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志愿服务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深刻指出“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广大志愿者奉献爱心的重要渠道”,“志愿事业要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同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是中央财政支持的青年志愿服务项目,自2003年实施以来,已累计选拔54余万名高校毕业生到2000多个县(市、区、旗)开展支医、支教、支农、社会管理等志愿服务,在实践育人、促进就业、人才流动、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
一、中央财政持续发力,扎实做好项目支持保障
(一)不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西部计划实施20多年来,财政部一直高度重视项目经费保障工作,不断研究完善保障政策,支持西部计划扩大规模。志愿者招募规模由最初6000人左右逐步扩大到1万人、1.5万人、2万人,截至目前已发展到4万人,新增名额主要投向南疆、西藏为主的民族地区、西部地区和边疆地区,为缓解西部基层人才短缺、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据统计,项目实施以来,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60多亿元,切实保障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等支出。
(二)稳步提高志愿者补贴标准。2003-2024年二十多年间,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水平提高等因素,中央财政对西部计划志愿者补贴标准先后进行6次调整,相关标准由启动时的每人每月600元生活补助(新疆、西藏地区每人每月800元)、每人每年1000元交通补助,逐步调整为目前的中部地区每人每年2.4万元、西部地区每人每年3万元(其中,南疆四地州、西藏每人每年4万元),并积极指导地方保障志愿者应有待遇落实落地。2024年10月,中央财政提前下达2024年补助资金4.64亿元,进一步稳定基层预期,缓解中西部等地区支出压力。
(三)优化中央财政支持方式。2016年以前,西部计划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安排在共青团中央部门预算中,由其直接发放志愿者。为进一步加强项目保障,妥善解决志愿者缴纳社会保险问题,财政部会同共青团中央积极研究将西部计划执行方式调整为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组织实施,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按照转移支付据实结算方式向地方财政拨付资金,地方财政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当地财力,因地制宜解决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等费用,为志愿者扎根基层、安心工作提供了坚实基础。
(四)完善政策保障机制。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着力提高政策“含金量”,提升西部计划吸引力。一是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政策;二是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三是各地可参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并为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志愿者提供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四是为每名志愿者购买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五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志愿者办理补充医疗保险。
二、西部计划扩容成果显著,有效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一)提供更多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西部计划始终把积极服务和落实中央“稳就业”工作部署要求,密切关注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作为重要的工作出发点,紧密围绕服务大学生基层就业做好项目规划和设计工作。项目实施20多年来,超过54万名大学生通过志愿服务形式到基层锻炼,数以万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通过1到3年基层服务选择扎根当地干事创业。新疆许多地方将西部计划纳入当地“一号人才工程”,西藏组织开展志愿者留藏专项考试,近五年平均留疆留藏率超过30%。西部计划充分发挥了基层人才服务项目容纳就业的功能,在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创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项目实施以来,涌现出了一大批扎根西部、建功立业的青年志愿者典型,激励了千千万万的青年以他们为榜样而不懈奋斗。
(二)引领基层就业导向,吸引青年人才向西部流动。相较其他基层项目,西部计划一个重要特色是推动优秀人才从东中部向西部跨区域流动。多年来,项目根据国家对口帮扶、对口援疆、对口援藏等机制,建立跨省间的对口招募机制,着力向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基层倾斜,积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东中部地区向西部地区输送志愿者的总量超过20万人,其中向五个民族自治区派遣超过10万人。2024年,西部计划扩容后,新疆、西藏专项实施规模超2.4万人,其中从疆外、藏外招募志愿者比例超过90%。许多西部计划志愿者还带动爱人、亲人、友人奔赴西部,助推民族间、地区间互动交流。西部计划的实施有效改善了西部地区人才结构,充实了基层力量,为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