款,广毅公司将南通三建及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南通三建为违法分包,与广毅公司签订的分包合同无效,并根据其与广毅公司的工程签证,判令南通三建支付广毅公司工程折价款1056.62万元,公司在应付南通三建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截至2024年12月20日,公司对南通三建应付工程款余额750.83万元,因南通三建工程款账户已被其多家合作单位申请冻结,公司在未收到其他相关法院通知前,无法向其支付工程款,故本案因无法执行,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告另称,公司与相关当事人尚在沟通中。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至2024年12月23日,公司本部共有9笔被执行案件(含1笔失信被执行案件),执行标的合计2.00亿元。针对上述重大事项,联合资信已与公司取得联系并了解相关情况。联合资信认为,上述事项可能对公司再融资能力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并对此表示关注。中金评分已为5-最低档,本次维持不变。


►      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安庆市迎江区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迎江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0.3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6.70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18亿元。2024年12月6日,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调整扩大了公司的经营范围。截至2024年12月6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领新的营业执照。公告称,经营范围变更系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调整,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东方金诚对此表示关注。中金评分暂时维持5-不变。


►      江西省铁路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内铁路的建设投资及运营主体,江西省2023年一般预算收入3060亿元,一般预算支出7501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115亿元。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发布《公告》。《公告》称,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通知1》,经江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免去温治明的江西省铁路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通知2》、《通知3》,经江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刘震华任江西省铁路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通知4》,经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傅康生同志任江西省铁路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公告》还称,上述人员变动情况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进行,已完成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完成。在新任董事长正常履职前,暂由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刘震华同志代为履行职责。中诚信国际认为上述人员变更事项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暂无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信用水平无实质影响。由此关注。中金评分维持4+。


►      淄博高新城市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淄博高新区主要平台,淄博高新区2023年一般预算收入57亿元,一般预算支出61.8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2亿元。根据公司2024年12月13日发布的《公告》,经公司股东决议,委派王雪鹏、邢建业、张宁为公司董事,免去李准、曹铠、王铸董事职务;指定王雪鹏为董事长,免去李准的公司董事长职务。经公司董事会决议,聘任邢建业为公司总经理,李准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张宁、李烜岳、田昭兵为公司副总经理,曹铠、王铸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董事、副总经理张宁担任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新世纪评级经过与公司沟通了解到,此次变更属于公司正常的人事调整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2024年12月24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工商变更备案手续。新世纪评级认为,上述事项暂未对公司信用质量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由此关注。中金评分维持5。


►      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营湛江交投的投资建设。2023年湛江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3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为61亿元。根据湛江交投2024年12月20日发布的公告,根据湛人社的《通知》,经湛江市人民政府2024年12月14日批准,王熠任公司总经理。王熠历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余分行公司部票据中心主任,新余市北水镇公务员副主任科员,新余市发改委资源枯竭转型办、农经科副主任科员,新余市发改委地区经济科主任科员,新余吉合作办负责人(正科级),新余市新余吉合作示范区管委会经济发展部部长,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新世纪评级经过与湛江交投沟通了解到,本次总经理变动为公司正常人事调整,对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偿债能力及已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无不利影响。目前上述事宜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程序。新世纪评级对此表示关注并认为,本次人事变动目前未对公司信用质量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考虑此次人事变更对公司经营影响不大,暂维持公司中金评分4-不变。


►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控股公司,资源储备较丰富,但部分原材料仍需外购。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拟定向回购12家小股东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和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拟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55%,其余股东所持股份保持不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股人股份保持不变。上述股份回购后,公司总股本由229.47亿股减至202.95亿股,公司现注册资本为229.47亿元,拟变更后注册资本202.95亿元。经评估,此次回购资金总额107.23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净资产的14.54%,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与外部融资方式解决。截至2024年12月19日,上述事项已经公司有权机构决议通过,尚未进行工商变更。减资事项触发部分存续债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及持有人会议提议召开情形,需关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及会议结果。中诚信国际对此表示关注并认为,上述减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未对信用等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涉及资金规模较大,可能会导致阶段性融资规模上升,进而对部分财务指标产生一定影响。考虑本次事项后续进展尚待观察,暂维持公司中金评分4+不变。


►      福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片区综合开发与改造及保障房建设主体。2023年福州市一般预算收入754亿元,一般预算支出910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01亿元。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发布公告称,根据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需要、国务院国资委《改革实施方案》和福州市国资委《通知》等文件,免去徐小骄同志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免去王晓晖、林城同志公司监事职务。此后,公司出具《免职通知》,免去林露曦、张沂同志公司职工监事职务。本次人员变动后,公司将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相关职责将统筹整合至即将设立的审计委员会,本次人员变动对企业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不利影响。公司正在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上述监事变动工商变更备案手续正在办理当中。针对上述事项,联合资信已与公司取得联系并了解相关情况,联合资信认为上述人员变动对公司信用水平暂未造成重大影响,由此关注。公司中金评分维持3-不变。


