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 工 令 又 来 了!
近日,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发布,
要求各地在9月底前
明确具体完成错峰生产方案制定工作,
要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
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
企业错峰生产的基准产能
以2018年9月产能计。
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
德州
、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
今年停工令再度袭来
政策有哪些变化呢?
钢铁、焦化、铸造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
天津、
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安阳等重点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
其他城市限产比例不得低于30%。
2018年9月底前,各地完成新一轮
“散乱污”
企业排查工作,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
自2018年10月1日起,严格执行火电、钢铁、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行业以及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据了解,近日生态环境部还通报了各地2018年上半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与《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执行情况。今年前6个月全国共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72192份,罚没款金额585030.78万元,处罚力度较大的有江苏、广东、河北和山东四省。如今新停工令来袭,想必此次督查力度更为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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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附意见稿部分原文: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主要目标:
坚持稳中求进,在巩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的基础上,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5%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5%左右。
实施范围: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
“2+26”城市
,含河北省雄安新区、辛集市、定州市,河南省济源市)。
基本思路:
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优化调整,以推进清洁取暖、公转铁、企业提标升级改造为重点,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狠抓柴油货车、工业炉窑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实施秋冬季错峰生产,加强区域联防联控,严格督察问责,深入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严控“两高”行业产能。
各地加快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2018年12月底前,各城市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要切实采取彻底关停、转型发展、就地改造、域外搬迁等方式实施分类处置。
钢铁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应重点向区外转移。唐山、邯郸、安阳市不允许新建、扩建钢铁项目,禁止外地钢铁企业搬迁转移至该地。
加大钢铁、焦化、建材等行业产能淘汰和压减力度,列入去产能的钢铁企业,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
2018年,河北省钢铁产能压减1000万吨以上,山西省压减225万吨,山东省压减355万吨,河南省压减150万吨以上。
区域内完成48台共294万千瓦燃煤机组的淘汰任务。河北、山西省全面启动炭化室高度在4.3米及以下、运行寿命超过10年的焦炉淘汰工作;河北、
山东
、河南省要按照2020年底前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达到0.4左右的目标,制定“以钢定焦”方案,加大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
2、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