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依法治国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的今天,闹中取胜,决没赢家!
作者丨叶正松
来源丨江淮医学
坐标
:徐医附属院。
时间
:10月26日。
10月26日,微博@烧伤超人阿宝发布了一条消息,徐医附院一名患者因为并发症于早上死亡,家属将尸体一直放在病房不肯抬走,下午聚众在医院门口摆花圈,堵大门。因医院门诊和急诊相连,导致120急救车都无法正常出入,只能绕道行驶。严重干扰了医院的正常医疗活动,扰乱了公共秩序,危害到其他患者生命。
这起来势汹汹的医闹事件发生后,王陵路派出所在医院报警后进驻了医院,几个小时后即予以平息。
尽管此次医闹的处理在速度和力度上,作为医方来看,还有许多未尽人意之处。这作为医方的心理和心态,不难理解也可以理解。但是,纵观以往的一些医闹事件,平心而论,从结果来看,这次徐州警方能在一日之内,或者更严谨的说,在几小时之内平息此事,说明在医闹事件的案件办理上,已经受到紧邻的山东省的影响,在涉医犯罪领域的处理上正逐步的校正力度和角度。
实际上,针对医闹成本太低导致的近些年来,一些地方相继发生医闹、甚至暴力杀医、伤医案件,最高检于去年9月29日就发布了
《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
,其中重点提及要加大对涉医犯罪的打击力度,保障正常医疗秩序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并明确了在医疗机构内发生这八大行为皆为犯罪,必将严惩!
1.依法惩治聚众打砸、任意损毁占用医疗机构财物,在医疗机构起哄闹事,致使医疗无法进行的犯罪;
2.依法惩治在医疗机构私设灵堂、违规停尸、摆放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封堵大门、阻塞交通,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犯罪;
3.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医疗机构危及公共安全的犯罪;
4.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液、妨害传染病防治等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的犯罪。
5.依法惩治故意伤害、杀害医务人员,公然侮辱或者捏造事实诽谤、诬告陷害医务人员,以及在医疗机构内殴打、追逐、拦截、辱骂、恐吓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犯罪。
6.从严惩处无端猜疑、蓄意发泄,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的犯罪;
7.以不特定的医务人员、就诊患者为侮辱、威胁、殴打、伤害、杀害对象,危害医疗场所公共安全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