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手持100股的股民
将上市公司神开股份(002278)告上法庭,
并获得一审胜诉。
这一事件背后,是神开股份原控股股东上海业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业祥投资)控制权之争的余波未了。
6月8日晚,神开股份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了法院的一份一审判决书。此前手持神开股份100股的股东陈立兵,将神开股份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撤销神开股份于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通过的三项人事变动决议。对于此案,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是神开股份败诉。
这意味着,神开股份摆脱业祥投资股权纠纷的补选董监事决议有可能被撤销。神开股份称,目前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已委托律师积极准备上诉事宜,在判决生效前,相关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不受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快鹿集团)和浙江君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君隆资产)之间,仍有一个仲裁案正在进行,该仲裁案的结果或将决定业祥投资的归属问题,也将进一步影响神开股份。神开股份人士透露,公司已于近日同时向快鹿集团和君隆资产发函问询相关进展情况,“目前还未收到回复”。
补
选董监事“留下隐患”
根据神开股份公告,持该公司100股的股东陈立兵于今年1月以“增补董监事的决议内容程序不合法”为由,向上海市闵行区法院递交诉状,请求法院撤销神开股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关于补选陆灿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关于补选成曦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三项决议。6月6日,神开股份收到法院的一审判决书,该公司在此案中被判败诉。
回溯资料,快鹿集团去年陷入百亿兑付危机,为解决资金问题,快鹿集团先后两次转让旗下业祥投资以及业祥投资所持神开股份13.07%的股权,并由此引发一系列股权纠纷。其中,第二个接盘方为君隆资产,该公司当时与快鹿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和一系列补充协议,如果这些协议达成,君隆资产将获得业祥投资100%股权,并由此获得对上市公司神开股份的控制权。
但是,随着快鹿集团兑付危机的持续,上海长宁公安分局通报快鹿集团旗下多个互联网金融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随后,业详投资的100%股权及其所持神开股份13.07%的股权均被司法冻结。快鹿集团和君隆资产之间的股权转让无法继续,二者矛盾激化。
其中,快鹿集团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解除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快鹿集团当时声称,君隆资产仅支付了4900万元,未支付剩余转让价款,构成了根本违约。而君隆资产的法定代表人则对业祥投资提起诉讼,要求业祥投资归还借款本金2000万元及相关利息。君隆资产当时称,快鹿集团未能协助自己于2016年10月14日前获得上市公司神开股份的控制权,随着股权冻结事件的发生,君隆资产收购股权的目的受到严重影响。
在这个背景下,去年11月18日,神开股份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说明的是,该股东大会原本审议的是3项经营性议案,但神开股份的股东顾正、袁建新以及王祥伟(当时的持股比例分别为7.79%、5.86%、6.2%,非大股东和实控人)行使3%以上股东的临时提案权,于11月7日提交了前述3项补选董监事的临时议案。
具体而言,顾正、袁建新提议补选袁芳、刘国华为神开股份非独立董事,并提议补选成曦为独立董事,据悉,袁建新与袁芳系父女关系。王祥伟则提议补选叶明为神开股份非独立董事,并提议补选陆灿芳为公司监事。
有意思的是,在此次股东大会之前的9月30日,业祥投资曾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提名了两位董事,但是对此提案,神开股份召开董事会以全票否决。当时,神开股份董事会的解释是,本届董事会任期将于11月18日届满,业祥投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将会造成公司短时间内连续召开内容相似的两次股东大会,“不仅增加公司的人力、物力的损耗,也影响和降低公司正常的工作效率。” 建议业祥投资可于本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时一并提名董事候选人。
随后,在11月1日,神开股份又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延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且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在这种情况下,神开股份在11月18日召开股东大会之前,却“接受”了其他股东顾正、袁建新以及王祥伟补选董事、监事的临时提案。为此,在当时的股东大会现场,有股东质疑董事会“厚此薄彼”;独董孙大建也在未出席的情况下通过他人转述了自己的意见:“对补选董事、监事等三项议案持保留意见。”
另一位独董金炳荣在股东大会现场则主张补选董事工作延后,对于相关补选董监事的议案,他表示需要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他当时称,在大股东股权纠纷还在持续的情况下,其他股东要求补选董事,有失公平;且顾正等其他股东是否存在股权之争也要做考虑,“不然可能留下隐患”。
股权纠纷余波未了
最终,神开股份这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前述三项人事变动议案。受这次补选董事影响,快鹿集团和业祥投资在神开股份董事会中所占席位无法保持优势,丧失了对神开股份的控制权。神开股份也由此保持“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目前,神开股份董事会中仅有两个董事与快鹿集团有关联,即方晓耀和黄家骝,但方晓耀长期未出席神开股份的董事会会议,外界曾质疑他是否因快鹿事件被限制了人身自由。
对于此说法,神开股份人士表示,公司已经于近期向上海市长宁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发出问询函,并同时抄送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请求告知方晓耀的人身自由情况是否受限,“目前尚未收到有关方面的回复。”
但是,前述股东大会补选董监事的过程中,依然“留下了隐患”。手持神开股份100股的股东陈立兵正是以“增补董监事的决议内容程序不合法”为由,请求法院撤销这三项决议,而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支持了该诉求。
据了解,此次法院判决神开股份败诉的一个重要逻辑在于,神开股份《公司章程》第八十四条规定,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在本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任的人数,由前任董事会根据各股东推荐名单,提出选任董事的建议名单,并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将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由前任监事会根据各股东的推荐名单,并经监事会决议通过后,监事会将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提供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及基本情况。法院认为,神开股份此次股东大会违反了公司章程的提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