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不去,也不想回去,索性也就别回去了。
除了看书这点怪癖,我还有更感兴趣的事,我想紧赶慢赶去看看我的未来是什么样儿,我
想先把生活里别的事都尝一遍,再踏入爱情和婚姻的目的地。
说实话,我真的有那么多的事情要去做,比如减肥。
我二十五岁时还没见过S版的自己呢,我一直在忍受着自己粗胖的腿,等待着奇迹的发生。记得大s在节目里说过,自己怀孕的时候开始发胖,“穿黑的像海象,穿白的就像北极熊!”。
除了消除身体上过剩的营养,我还计划着给自己补点精神上的营养。我虔诚地相信着不知道哪里来的理论,“三十岁之前买的书一定要比衣服多”。
后来证明,这个理论基本正确,二十五岁时做了什么,很容易就奠定你整个人生的基调。
我跨越了半个地球来这里,却像走入另一个囚笼,每天站在亚洲超市里做零工,为“六便士”低着头,不敢去找头顶的月亮。
我出入着家附近的图书馆,从一面书架到另一面,转移着知识的归属地,我什么都读,读的每一样都在给大脑补充着纤维素,那些暂且飞不到的地方,都模模糊糊地出现在了未来的角落里。
而除了把看书这件事坚持到底,我还计划着赚点钱,再拿这些钱去跟世界交换点见识。
我一直特别仰慕霸气的女人,身穿职业装脚蹬八厘米高跟鞋,思想强悍,能力过人,全身的昂贵名牌都对她俯首称臣。
而不是像我这样,连拿着一杯星巴克的气场都撑不住,因为我老想着“这星巴克的钱其实应该去买一兜子素包子”,一双眼睛里都是柴米油盐的气质。
我还需要有一份特别体面的工作,能够在说出来的时候理直气壮满脸得意地,而不是抠抠手指挠挠脑袋地支支吾吾着。
我想改变世界,不想被世界改变,尤其不想任由那些被父母规定着必须要找个“贤惠儿媳”的男人们给改变。
减肥,读书,工作,赚钱,我管这几样叫做人生的基本功。
我顺便给自己制定了具体的计划,在爱情来临前,我得起码完成这几件事,我得瘦到100斤,我得有份体面的工作,我得有个10万人民币的存款,我怎么的也要在脑袋中有一千本
书的知识储量。
我得带着自己的筹码,而不是自己的问题,走入一段感情,我要让自己认清楚,这段爱情,是自己的追求,而不是别人的收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