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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厦门市这15项涉税事项实现全国通办!

厦门税务  · 公众号  ·  · 2018-03-09 21:53

正文

你知道吗,厦门现在这15项涉税事项可以全国通办了!

啥是 全国通办 ?简单来讲,就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营的企业可以根据办税需要, 就近选择税务机关 申请办理 异地 涉税事项,切实为纳税人提供了更加便捷的办税服务!

到底有哪些异地涉税事项可以实现全国通办呢?现在就带上小本本随小编了解一下通办范围吧!

(一) 通办范围

温情提示

1.依法应当进行处理的 涉税违法行为 涉及的办税事项, 不纳入 通办范围。

2.根据税法规定由总机构 统一备案 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事项, 不纳入 通办范围。

3.税收优惠中涉及地方政府减免 权限 的事项,不纳入通办范围。

是不是心动了???那就再来了解一下全国通办事项具体如何办理的吧?小编早已为大家梳理好啦,好学的小伙伴已经搬好板凳了哦!!

(二)通办方式

全国通办涉税事项采取 “异地受理,内部流转,属地办理,办结反馈” 的方式办理。

1.提供资料。 纳税人需要根据文件要求,向受理税务机关提交所需材料,受理税务机关通过税务系统内部流转将受理信息推送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2.领取税务文书。 纳税人向受理税务机关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全国通办业务受理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全国通办业务补正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全国通办业务不予受理通知书)。

3. 结果反馈。 受理税务机关应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纳税人。受理后,主管税务机关无法接收信息或不能办理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询问具体原因,同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温馨提示

对需要领取办理结果的涉税事项,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 邮寄 或到主管税务机关 领取 两种方式获取(邮寄费用由纳税人自行承担)。

全国通办助你省心不止一点点哦~~~~

BUT:认准受理机关和办理机关也是实现全国通办的关键哦!!

(三)通办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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