►      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漳州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有资产运营主体。2023年漳州市一般预算收入279亿元,一般预算支出522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71亿元。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蔡艺良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漳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公告另称,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漳州市委决定由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林长河同志临时负责全面工作。针对上述事项,联合资信已与公司取得联系并了解相关情况,联合资信认为上述事项暂未对公司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由此关注。公司中金评分本次维持4-不变。


►      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2023年厦门市一般预算收入932亿元,一般预算支出1085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676亿元。根据厦门城投2024年12月20日发布的公告,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通知》文件精神,李由任厦门城投总经理,免去徐元元的厦门城投总经理职务。截至2024年12月24日,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办理工商变更手续。新世纪评级经与公司沟通了解到,本次人员变动属于公司正常人员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新世纪评级认为,上述事项未对公司信用质量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由此关注。公司中金评分维持4+不变。


►      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柳州市重要的基础设施投建主体。2023年柳州市一般预算收入157亿元,一般预算支出379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31亿元。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根据股东广西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人事任免通知,任命罗胜驱为公司董事、董事长,委派李峰任公司外部董事,同时免去张浪涛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免去何立图公司外部董事职务;根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免去蒋平安公司职工董事职务,选举张琳担任公司职工董事。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经完成。公告称本次人员变动系公司正常人事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针对上述事项,联合资信已与公司取得联系并了解相关情况,联合资信认为上述事项未对公司信用水平造成重大影响,由此关注。公司中金评分维持5-不变。


►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鞍钢集团有限公司(“鞍钢集团”)的《告知函》:鞍钢集团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的批复,同意鞍钢集团无偿划入朝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朝阳市国资委”)持有的公司7%股权,本次划转尚需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公司由鞍钢集团持股56%,朝阳市国资委持股34%,辽宁省国资委持股10%;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由朝阳市国资委变更为鞍钢集团,最终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鞍钢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控股的大型钢铁集团,规模优势显著,资本实力强。联合资信认为,本次股权划转后,公司或将在原燃料供应、生产技术及效率、区域市场竞争等多方面获得助益,整体竞争力有望得到提升。中金评分维持5+不变。


►      绍兴市上虞杭州湾经开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为上虞杭州湾经开区主要平台,实控人为上虞区国资委,主要负责杭州湾经开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等业务。2023年上虞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67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70.7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50亿元。根据公司2024年12月10日发布的《公告》,根据绍兴市上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批复》同意将绍兴市上虞海韵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海韵公司”)10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上虞区国资委;将上虞区国资委持有的公司51%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海韵公司,划转基准日为2024年9月30日。上述国有股权划转后,同意将海韵公司更名为“绍兴市上虞杭州湾经开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虞经发集团”)。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公司控股股东由上虞区国资委变更为上虞经发集团,实际控制人为上虞区国资委。截至2024年12月19日,本次公司股权变更及控股股东更名事项已履行相关变更程序。新世纪评级经过与公司沟通了解到,上述变更是为有效统筹集聚国有资源要素,提升国有企业资本实力和融资能力,实现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切实强化对杭州湾经开区整体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变更后公司的业务范围及职能定位均无变化。新世纪评级认为,本次股权调整未对公司信用质量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由此关注。中金评分维持5+不变。


►      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是镇海区主要平台,主要从事宁波市镇海区保障房建设、土地整理等业务,并承担部分公用事业服务。2023年镇海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9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10亿元。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和2024年12月17日分别发布了《拟进行资产划转的公告》(“公告1”)和《资产划转进展的公告》(“公告2”)。公告1称,为推进镇海区属国有企业专业化整合,镇海区拟推进新一轮区属国企整合重组,公司主责主业定位为产业园区、酒店、投资、贸易等业务板块。为实现上述目标,公司拟将宁波明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明洲集团”)45%股权和宁波市镇海区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经贸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宁波市镇海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本次资产划转将导致公司2023年末合并口径总资产减少8.22亿元,占比2.47%;净资产减少8.02亿元,占比7.68%;利润总额减少0.61亿元,占利润总额比例为60.56%。根据公告2,公司已完成本次资产划转事项及相关工商登记变更。针对上述资产划转事项,联合资信已与公司取得联系并了解相关情况。联合资信认为本次资产划转导致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均呈不同程度下降,但公司仍是宁波市镇海区园区开发建设运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及公用事业运营的重要主体,由此关注。中金评分维持5+不变。


