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上失信被执行人会受到哪些惩戒?被限制买高铁、飞机票恐怕是最被熟知的信用惩戒方式了,随着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不断健全,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只会增多。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同对失信被执行人员采取限制不动产交易的惩戒措施。
▲央视报道,请在WIFI环境下查看
据央视新闻报道,《通知》主要包括了以下四方面内容:
一、各级人民法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参与房屋司法拍卖。
二、市、县国土资源部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取得政府供应土地。
三、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在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办理转移、抵押、变更等涉及不动产产权变化的不动产登记时,将相关信息通报给人民法院,便于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
四、建立健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图片来自央视报道截图
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是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又一重大成果。
据悉,为加强网络执行查询不动产联动机制建设,提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效率,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各级人民法院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信息共享和网络执行查询机制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进“点对总”不动产网络执行查询。
目前,全国已有45个直辖市、省会城市、沿海城市、重点旅游城市已经上线“点对总”不动产查询功能。
以前,很多欠钱不还的失信被执行人都存在侥幸心理,不是跟法院玩“躲猫猫”,就是赶紧用藏匿、变卖财产等方式,逃避还钱和追责。不过,随着越来越多科技手段的介入,以及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进一步发挥作用,以后想逃避还钱可就难了,而且生活中受到的限制也会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