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新北方
辽宁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王牌栏目《新北方》官方公众平台,百万粉丝聚合能量,致力打造“传递真善美、关注城市发展”的媒体公众号,为人心尽善社会尽美不断努力。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新北方  ·  火爆!搜索量大涨2.2倍! ·  19 小时前  
新北方  ·  致全省广大新闻工作者的一封信 ·  6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新北方

霞客行|试用期下班出车祸 算工伤不?

新北方  · 公众号  · 沈阳  · 2017-02-24 20:05

正文

点击上方“新北方”可以订阅哦!


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公事受伤,这肯定算做工伤的,

那要是在下班途中出了车祸算不算工伤?

如果还不是正式员工,是试用工可不可以报工伤?


试用期员工下班出车祸 算不算工伤?

有求必应,霞客行,今天朱霞接到了沈阳市民杨女士的求助电话。杨女士说,前不久她在网上看到招聘启事,应聘到一家洗浴中心工作,没想到刚上班十几天,试用期还没过,就在下班路上遭遇了车祸。杨女士认为这是一起工伤,该由她所在的单位,也就是洗浴中心来承担误工工资,但在维权的过程当中,杨女士遇到了困难,因为,现在洗浴中心不承认她是自己员工,不愿承担误工工资。

 


杨女士:我在洗浴中心干了十多天,还没过试用期,现在不承认我是他那里的员工。

朱霞:那你有什么证据能证明,你是在这个单位工作的呢?

杨女士:我现在就是有单位给我开的误工证明。

朱霞:有证据是吧,那咱去您工作的洗浴中心问问什么情况。

 


随后,朱霞和杨女士来到了杨女士之前工作的洗浴中心,洗浴中心的人力部主管齐女士表示,之前杨女士并没有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有一些其他手续也没有提供,洗浴中心无法判定是不是属于工伤。而且后来杨女士的电话一直打不通,洗浴中心联系不上她。并不知道杨女士因为什么原因长时间缺岗,所以洗浴中心以为杨女士是自动离职。

 


经过朱霞的调解,杨女士和单位也把事情说透了。杨女士表示把工资结算了她也就辞职不干了。


 试用期员工也应享受工伤赔偿

今天杨女士的问题解决的挺顺畅,因为她所在的单位有一套完整的用工流程。不过以往,我们遇到过很多种情况,用人单位会区别对待工伤问题,老员工有保险的,单位给赔,而试用期的员工没有保险,单位就不予理赔,这实际上是不对的。

 

试用期内,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已经确立了劳动关系,试用期即属于劳动合同期限,只不过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双向考核的期限。所以企业在试用期内,也最好给员工买保险,否则一旦出现问题,用工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

 

所以,无论你是在试用期,还是已经签了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只要在上下班的期间出现了任何交通意外,那么你所在的单位都要对养病期间的工资进行补偿。




哪些条件将被认定为工伤?

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通过杨女士这个事情,大伙还要注意几个细节,

比方说如果您受伤了、住院了,在养病期间,

您要注意跟肇事方,以及自己所在单位保持通畅的沟通,

不要造成误会,

另外在养病期间相关的票据、证据都要留存好,

在未来维权时,是有效的证据。



这里是新北方,用新闻力量关注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