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鼓台山 编辑 | 邹春霞
政知局(微信ID:bqzhengzhiju)按:近日,湖南省编办下发通知,要求统一将全省县(市、区)设置的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更名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编办工作人员告诉政知君,将“食品药品”放在部门名称中,有利于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装备配置、经费保障上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倾斜,是对食药安全重视程度增加的体现。
公务员鼓台山就这次改名有话说。
在他看来,执法队伍从名称到管理体制一定要保持稳定,这既是履职的需要,也是便民的需要。管理体制或者职能划分确实不利工作的,以微调为好,不要随意大变动。
以下为鼓台山来论内容。
近日,湖南省编办下发通知,要求统一将全省县(市、区)设置的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更名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这个名字有点长的“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由原来的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三个部门合并组成,是监管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警察”,与老百姓关系最为密切。
改名一事在基层引起诸多议论。
一是之前改革的时候为什么不能统一名称呢?
2015年湖南省出台《湖南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因此成立。在成立运作一年后,湖南省编办又通知统一更名,基层单位又将忙着改换牌匾、改刻印章,发出去的那么多营业执照、许可证,可能又得换证。
二是,“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这个局简称叫什么呢?
这个局名包括六个词组、十二个字,大概是史上最长的局名(政知局注:内蒙古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食药、工商、质监“三合一”部门的名称,是“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还要再多三个字。)。加上行政区划名称就更长,如果是少数民族自治地方,估计公章都不太好刻。
拿湖南省内的自治县来说,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区划名加局名共21个字。按照国家印章尺寸的有关规定,县级局印章直径不大于4.2厘米,这么算来,一个字只有0.62厘米。
对这种名字比较长的,印章规定有考虑,说可以印简称。简称是叫“食工质局”还是“药商量局”呢?湖南省编办通知改名的文件没说,地方上也不清楚。按理说,发文时至少也应该搞个规范简称,要不你简称这个局,我简称那个局,实际又是同一个局,这得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说起来,食药、工商、质监这三个部门如同兄弟,不仅职能相近交叉,而且它们的管理体制都经历过一个从地方管理到垂直管理、又重回地方管理的轮回:1998年工商垂直管理,1999年质监垂直管理,2000年食药垂直管理,差不多十年后,2008年食药恢复地方管理,2011年工商、质监恢复地方管理。
先说职能交叉,这三个部门都是市场经济的监管部门,管理对象相同,都是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老百姓关注的假冒产品问题为例,质监管源头(即生产),工商管流通,也就是说 ,假冒产品在没有进入流通环节之前,属于质监部门管,进入市场销售流通后,归工商部门管。不难看出,有重合的地方。
再说垂直管理和地方管理。所谓省以下垂直管理,就是工商质监药监这些部门在市县一级机构的人财物都归省里管,通俗地说,就是以条条管理为主。地方管理就是这些机构作为同级政府的组成部门或直属机构,人财物都归地方政府管理,上级只对下级进行业务指导。
湖南上述改革的源头是2011年国家宣布工商和质监两个部门管理体制下放。大背景是食品安全法将食品安全作为地方政府的职责,工商质监药监三个部门分管的涉及食品安全的功能(质监管生产领域,工商管流通领域,药监管协调)因此需要调整,转到食药统一管理。
文件下发时,工商、质监两支队伍实行垂直管理刚刚走入规范化,所以大家听说国务院下发这个文件都以为是假的(当时还有媒体专门就文件真实性进行核实),在落实文件前都观望了不短的时间,具体要操作时,太多人员要下放,问题很复杂,并不简单,各省落实有快有慢,湖南直到2015年才真正实施。
另外,由于湖南省的改革模式是“一县一策”,合并之后的名称也各不相同,有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甚至有地方工商质监二合一后新局名字就叫“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一个政府部门的体制变动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牵涉到人、财、物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尤其像工商这样历史长、人员多(包括市县所三级)的部门更是如此。当初垂直管理改革费了很大的劲、弄了好几年才到位,一些遗留问题甚至到恢复地方管理时都没解决。垂直管理走上规范化后没几年,又恢复了地方管理。
不过,像工商、质监、食药这样的行政执法部门的管理体制变动,不是搭积木,今天可这么搭,明天可以拆了另外搭;也不像家里摆家具,今天觉得这样好看这么摆,明天觉得那样好看合理,又搬一次。这样三支全国性的市场监管执法队伍管理体制频繁变动,反而影响了市场监管职能的正常履行。
目前很多地方正在进行县级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主要内容就是县级这些工商质监食药等“多帽合一”,而中央省市层面这些执法部门却分设,县里一个“市场监管局”对应市里三个主管部门,实际上不利于管理和工作的开展。
目前看来,将这三个部门整合到一起,是大势所趋,因为这既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执法队伍种类”的要求,也是解决这三个部门对企业重复检查、交叉执法的需要。从理论上说,将这三个部门整合一起应该是比较合理的。
不过,在法律没有修改之前,各地制定形形色色的改革方案,改变执法主体,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不符。比如许多法律都规定执法主体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但是现在很多地方早已把工商局改成了市场监管局、工商质监局等等。
把职能相近的执法部门整合到一起是件好事,不过,这些与广大老百姓关系密切的政府部门在改革的时候,必须搞好顶层设计,把方便百姓放在首位,让办事的企业和群众,不至于在不断变换的“衙门”招牌前,昏头转向,无所适从。
为此,笔者建议制定“行政机关命名规则”,并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政府机构的名称尽量简单明了。
政府机关命名并非一件小事。古人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机构名称最简洁的要数古代的 “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只一个字,但职责明了。建国初期,政府机构名称也很简洁,一般两个字,比如公安部、财政部等等。
但是近年以实行大部制为方向的机构改革中,往往将合并前的机构名称叠加为新的机构名称。比如,2013年新闻出版总署与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合并为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随后更名为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按照这个路子,公安局也许叫“刑侦治安户政消防警卫局”更合适。
比较之下见优劣。建议凡合并设立的机构,其名称要么用被合并的其中一个机构名,要么新取一个简洁的名字,抛砖引玉,如卫生局与计生委合并后,命名为“卫生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叫传媒总局。
二是政府机构的名称尽量保持稳定。
政府机构命名时要谨慎、科学、简洁,但是在命名后就要尽量保持稳定,尤其是直接面向老百姓的政府部门。因为名称说到底就是个符号,群众知道办什么事情找什么部门最为重要。比如群众报警找公安局、打官司找法院、办营业执照找工商局,如果这些单位的名称老是变来变去,会给百姓增加许多的麻烦。行政机关改革重在职能调整和提高效率,不要老是机构撤并和更名。
三是执法机关的设置尽量全国统一。
执法机构的名称过去是全国统一的,但是近年来各地在机构改革中随意撤并和更名,导致同一执法队伍各地名称五花八门。比如,按照法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企业登记机关,但是现在各地核发营业执照的机关名称各不相同,在甲地办营业执照要找工商局,乙地办营业执照要找市场监管局、“食工质局”等等,这既不严肃,也不便民。
另外,与百姓密切相关的执法部门改革,必须搞好顶层设计,统一模式,保持稳定,地方改革试点必须有国家授权,各地不能以改革为名各搞一套,随意撤并,这既是依法行政的本义,也是方便百姓的需要。(实习生朱远航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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