►      杭州富阳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为杭州市富阳经开区主要平台,主要负责经开区内的土地开发整理、基建和安置房建设,同时涉及物业租赁业务等。2023年富阳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54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41.3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62亿元。根据公司2024年12月16日发布的公告,出席公司县城新型城镇化专项企业债券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表决通过了《议案》。2024年7月,根据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下发的批复,由杭州富阳产业园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有偿收购公司持有的佰赛时(杭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49%股权,具体收购价格以评估报告为准。现根据《批复2》,由产业园集团有偿收购公司持有的佰赛时51%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产业园集团将持有佰赛时100%股权,佰赛时所持有的银湖中试产业园项目以及银湖生物信息产业园项目亦一并划转至产业园集团,本期债券募投项目中的银湖中试产业园项目以及银湖生物信息产业园不再纳入公司合并口径。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富阳开投是本期债券的法定偿债人,为保护本期债券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将与产业园集团签署银湖中试产业园项目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以及银湖生物信息产业园项目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产业园集团将银湖中试产业园项目以及银湖生物信息产业园项目收益权无偿转让给公司,直至本期债券兑付完毕,上述项目开始运营后,产业园集团应将产生的收入按照年度转入公司账户内,保障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公司每年收到的收入优先用于偿还本期债券本息,直至本期债券兑付完毕。当本期债券募投项目净收益无法完全覆盖用于项目建设部分的债券本息和时,公司将使用日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经营性收入对剩余未覆盖部分进行还本付息,保证本期债券的兑付。新世纪评级经过与公司沟通了解到,佰赛时2023年末净资产为2.00亿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为 0.72%。本次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系公司运营过程中正常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2024年12月20日,佰赛时股权转让事项尚未完成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且公司尚未与产业园集团签署银湖中试产业园项目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以及银湖生物信息产业园项目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新世纪评级认为,上述事项尚未对公司信用质量及本期债券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由此关注。中金评分维持5不变。


►      海盐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为嘉兴市海盐县主要平台,主要负责海盐县基建、土地开发、保障房建设、水务及产品贸易等业务。2023年海盐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54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8.5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16亿元。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发布了《公告》。公告称,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海盐县财政局将持有的公司92.0815%股权无偿划转给海盐县盐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海盐县盐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海盐县财政局。本次股权划转后,海盐县盐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海盐县财政局100%持股)持股公司92.08%股权、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公司7.92%股权。公告称,在股权变更前后公司均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保持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体系,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公告称,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2024年12月23日,上述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针对上述事项,联合资信已与公司取得联系并了解相关情况,认为上述事项暂未对公司信用水平造成重大影响,由此关注。中金评分维持5+不变。


►      玉环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为台州市玉环市主要平台,主要负责玉环市基建、土地整理和自来水销售等业务。2023年玉环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70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2.9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46亿元。2024年11月8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为张黎曙。根据玉环市财政局《批复》,由李辉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指定李辉为法定代表人及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同时免去张黎曙的法定代表人职务。公司已于2024年11月6日完成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为李辉。公司公告称,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上述变更事项未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东方金诚由此关注。中金评分维持5+不变。


►      台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是台州市主平台,控股城投、交投和金融投资集团,区域重要性较强,负责台州市基建与路产建设运营。2023年台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4.28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618.3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6.61亿元。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发布了《公告》。公告称,根据《通知》,公司董事会成员进行调整,董事会成员由李战胜、叶卫忠、胡冰凌、林颖、阮仁超、江志东及许敏颖7人组成,曹洁冰、乔斌不再担任公司外部董事;同时撤销公司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派阮仁超、林琳为公司监管专员,并行使监管职责,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针对上述事项,联合资信已与公司取得联系并了解相关情况,认为上述事项暂未对公司信用水平造成重大影响,由此关注。中金评分维持4不变。


►      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为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主要平台,实控人为海洋示范区管委会,承担了瓯江口新区所有基础工程建设任务。2023年温州海洋示范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1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1.9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7亿元。根据公司2024年12月19日出具的公告,公司根据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股东决定》将取消监事会和监事,并设置审计委员会,重新修订公司章程。截至2024年12月19日,本次取消监事会及监事并成立审计委员会的事项已经有权机构决议通过,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已完成。新世纪评级经过与公司沟通了解到,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东决定》,取消监事会及监事并设置审计委员会。新世纪评级认为,上述事项暂未对公司信用质量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由此关注。考虑到温州市经济发展和财力水平较强,区域融资环境较好,我们上调公司中金评分一档至5。


►      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为内江市次要平台,主要从事新城的基建业务。2023年内江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21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3.9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8.70亿元。2024年12月16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根据内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务任免通知1》,黄燕同志任公司外部董事(兼);免去吴文斌同志公司外部董事职务。根据内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务任免通知2》,同意刘勋同志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免去吴芝奇同志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职务。针对上述事项,联合资信已与公司取得联系并了解相关情况,本次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外部董事变更属于正常人事变动,截至2024年12月24日上述人员已到位履职,公司预计于2025年1月完成工商登记变更,联合资信认为上述事项对公司偿债能力暂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由此关注。中金评分维持5不变。


