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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章来源于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 军民融合观察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已于2022年1月30日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发布了脑机接口基础器件预研专项指南13条需求信息(涉密8条,公开5条,涉密指南需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各地查询点现场查询),现邀请国内有能力从事相关研究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脑机接口基础器件预研专项,定位于全链条提升脑机接口技术创新能力,填补基础器件层面技术空白,实现可满足军事应用需求的自主化解决方案,推动脑机接口技术加速向武器装备领域转化。1.申报人应当是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1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相关技术研究经历。申报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项目建议书应涵盖指南发布条目的全部研究目标和内容,不允许针对部分研究内容进行申报。鼓励科研院所、院校、企业等以团队攻关形式联合申报项目,联合申报需明确牵头责任单位,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责任单位人员。其中指南条目715050501、715050502两项(均为涉密需求),申报单位应承担过军队安排的脑机接口应用类项目,并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指南编号715050201、715050202、715050203的3个条目为1个专题包,指南编号715050301、715050302、715050303的3个条目为1个专题包(均为涉密需求),需同时申报专题包内所有条目,鼓励多家单位联合申报。对同一指南发布条目(或专题包),每个单位无论作为牵头单位还是参与单位,只能申报一次,否则取消其该指南条目申报资格。3.在站博士后、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的科研人员不得作为申报人进行申报。4.申报的研究项目应满足指南需求信息所列研究目标、技术指标、进度、成果形式要求;申报经费不能超过需求信息所列的经费限额,具体支持经费结合竞争择优评审和经费概算评审确定。5.不受理因存在失信、泄密等原因,进入黑名单尚未解禁的申报人和申报单位的申报申请。6.涉密指南条目的申报单位(包括联合申报中所有单位)应具有相应保密资质,非涉密指南条目的申报单位无需保密资质。主要包括指南答疑(可选项,包括提交问题、答疑回复)、申报受理(必选项,包括现场受理)、立项评审(必选项,包括初审、会议评审)、结果公示等主要环节。主要是对项目申报过程中遇到的疑问、指南技术问题进行针对性回复,具体答复通过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发布,供申报单位查阅。提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至2022年2月25日17:30前。提交方式:公开指南答疑问题,通过互联网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涉密指南答疑问题,通过各地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查询点现场提交。严禁将涉密指南问题通过邮箱发送,一经发现,按失泄密严肃处理并取消后续申报资格。提交要求:只接收以单位名义正式提交的提问(模板格式见附件4),需提交问题电子版(Word和盖章版扫描PDF),请务必标注清楚需提问的具体指南编号。回复方式:1.各单位提出的答疑问题及回复,通过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发布,供申报单位查阅。2.集中答疑回复后,不再另行组织其他答疑活动。请有申请意向单位填写《项目申报意向确认登记表》(格式见附件5),并于2022年3月20日下午17时前将《项目申报意向确认登记表》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名称:单位简称+项目申报意向确认登记表),以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登记表扫描文件(Jpeg格式,文件名称同上)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本次发布的指南条目不进行网上对接,申报材料采取现场集中受理方式,非现场申报不予受理。现场集中受理的同时完成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以下情况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4.申报人上报的初审材料中透露申报单位及申报人信息;5.有关材料未按要求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公章与申报单位不符;6.申报单位不论作为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多次申报同一条指南条目;7. 715050501、715050502两条指南申报单位未能提供承担军队脑机接口应用项目证明的。现场形式审查未通过的申报材料,可修改后在项目受理期内再次提交,超过受理期限不予受理。集中受理时,每个申报项目的初审项目建议书、会审项目建议书、经费概算书、其他资料(单位信息表、资质、光盘等)分别放入4个文件袋中,文件袋封面以“初审建议书-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申报人-联系方式”形式标明具体信息。受理时间:2022年3月21日-3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3月22日17时30分后送达的不予受理。为避免截止时拥堵出现无法受理情况,建议尽早提交。1.《项目建议书》(初审用)纸质9份,A4纸双面黑白打印,普通装订,不得胶装(格式见附件6)。2.《项目建议书》(会议评审用)纸质18份,A4纸双面打印,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7)。3.《申报单位信息表》纸质1份,A4纸打印,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团队所有单位均提供,可并行盖章。格式见附件8)。4. 715050501、715050502两条指南的申报单位须提供承担军队脑机接口应用项目证明。5.申报涉密指南条目的申报单位,需提交申报单位保密资质复印件1份(联合申报项目的,团队所有单位均须提供),A4纸,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须与保密资质单位名称一致);如保密资质的单位名称与《项目建议书》、《申报单位信息表》不一致,须提供证明材料。6.《经费概算书》纸质18份,A4纸双面打印,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9)。7.光盘1份,盘面标注项目编号+申报单位简称,内含《项目建议书》(初审用)word文件、《申报单位信息表》word文件、申报单位保密资质扫描件jpg文件(仅申报涉密项目提交)、《项目建议书》(会议评审用)word文件、《经费概算书》word文件,及全部盖章文档的扫描PDF文件;并提交会议评审汇报视频文件(PPT讲稿录制旁白后,导出生成MP4视频文件),视频长度不超过20分钟。1.项目建议书电子版命名规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简称-初审项目建议书/会议评审项目建议书。2.经费概算书电子版命名规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简称-经费概算书。3.视频文件命名规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简称-汇报视频。4.申报单位信息表电子版命名规则:申报单位简称-信息表。5.保密资质电子版命名规则:申报单位简称-保密资质。6.承担军队脑机接口应用项目证明命名规则:申报单位简称-承担任务证明。1.《项目建议书》(初审用)不得体现任何单位或申报人信息,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2.《项目建议书》、《经费概算书》填写的编号、名称须与指南需求信息一致,同时相关材料中的申报经费须保持一致。3.《经费概算书》选择对应模板填写。多个单位联合申报(参研而非外协)承担一个项目的,填写联合申报模板,责任单位填写责任单位总概算书,各承研单位(含责任单位)填写参研单位概算书;一个单位独立申报承担一个项目的,填写单独申报模板。4.各项目经费申报价格不得超过指南条目所列的经费限额。5.会议评审项目建议书封面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联合申报项目的须加盖所有申报单位公章,可接受并行盖章的多个盖章封面)。至少有一份为鲜章,其它可为复印章。6.刻录的光盘应确保在WINDOWS 7系统可读。7.对于联合申报的情况,牵头单位应确保具备与参研单位签订合同的条件。8.材料现场受理时,严格按照北京市防疫政策要求,对因疫情影响无法参加现场受理的单位,可委托在京的联合申报单位或其他关系单位代理(同时须提供牵头申报单位授权委托证明),将受理材料按保密要求带到现场受理。2.每个指南信息,超过5个申报单位(联合申报的视为一个单位)的项目需进行初审,不超过5个(含)的直接采用会议评审方式。3.初审采取专家书面评审方式,申报单位不到现场答辩。对通过初审的单位将另行通知后续会议评审的时间安排及要求。4.会议评审采取现场答辩方式,申报单位须到现场答辩,采取专家打分形式择优推荐拟立项单位。5.会议评审后,入围候选单位信息将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日。1.立项评审过程中的所有活动严格按照新冠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执行。2.按答辩当日国家疫情通报情况,若申报人因疫情不能到会答辩的,经指南发布单位批准,可授权参研单位的项目组人员答辩。非申报人答辩时请携带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当日疫情通报网页打印件和申报单位书面授权书。联系人:王成杰,15210548650;付予,15201616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