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瑞沃能表示,依照媒体指出的“反向定制”模式,坚瑞沃能依据沃特玛2016年度及2017年第一季度锂电池销售统计,“反向定制”形成的销售收入占沃特玛2016年收入总额的25.06%,占沃特玛2017年第1季度收入总额的10.25%。且除新沃运力以外,无其他所谓“反向定制”的情形。
6月20日晚间,坚瑞沃能(300116)就近日某媒体发表的《坚瑞沃能业绩暴增千倍:隐形关联方操纵巨额订单》报道发布澄清公告。公告称,公司就报道中涉及公司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查,并做出相关内容说明。
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下称“沃特玛”)在产品销售过程中不存在媒体报道中所谓的“反向定制”,深圳市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下称“新沃运力”)与公司间不存在隐性关联关系。
公司认为,依照媒体指出的“反向定制”模式,坚瑞沃能依据沃特玛2016年度及2017年第一季度锂电池销售统计,“反向定制”形成的销售收入占沃特玛2016年收入总额的25.06%,占沃特玛2017年第1季度收入总额的10.25%。且除新沃运力以外,无其他所谓“反向定制”的情形。
与此同时,公告指出,由于新能源车核心零部件均涉及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目录》,产品定型后不得随意更改,因此采购协议中亦会根据产品公告约定整车的选装及技术要求。而新沃运力与整车企业的合同符合自身业务需求及行业惯例。
公告梳理了坚瑞沃能与沃特玛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的股权结构,以及新沃运力股东及董监高的股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以此表明新沃运力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不存在隐性关联关系,且公司对新沃运力不具有控制力,更不具有操作订单的能力。
坚瑞沃能表示新沃运力与沃特玛之间不存在所谓“反向定制”,并作出以下相关说明。
公司认为,第一,新沃运力运营情况良好,大量采购物流车是基于自身发展需要,锁定整车厂及配套设备是为了防范运营过程中的车辆质量风险。第二,新沃运力作为“沃特玛创新联盟”成员企业,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并基于合理商业考量,优先选用联盟内零部件厂商的产品具有较强的商业逻辑和合理性。第三,在销售价格公允的前提下,联盟企业能够为其提供更好的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第四,新沃运营模式在后期国家补贴政策取消的情况下仍然具有经济性。
此外,坚瑞沃能还对所谓的“反向定制”收入确认的合理性和应收账款情况进行了分析说明,并对其他事项进行一一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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