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爆竹
是孩子们最喜爱的活动之一
但其中也蕴藏着极大风险
近日,四川西昌通报了两起火情
家长共计赔偿145万元!
2024年2月12日15时43分,西昌市马道街道办家园社区发生森林火情,经各级各类队伍213人全力扑救,明火于当日18时许全部扑灭。
经调查,起火原因为就读于西昌市某小学的吉好某某(男,彝族,现年9岁)邀约李子某某(男,彝族,现年9岁)、沙某某(男,彝族,现年14岁)
一起到马道铁路公安处家属区背后燃放烟花,引燃杂草而引发火情,过火面积约为0.3公顷,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依法向涉案人员监护人
追偿损失30万元
2024年3月10日,西昌市开元乡开元村2组村民沙某某(男,彝族,现年9岁)、陈某(男,彝族,现年9岁)、陈某某(女,彝族,现年11岁)、阿忠某某(男,彝族,现年6岁)
在裕隆回族乡马国鱼塘旁山沟里放羊时,多次用打火机点燃树枝玩耍。
16时50分,第6次点燃树枝后风势增大,山火迅速蔓延而引发火灾,经各级各类队伍410人全力扑救,明火于当日全部扑灭,
过火面积9.4397公顷,造成经济损失115万元。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依法向涉案人员监护人
追偿火灾损失115万元
除了燃放烟花爆竹
祭祀扫墓等
野外用火
行为大幅增加
是森林火灾的多发期
案例一:
1月28日下午,在安徽黄山市歙县璜田乡璜蔚村,
村民胡某峰在上山祭祖时,私自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山火,造成重大损失。
接警后,街口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过与乡村干部、热心村民近两小时的联合扑救,山火被成功扑灭。目前,违法行为人胡某峰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已被县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二:
1月28日下午15时,广东梅州市大埔县枫朗镇保安村村民林某某
到该村旱权戈山场拜祭时点燃蜡烛,引起山火。
经公安、应急、消防会同县镇村三级消防救援力量全力处置救援,山火于当晚20时许被扑灭,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案发后,大埔县公安局依法对该起山火案受案调查,并对林某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案例三:
以上4人违反阿坝州人民政府2024—2025年度森林防火命令以及茂县人民政府2024—2025年度森林防火命令。
1月30日19时许,凤仪派出所依法对4名违法行为人,分别作出并执行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