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丁风,靖霖(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律所和律师
——写给年青律师的信
学生仔,从大学毕业,到通过法考,再经历一年实习期的煎熬,加入一家律所,获得金闪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自此,走路有劲了,说话也有底气了,小A终于变成了他人口中的A律师。
律师证易得,律师行业却极其难混。法学是社会学科,法律人首先是社会人。从学生仔蜕变为社会人,从社会人跨越到成熟律师,一个年青律师,要获得客户的信赖和认可,要把法律知识、经验变现,把律师证变成养家糊口的家伙,成为人生赢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一些年青律师,在律师职业发展道路上走的异常艰辛,
今天,我们谈谈律所与律师之间的关系,也许,可以解开你的心结。
一、律师的创新与律所的守旧
年青律师,在实习期受够了带教律师的“压迫”和“剥削”,从拿证的那一刻起,就迫不及待的想要独立,要单飞。
既然那个老律师专业素质、能力、水平、人品这么差,形象还这么龌龊,律所业务模式这么LOW,这么落伍,都能赚到盆满钵满,法律服务市场这么大,我堂堂一个法科生,意气风发,年轻有为,难道还混不到一口饭吃?
于是,一些年青律师试图突破旧模式,开始不断尝试新的业务模式,开辟新的案源渠道,似乎只有创新,才能弯道超车,一举灭掉那些老律师一统江湖的局面。
法律服务市场,一直在大浪淘沙。你试图创新、尝试的新玩意儿,都是那些执业多年的老律师嚼烂并丢弃的垃圾模式。法律服务市场现存的业务模式,都是百炼成钢、久经考验的模式,是经历过市场检验、客户检验、可以落地的模式。
在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市场、客户群体没有发生重大变革的情况下,守好现有模式是根本,对模式适度调整、修正也是必要的,但是好高骛远,空谈各种新模型、各种新生态,都是扯淡,只会让你偏离正常的发展轨道。
二、律师的自律和律所的他律
律师,首先是自律者。自律能力弱的人,往往表现为生活邋遢,主动学习能力差、工作状态拖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严格来说,这样的人不适合做律师。管理不好自己的人,往往很难值得信赖和托付。
每一家正规律所,都会有自己制度,包括业务培训制度、利益冲突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执业纪律。法律服务,一手钱,一手服务,本质上是商业行为,是有巨大商业风险和道德风险的。律所制定这些规章制度,核心目的是为了防范执业风险。这些制度对于律师来说,就是“他律”。
律师天生追求自由的职业特点,导致一些年青律师不希望受到“他律”的约束,甚至有意无意的抵触、突破“他律”。尤其是当年青律师手头紧的时候(比如今年的新冠疫情导致律师业务大幅萎缩),做一些铤而走险的事,以为天不知地不知,以为自己可以侥幸躲过这一劫。
自律,可以让你走的快;他律,可以让你走的远。年青律师展翅即折翼,对律所和律师都是巨大损失。
三、律师的温饱与律所的成本
年青律师,获得案源、获得收入,尤其不易。自己辛辛苦苦搞来的业务,辛辛苦苦赚来的律师费,为什么要被律所抽头?这就是赤裸裸的剥削,明显不合理嘛!
大部分律所,是营利机构。由合伙人出资,建设高大上的办公硬件,通过制度、管理控制律所经营风险,通过收取律师提成获取律所收入,收入减去固定开支,就是律所的盈利。
一些年青律师,只看到律所抽头,似乎开律所是一本万利的买卖。殊不知,律所正常运营、房租、水电、新人培养、品牌维护、市场开拓、扩张,都需要资金。
一些律师,因为受不了律所的“剥削”。于是拉帮结派出走,独立开所,最后发现原来律所运营成本这么高,于是自己又变成了“剥削”其他律师的律师。
如果律所不做宣传、不开拓,律所的知名度会受损,间接会影响到律师的知名度,进而间接影响你的业绩和收入。
所以,律所抽你的提成,是有必要的。如果律所饿死了,律师也就无家可归了。
四、律师个人案源和律所公共案源
律所负责搭建一些公共资源平台和渠道后,律师的个人业务拓展,全凭个人本事。如果律师希望律所解决案源,那么你就不适合做独立律师,你只配做授薪律师。
律所发展到一定阶段,尤其是在市场上有一定的知名度,一些客户会慕名而来,这就是律所公共案源。律所会把公共案源交办给具体承办律师。在公共案源的分配模式上,各家律所提成比例不同。比如我们所,公共案源的费用全部给承办律师,律所只收取正常的提成比例。
至于律所为什么把公共案源分配给这个律师,而不分配给那个律师?律所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这个律师是否承担了大量无偿的公共事务,二是这个律师是否长期没有开张,需要扶持一下。
所以,对于律师来说,不要总觉得律所就是来打印几份材料、拿个公函、盖个章的地方。你为集体付出多少,集体也会为你充分考虑。
最后,我们希望年青律师,在律师职业发展道路上,尽早理顺个人与集体、名与利、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律所与
律师之间,不仅仅是赤裸裸的资合关系,当你融入集体,从集体中汲取营养,获得成长,那么你将收获充满温馨的人情味,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人合。资合可以让律所和律师外表光鲜,人合可以让律所和律师一往无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