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内部不同空间区位的就业机会、设施可达性和公共服务水平大相径庭,对居民的财富积累、健康状况乃至整体福祉均有深远影响(
张延吉等,2019;方长春、刘欣,2020
)。现有研究主要关注处于不同生命历程阶段、拥有不同社会经济属性的个体在居住区位选择上的异质性(
王宇凡、冯健,2013;Khan,et al.,2017;Wang,2018;王洋等,2023
)。尽管不同年龄和处于生命历程不同阶段的居民对居住区位的偏好有一定差异(
Kim,et al.,2005;Hochstenbach,2019
),但对便捷交通、就业机会、购物、休闲空间以及医疗、教育等服务可得性的需求存在普遍的相似性(
易成栋等,2014;刘涛、曹广忠,2015;Hochstenbach and Arundel,2020
)。然而,并非所有居民都能获得具有完善基础设施区位的住房。从空间生产角度来看,居住区位的选择并非单纯的个人偏好问题,其本质是政府和市场通过城市空间对不同社会阶层进行过滤的过程(
Gottdiener,et al.,2019
)。部分学者从个体资源与限制的视角出发,探讨了代表社会阶层的个体社会经济属性与居住区位选择之间的关系(
Howell and Timberlake,2014;刘婷婷等,2014;韩会然、杨成凤,2022
),研究发现,与住房产权获得的影响因素相似,个体的社会经济属性在住房区位选择上同样扮演着重要角色,较高的经济水平和稳定的职业是在高需求市场中获得住房的重要条件(
李倩等,2012;王兴平、赵虎,2014;钟奕纯、冯健,2017
)。尽管众多研究揭示了影响居住区位的因素,但多将居住区位视为个体社会经济状况在空间上的投影,家庭代际支持的作用被普遍忽视。
自20世纪80年代起,决定社会居住空间的制度环境发生了重大改变,取消实物分配、削减公共住宅、强化住房金融功能、推高房产价格成为全球趋势(
Forrest and Hirayama,2009
)。资源有限且处于婚育年龄的青年群体面临更加棘手的购买住房的问题,家庭代际间的支持变得尤为关键(
Mulder and Smith,2013
)。家庭在子代住房中的重要性与日俱增,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
范一鸣,2020;吴开泽,2021
)。然而,现有文献主要集中探讨父母在子代住房产权获得中的作用,对于家庭背景如何影响子女住房区位选择的研究相对匮乏。接下来,本文将通过梳理相关理论和实证研究文献,提出关于家庭背景对子代首套住房区位影响的研究假设。
自默顿(
Merton,1968
)提出“马太效应”(
Matthew Effect
)后,“首发优势”“资源强化”等许多类似的概念相继被提出,统称为“累积优势理论”(
Cumulative Advantage Theory
)。该理论的核心思想强调了某一群体的相对优势会随着时间的增长而累积(Ross and Mirowsky,2011;Veenstra and Yang,2022),其应用范围已经从个体层面扩展至代际层面,研究领域也从劳动力市场、教育、职业分层、健康扩展至住房分层(
Bauman,et al.,2006;DiPrete and Erich,2006;Wiborg and Hansen,2009
)。在这一框架下,父母的社会经济资源被视为个体的“首发优势”或“先赋资本”,通过代际传递和地位继承机制产生积累效应,对子代的房产购置具有积极影响(
Mulder and Smits,1999
)。一系列研究证明,父母较高的教育水平、收入和职业地位可以直接通过实物、经济支持等方式帮助子代在住房市场中初次置业,这不仅增加了子代获得住房的概率(
Henretta,1984;Öst,2012
),也有助于他们更早进入住房市场(
Ronald and Lennartz,2019
)。更重要的是,子代住房的空间区位可能是对父母社会经济优势的继承和延续(
Sharkey,2008;Hochstenbach and Boterman,2017;Arundel and Hochstenbach,2020
)。对荷兰、瑞士和英国的研究表明,富裕家庭的子代更可能居住在高档的社区,贫困家庭的子代则倾向于居住在低价值的社区,强调了父母财富在塑造子代住房空间结果和居住区隔中的重要作用(
Van Ham,et al.,2014;Hochstenbach,2018;Coulter,2018
)。
中国城市居民的购房行为并不是简单的资源驱动行为,而是家庭成员集体协商和决策的结果(
范晓光、吕鹏,2018
)。购房区位的选择更多是家庭基于资源禀赋及所处的客观环境做出的一种理性选择,是“家庭策略”的体现。家庭策略这一概念源自西方家庭史研究,它强调家庭作为一个整体的能动性,并致力于将宏观社会变迁与微观家庭成员行为联系起来,以更深刻地理解家庭在面临新的外部环境时的决策过程(
樊欢欢,2000;麻国庆,2016
)。一般来说,家庭资源禀赋越强,家庭策略的选择空间就越大,反之,则选择性受限(
李永萍,2022
)。中国的家庭受儒家文化中的责任、孝道、奉献等价值观的深刻影响,更加重视家族的传承和代际间的紧密联系,形成了一种“经济合作社模式”(
Cohen,1976
)和“父子同一”的伦理体系(
纪莺莺、阮文雅,2024
