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株洲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即原株洲电视台,目前采用无线和有线双向传输,覆盖半径70公里,收视人口1000多万,收视率稳居省、市各电视频道前列。每天播出节目16个小时,名牌节目有《株洲新闻联播》、《晚间报道》等。《晚间报道》创办于1999年3月1日,是我省最早提出民生新闻理念的栏目,节目内容和播报方式为市民喜闻乐见,收视份额常年保在11%以上。
地点:湖南株洲
职位:新闻采编(2人)
任职要求:
1、持有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
2、有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广播电视媒体连续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历且现仍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广播电视媒体工作。
3、最低学历本科。
职位:播音主持(4人)
任职要求:
1、持有播音员主持人(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 2、有普通话一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3、有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广播电视媒体连续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历且现仍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广播电视媒体工作;
4、女性身高160厘米(含)以上,男性身高175厘米(含)以上。
5、播音主持经验丰富、有广播电视播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男性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
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工作服务期的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3、6日(工作时间9:0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株洲市广播电视台人事教育部(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658号株洲传媒大厦1512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及要求:
(1)自行下载《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4)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学习期间的实习、实践、兼职,均不算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
(5)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背面请标明姓名)。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及考试:
株洲市广播电视台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1、新闻采编岗位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2)笔试内容: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新闻采编所需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
(4)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笔试结束后,进行结构化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团队协作精神等。
(6)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2、播音主持岗位
(1)考试方式:采取专业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2)专业测试:专业测试为带妆试镜,模拟视频节目播音、主持;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音面貌、音质音色、语言表达、反应能力和整体上镜效果等。
(3)专业测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
(4)专业测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专业测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普通话水平、仪容仪表、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和现场把控能力。
(6)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专业测试×60%+面试成绩×40%。
专业测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排前。
笔试、专业测试、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受纪检监察、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有工作经历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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