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吴小丁科学网博客
作者 | 吴小丁 编辑:学妹
前几天给学校研究生院上了个折子(附后),建议为在读期间妊娠生育的女博士生设立休学制度,很快便得到答复。我这里的准妈妈和初级妈妈们得知这一消息后的欣喜,从致谢的邮件和短信中可以切实地感受到。其实,我提建议的初衷并非是为我的个别学生争取延期毕业的时间,而是希望全社会能够关注女博士生这个群体的生存状态,以制度的保障,让她们生活得更正常、更健康。
但凡有大龄女博士生来问我“先做妈妈还是先做论文?”我的态度一贯很明确,“做妈妈优先”。
女博士生在读期间妊娠生育应该是不得已的选择吧。30多了读完博再生孩子,统统归入高龄产妇的行列了,要承担更高的风险,甚至有可能不得不放弃生育的权利。可是一旦选择了在读期间生育,便会深深陷入两难的自责中无法自拔。她们坚持工作时觉得对不起宝宝,不能坚持工作时又觉得对不起导师。
女人要获得与男人同样的成就,社会为什么一定要逼迫她们付出更多的艰辛、放弃更多的权利呢?更不公的是,在她们付出和放弃的同时,却被社会划入了另类,甚至被妖魔化了。
偶然看了《牟家庄园》,为一个向往普通女人生活的非凡女人毕生的付出而感慨,这博文就算是观后感吧。
尊敬的研究生院院长:
在亲眼目睹了众多女博士生因在读期间生育而不堪承受巨大精神压力的现象后,作为导师,我恳请院长能够考虑为在读女博士生建立一项专门的生育休学两年制度,以维护女性的生育权利。
目前,女博士生在读期间生育是非常普遍的现象。我指导的女博士生有13人,年龄在26-38岁之间,其中,在职读博的9人均为高校教师,其中5人在读期间妊娠生育。在读期间生育的博士生4年毕业几乎是不可能的,6年毕业也很勉强,她们几乎都提交了延期毕业申请,有的已临近6年大限仍答辩无望。到目前为止,只有1人4年按期毕业,代价却是8个月胎儿夭折腹中。
令人不忍看到的是,她们为了胎儿的健康必须远离电脑辐射,可为了研究又不得不面对电脑;她们有时必须卧床休息,可又不得不工作,甚至外出做调研。看着她们拖着沉重的身躯在冰天雪地中奔波,任何人都会为这母子的安全担忧。由于在现行制度安排下,好母亲与好研究无法两全,所以她们无论怎样选择都会陷入深深的自责。来自于家庭和学校的双重压力,使她们不堪重负,甚至造成心理或精神上的伤害。
选择在读期间妊娠生育的博士生,通常是已临近安全生育期上限的高龄孕产妇,一般都在35岁左右甚至更高,妊娠生育要承担更高的风险,主要表现在流产率和畸形儿的比例更高,更容易出现妊娠综合症并难以治愈。从优生角度来讲,这个年龄已经是不能再错过的极限了。否则,她们不会选择在读期间妊娠生育。
我们的女博士生们都很优秀,她们将来会成为很好的研究者,但在她们人生的这一特殊阶段,需要社会帮助他们实现女性不同的和特殊的社会角色。如果为了博士学位或者为了今后从事研究工作,不得不放弃一个正常女性最基本的生育权利或承担更高的生育风险,无论是对其个人、家庭还是对社会来说,都是很大的遗憾。
目前我国在读博士生中女生的比重已近三分之一,在读女博士生的生育问题并非是个别现象,作为导师,我建议学校能建立一项关于在读女博士生生育休学两年的制度,这两年时间不计算在原规定的学习年限之内,以兼顾学生的生活质量和学校的博士培养质量。希望学校对这一建议给予支持。
感谢领导关注并期待答复!
女博士生,先做妈妈还是先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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