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公告,指出乐金显示(中国)有限公司2018年烟尘(颗粒物)实际排放量1.653524吨,超过了0.891吨的年废气排放量限值近一倍,并指出乐金显示(中国)作为建设单位未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在编制涉案项目环评文件时多次出现计算错漏情况。
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显示,根据乐金显示(中国)2018年度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数据核算,烟尘(颗粒物)实际排放量1.653524吨,超过了公司持有的《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4401162016005048,有效期限:
2017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1日;
后于2018年12月26日换领,有效期限为一年)允许的烟尘(颗粒物)0.891吨的年废气排放量限值。
此外,乐金显示(中国)于2019年8月27日获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重新颁发《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4401162016005048,有效期限:
2019年8月27日至2024年8月26日),其允许的烟尘(颗粒物)年废气排放量限值调整为8.26吨。
对此,乐金显示(中国)方面申诉表示,颗粒物总量历经3次环评,分别为14.11吨/年、0.891吨/年、8.26吨/年,其中第一次环评报告书(即12万片/月项目环评)比较准确反映实际颗粒物总量情况,第二次环评报告书(即18万片/月扩建项目环评)中预测的排放浓度和排风量均计算有误,但是已经在第三次22万片/月调增环评和最终的竣工验收中纠正过来,且申领了新的排污许可证。
乐金显示(中国)方面表示,长期以来非常重视环保工作,颗粒物排放总量较低,对比国内同行情况,执行的总量标准也非常严格,执行难度相当大,恳请免于处罚。
“经审理,当事人确已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且最近获批的烟尘(颗粒物)年废气排放量限值已调增,但考虑到其烟尘(颗粒物)年废气排放量限值多次调整的主要原因是其作为建设单位未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以致在编制涉案项目第二次环评文件时出现烟尘(颗粒物)计算错漏所致(此前编制涉案项目第一次环评文件时还曾出现氮氧化物计算错漏);
此外,当事人亦应严格督促第三方监测机构采用规范的采样监测方法,出具准确的烟尘(颗粒物)监测数据。
” 《决定书》中显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表示,乐金显示(中国)2018年度烟尘(颗粒物)实际排放量超过允许的烟尘(颗粒物)年废气排放量限值的事实清楚,应予处罚,但可部分采纳当事人意见,在告知处罚金额基础上酌情从轻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和《广州市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附件第6.2.2.4项的规定,向乐金显示(中国)作出罚款60万元的决定。
天眼查资料显示,LG Display(中文:
乐金显示)隶属于LG集团,公司总部位于
韩国
首尔,在韩国、中国、
美国
、日本和欧洲设有研发、生产和贸易机构。
公司主要生产使用于电视(TV)、桌面显示器(Monitor)、笔记本电脑(Notebook PC)、平板电脑(Tablet PC)、手机(Mobile phone)、电子书(e-Book)、车载导航仪等不同用途、不同大小和规格的液晶面板。
另据天眼查显示,2018年,乐金显示(中国)有限公司,因水污染物超标,广州市环境保护局依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和《广州市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附件第3.11.2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15万元。
更早之前,据媒体报道,2015年乐金显示(广州)有限公司因为水污染物超标,被责令立即改正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86432元。
来源:
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