)。即便是在后现代和个体化的背景下,传统中国文化中的家族特征也没有被削弱,代际间的联结依然紧密,个体在做决策时很少能脱离家庭的资源和情感依附(
刘汶蓉,2016;石金群,2016;陶涛等,2022
)。家庭内部代际利益具有相对一致性,家庭成员会通过合作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陈佳、杜平,2023
)。特别是在当前结婚年龄推迟和直系家庭比例增加的背景下,父辈的资源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子代做决策时的选择空间,影响着对关键要素的取舍。
中国素来有父母帮助子女购房的传统(
Cui,et al.,2020;Mu,et al.,2022
),无论是在计划经济时期还是在市场经济时期,父母的社会经济地位在子代住房产权获得中始终扮演着重要角色(
黄建宏,2018
)。特别是在住房的财富属性和权利属性日益突出、住房价格持续高涨的背景下,家庭背景的重要性更加凸显,成为子代获取住房所有权的重要支撑(
吴开泽、魏万青, 2018;孙力强、李国武,2019;李君甫、饶曼莉,2023
)。除了经济地位和教育水平(
黄静、崔光灿,2020;范一鸣,2021;王丽艳等,2021
),父母的政治身份,尤其是是否在体制内工作,对于再分配机制中资源的获得也具有重要作用(
谌鸿燕,2017;黄建宏,2018
),父母在体制内工作显著提高了子女获得自有住房的概率(
崔璨、崔军茹、李佳怡,2021;Mu,et al.,2022
)。从空间角度看,父辈的政治资本优势还体现在子代自有住房的面积、价格和社区环境上。在体制内工作的父母能够提高子女获得更优越社区环境住房的可能性(范晓光、吕鹏,2018;Zhu,2018;张延吉等,2019;杨城晨、张海东,2021)。基于上述文献梳理,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假设1:
父母拥有较高经济地位和教育水平,以及在体制内工作,会增加子女在较高优势度区位购置首套住房的概率。
与家庭的社会经济资源相比,父母的住房产权状况发挥的作用似乎更为复杂。首先,在已有研究中,父母的房产被视为一种较大的经济资源优势,拥有住房的父母通常有机会积累更多的积蓄或财富,享有更高的消费自由度,可以将更多的资金用于投资后代,提高子代获得较好区位住房的可能性,已有研究证实了拥有房产的父母在帮助子代获得住房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Helderman and Mulder,2007;Öst,2012;Mulder and Smith,2013
)。从这一视角看,父母的房产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子代获得区域优势度高的住房,当父母房产具有区位优势时,这种促进作用更显著。此外,受到户籍制度的影响,住房与子女入学、城市落户等重要城市福利和社会保障挂钩,凸显了住房的权利属性(
张传勇等,2020;穆学英等,2022
)。拥有房产的父辈在为子代提供居住支持的同时,附属在房产上的权利也可以与子代共享。父辈的房产被视为年轻一代可以共享和继承的家庭资源(
胡元瑞等,2021
),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子代做决策时的选择空间,影响着对关键要素的取舍。在家庭购房决策过程中,多数家庭需要在区位和面积之间做出权衡(
Hochstenbach and Boterman,2017
),父母的房产特征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果父母的房产能满足家庭对教育、医疗等关键资源的基本需求,那么子代在住房决策时可能会有更多的选择空间,就更容易放弃区位而选择居住面积。基于上述讨论,本文提出一对相对立的研究假设:
假设2.1:
父母的房产会促进子代获得更好区位的住房。
假设2.2:
父母有房的子女更容易放弃区位优势而选择具有面积优势的住房。
在计划经济时期,基于政治资本的住房再分配制度一定程度上强化了体制内有房父辈的优势地位(
马秀莲、韩君实,2022
),这种优势在住房市场化形成时期依然突出(
方长春,2014
)。借助住房体制的转轨和市场化改革的红利,父辈的住房资源往往具有“入手价格低、区位地段好、增值潜力大”的特点(
胡元瑞等,2021
)。在体制内工作的居民更有可能在福利住房私有化过程中获得优质房源(
Logan,et al.,2010
)。有研究发现,体制内单位分配给员工的住房通常位于靠近优质公立学校、公园和其他公共设施的高区位优势社区(
Logan and Bian,1993
),因此,在家庭其他资源相似的情况下,那些在体制内工作且有房的居民的子代在住房区位和居住面积之间权衡时,可能会更倾向于放弃区位选择更大面积的住房。基于上述讨论,本文提出一对相对立的研究假设:
假设3.1:
与在体制外工作的父母的子女相比,在体制内工作的父母的子女中,父母房产的促进作用更显著。
假设3.2:
与在体制外工作的父母相比,在体制内工作的父母的子女在住房区位和面积之间选择时,更有可能选择住房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