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物业管理信息化推广岗位,职数1名
2、综合文秘岗位,职数1名
3、维修资金监管岗位,职数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详见计划表)
1、招聘职位说明
物业管理信息化推广:负责大数据分析、应用和信息化项目推广培训,协助做好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综合文秘:各类行政文件的起草、内部管理制度的拟定等工作。
维修资金监管:负责售后房维修资金、住宅物业保修金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2、招聘对象条件
物业管理信息化推广: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管理类、计算机类相关专业,年龄35周岁及以下,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数据综合分析能力,熟悉物业管理相关知识,有管理经验、熟悉信息化项目管理知识。
综合文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学、经济类相关专业,年龄35周岁及以下。熟悉公文写作和综合文稿起草的基本要求,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操作,有从事文秘工作和新闻宣传工作经验优先。
维修资金监管: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管理类、经济类相关专业,年龄35周岁及以下,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了解维修资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相关的经济管理知识,有一定的沟通、管理能力,有金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满一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4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9:00-10月24日16:00,具体报名考试办法将在“房地人才网”(www.fdrc.com.cn)上公布。
2、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3、笔试
委托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人才服务考核评价中心具体实施。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5、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数1: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由单位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由上海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何老师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63193669
监督电话:23113157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岗位(2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保障房建设管理岗位:参与本市保障性住房与旧住房修缮工程项目计划、实施与推进的全过程管理相关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具有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信息管理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二年以上本市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或旧住房修缮项目的计划、实施管理经验,熟悉本市住房保障工作的相关规章、流程与协调机制。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非本市户籍考生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2016年10月24日前取得)。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7年上海市住宅建设发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后)。
三、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笔试加面试的方法进行.报名条件与审核参见统一考试简章。面试入围分数线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5确定,并设置最低面试入围分数线。面试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数1: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由单位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10月24日,具体报名考试办法将在“房地人才网”(www.fdrc.com.cn)上公布。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63193188*20023
监督电话:2311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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