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青年报6月19日消息,消费者在商场超市购物开具发票时将出现重大变化,以往商家通常归类开具的“食品”、“办公用品”、“礼品”、“日用品”这种“以一概全”的大类项目将不再使用,取而代之的是“如实开具”。据了解,这项规定目前已经陆续开始实施,有的商家已经调整完了开票系统,开始执行新的规定,没有调整的商家也表示“快了”。
这项措施出台的深层原因是什么?请跟思响哥一探究竟。
“今后买东西不能再开‘食品’、‘日用品’、‘办公用品’、‘礼品’、‘劳保用品’这种大类别,必须按照明细如实填写。”近日,有税务人士向记者确认,其实销售发票内容应该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并不是新规定,但之前人们购物时往往可以按照食品、办公用品这种大类开具,这就造成了一些违规空间,比如商场同时销售各种商品,可以开具多种大类的发票,有人可能会买了食品而要求开成办公用品到单位报销,其实是与实际交易不符的。而根据规定,今后即便确实是购买了办公用品,也不能再按这种大类开具发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北京大多数商场超市依然还可以开具以大类划分的发票,但他们也表示“很快就会改了”。此外,对于一些发行购物卡等储值类预付费卡的商家开具这类“卡”的发票也有了明确规定。所有预付费的储值卡都将明确开具为“预付费卡”项目,即便餐饮储值卡日后的确是用于餐饮也不能直接开成“餐饮”。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餐饮发票、会议发票是企业日常最常见的发票,但这类发票也将成为税务稽查的重点,因此单位财务人员对这类发票的入账也应该格外谨慎,其中原则就是入账合理。
比如企业逢年过节的员工聚餐或者企业向员工提供的工作餐等,这种情况下的餐饮费发票就可以入账,但根据用餐人员的不同,需要入到不同账目中。参加聚餐的人员全部是企业员工,那么就可以计入“福利费”。但如果不全是企业员工也有外人,那么就应该计入“招待费”。此外,如果是企业员工出差带回的发票进行报销,那么如果是宴请客户发生餐饮发票还是应计入“业务招待费”,但如果是职工个人出差期间在补贴标准以内的消费,则应计入“差旅费”。再如一些企业经常邀请客户、供应商、企业员工等参加各种会议,其中产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则可以作为会议费。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税法的原则,并没有哪种发票绝对能或者不能入账,关键要看是否合理。因此在对一些报销行为上,除了发票还需要有其他辅助材料。比如会议费报销,最好同时提供会议通知、会议议题、参会人员名单、签到表等资料,以便甄别是否有与会议无关费用(如旅游费)。再比如业务招待费报销,最好提供是否有经办人、部门经理甚至公司总经理审核签批,大额发票是否有消费清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导,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近日在《人民论坛》杂志刊文,就报销腐败做了深入分析:
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四年多的持续高压反腐和从严治理违反八项规定问题,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从总体上得到了控制。用习近平总书记去年底今年初在相关讲话中给出的战略性判断就是:“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
在总体形势大好的情况下,还是存在个别较凸显的问题。从近期查处和曝光的情况来看,报销腐败问题就是其中之一。2016年12月22日,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就有六起涉及报销腐败。2017年1月18日,中央纪委又一次公开曝光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同样有六起涉及报销腐败。从这些通报曝光的事例来看,报销腐败在违反八项规定的各类问题中还是比较突出的。
报销腐败是一个新近使用的概念,但其实是一个老问题,且是一个带有顽固性特点的老问题。报销腐败与发票腐败、“三公”消费、公家浪费等概念都有交集,指的是个别领导干部或其他公职人员,把本应该由自己支付的各种私人消费支出,通过政府或单位的资金予以报销。
其一,私心作怪。所有图谋报销腐败的人,都是想占公家或单位的便宜,想谋取私利。而所有为报销腐败提供便利的人,包括接待单位,实际报销单位,以及财务人员等,也都脱离不了私心。例如,通报报销讨好报销人,以图其他回报。
其二,财务管理制度上存在的漏洞或对财务工作监管不力。小金库就是一个严重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财务管理制度缺陷。
其三,报销制度也不乏漏洞。例如,报销程序不完备,一些模糊报销项目,如办公费、招待费等就很容易成为违规报销的“温床”,甚至弹性较大的培训、会务等经费也容易成为“浑水摸鱼”的机会。
其四,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还需要一个过程。只要存在还不能得到有效监督的权力,就有可能任性而为。由于原因多样,治理报销腐败也就需要综合施策。
在总结过往,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治理报销腐败问题经验的基础上,这里提出以下三个方面的思路和建议。
首先,要尽快做到惩治的“全覆盖”。惩治依然是基础性的措施,新的建议是要扩大惩治的范围,直至“全覆盖”,而不只是加大惩治的力度。毫无疑问,报销腐败的焦点主体或直接责任人是把报销款装入私人腰包的那些人,称为报销人。可是,报销腐败之所以能达成,还有其他多个责任主体。
这些主体包括:第一,报销行为的决定人。决定人可能就是报销人本人,也可能另有他人。第二,报销单位的有关财务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这些人员都负有审查、监督的责任。如果出现假发票,故意视而不见,那责任性质就更严重了。第三,报销腐败的其他获益人。以上涉及报销腐败的其他责任人,如果都不加以处置,惩处所产生的规管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其次,要继续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一方面,要进一步清理和治理小金库,不断挤压小金库存在的空间。一旦有了小金库,报销腐败就难以查处和治理了。所以,小金库治理的成果一定要巩固,绝不能让小金库现象死灰复燃。同时,严格财务管理,堵塞漏洞,清除滋生小金库“土壤”的工作也不能放松。
另一方面,要堵塞财务漏洞,严密财务报销程序。财务上的那些模糊报销科目应一律取消。要从提供方开始加大对虚假发票的整治力度。严密财务报销程序要做到五有:
一有计划和预算。只要没有事前计划和预算,任何支出都不能报销。短期内,如果事前计划和预算难以完全做到,可以以报销事项所涉及活动的正式通知和批件来替代;
二有合格的发票或票据;
三有消费和支出的原始清单。这也就是各国普遍推行的所谓的“透明发票”制度。发票一旦透明,就可以防范很多报销腐败;
四有报销事项的说明材料。说明材料就是有关报销事项的综合报告材料,说明报销事项的所有细节,由报销人和决定人共同提供、共同署名;
五有财务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可以单独写,也可以批注在说明材料上。一旦做到五有,很多漏洞都可以堵塞。即使有人胆敢以身犯险,也很容易留下固化的证据,从而让报销腐败不能或不敢发生。
最后,要进一步扎紧关住权力的制度笼子。报销腐败之所以存在的深层原因还是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进而造成权力任性的结果。十八大以来,在监督权力方面已经有了一些重要的突破,党内监督、国家监察、司法体制改革都有实质性的进展。可是,权力的制度笼子并没有完全扎紧、关住。监督体制改革上还需要进一步拓展,民主政治建设更有待推进。
整理 | 人民论坛网记者翟羽佳
来源 | 《人民论坛》杂志2017年6月上、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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