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经济地位、法律制度和司法体系等因素,在中国的跨境投资、融资和贸易中往往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而此类跨境交易争议解决机制的设计、法律措施的选择方面需要考虑香港和内地各自的特点和优势,并且需要争议律师综合运用两地的法律措施及进行紧密协作。本次研讨会将由经验丰富的法律实务界人士分别从香港及内地的视角分享相关议题的经验和见解。
汉坤律师事务所 汉坤香港联营律师行
中国国际仲裁研究院 跨国投资与法律服务中心 一裁法商研究院
2017年7月28日(周五) 13:30-17:00
跨境交易文件的准据法选择: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跨境交易争议解决方式选择:诉讼或仲裁机构;香港法院或内地法院;专属管辖权或非专属管豁权条款;香港仲裁或者内地仲裁。
内地法院有关临时措施的法律实践;内地/海外跨境诉讼中对于香港法庭资产保全令、禁制令的申请和运用。
香港和内地的司法协作:香港法院判决在内地法院的承认和执行、香港仲裁裁决在内地法院的执行;内地法院判决在香港法院的承认和执行; 内地仲裁裁决在香港法院的执行。
主持人:杨涛 深圳国际仲裁院自贸区仲裁处处长
时间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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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4:00 | 签到 |
14:00-14:40 | 跨境交易中准据法和争议解决机制选择 陈宝仪 汉坤香港联营律师行合伙人 廖荣华 汉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
14:40-15:00 | 点评 王千华 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副主任 林一飞 中国国际仲裁研究院副院长,一裁法商研究院院长 |
15:00-15:20 | 茶歇 |
15:20-16:00 | 香港和内地的临时措施及司法协作 陈宝仪 汉坤香港联营律师行合伙人 廖荣华 汉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
16:00-16:20 | 点评 陈睿 深圳国际仲裁院自贸区仲裁处副处长 |
16:20-17:00 | 自由交流 |
中文
免费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西广场41层深圳国际仲裁院
点击阅读原文,填写报名表格提交即可。由于座位有限,仅限企业客户参加,先到先得,每家企业限报2名。请于2017年7月21日(周五)之前报名注册,最终参会确认以汉坤邮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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