►      遂宁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为遂宁市主要平台,负责遂宁经开区南片区、河东新区、安居区和射洪市范围内的基建业务。2023年遂宁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64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37.3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0.04亿元。2024年12月18日,公司发布了《公告》。公告称,根据遂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和有权机构批准,公司将射洪市的7家子公司无偿对外划转。根据公告,所划转的7家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净资产和2023年营业收入合计分别为74.37亿元、37.13亿元和5.24亿元,分别占公司2023年(末)财务指标的6.91%、7.01%和8.07%,所划转的7家公司2023年净利润合计-1.29亿元。根据公司反馈,所划转公司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砂石建材、粮油销售、物业管理等。公司公告称,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本次无偿划转资产事项未触发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本次资产划转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针对上述事项,联合资信已与公司取得联系并了解相关情况,联合资信认为上述变动使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和营业收入均有所下降,对净利润有一定正面影响,公司仍是遂宁市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体,由此关注。中金评分维持5不变。


►      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是成都市天府新区主平台,主要业务包括代建管理、园区开发、商品销售等。2023年天府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31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10.2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3.69亿元。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发布《公告》。《公告》显示,根据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根据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根据新的公司章程约定公司不设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代行监事会职责。根据《职务任免的通知》,免去马海宾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职务。截至2024年12月20日,本次人员变动相关职务任免正在按有关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公司撤销监事会和设立审计委员会事项尚未完成工商变更。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相关职责。根据《公告》,本次人员变动为公司正常人事变动,对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新世纪评级经过与公司沟通了解到,本次人员变动系根据2023年12月29 日修订通过的新《公司法》进行的调整,属于正常人事变动。新世纪评级认为,本次变动尚未对公司信用质量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由此关注。中金评分维持5+不变。


►      重庆大足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是大足区主平台,公司主要从事大足区主城区、工业园区、大足高新区范围内的基建和土地开发整理业务。2023年大足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53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8.1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1.43亿元。东方金诚关注到,2024年11月25日,大足实业发布了《公告》。公告中披露,根据公司股东批复,免去胡承勇的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任命蒋远方为公司董事、董事长;委派蒋远方、金洪科、刁军华、贾枫、唐颖为公司董事;提名金洪科为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选举张静芸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职务。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同意免去胡承勇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务,并聘请金洪科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同意免去李伟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并聘请金洪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股东批复,公司不设监事会或监事,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刁军华、贾枫、张静芸成员组成,原任职人员同时免去。根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免去陈洪、陈晓旭在公司的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本次人员变动已完成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完成工商备案登记相关变更程序。根据公司公告,上述人员变动及取消监事会并成立审计委员会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策有效性产生影响。上述人员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仍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东方金诚由此关注。中金评分维持5不变。


►      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为重庆市大足区双桥经开区主要平台,实控人为双桥经开区管委会,从事双桥经开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及保障房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业务。2023年大足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53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8.1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1.43亿元。东方金诚关注到,2024年11月25日,双桥经开投发布了《公告》。公告中披露,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双桥经开投股东重庆新双圈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决定:李伟同志任双桥经开投董事长、董事;免去蒋远方同志的双桥经开投董事长、董事职务。截至2024年11月25日,公司已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完成工作交接等相关程序。上述人员变动的工商变更备案手续已经办理完成。根据公司公告,本次人事调整属于公司正常的人事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稳定。上述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影响公司各项决议的有效性。东方金诚由此关注。中金评分维持5不变。


本周评级调整涉及多支交易所债券,不涉及质押回购资格变动。



图表1: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资料来源:W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2: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续)



资料来源:W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3: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续)



资料来源:W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4: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续)



资料来源:W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5: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续)



资料来源:W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6: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续)



资料来源:W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Source

文章来源

本文摘自:2024年12月30日已经发布的《中国信用债评级调整周报》

雷文斓 分析员  SAC 执业证书编号:S0080518070015

许   艳 分析员 SAC 执业证书编号:S0080511030007 SFC CE Ref:BBP876

王瑞娟 分析员 SAC 执业证书编号:S0080515060003  SFC CE Ref:BSU042

于   杰 分析员 SAC 执业证书编号:S0080521080003

邱子轩 分析员 SAC 执业证书编号:S0080522090001

汪   晴 分析员 SAC 执业证书编号:S0080522010002

万筱越 分析员 SAC 执业证书编号:S0080522070004

王若阳 分析员 SAC 执业证书编号:S0080523050006

袁文博 分析员 SAC 执业证书编号:S0080523060023

徐宇轩 联系人 SAC 执业证书编号:S008012310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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