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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团长我的团》: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书林斋  · 公众号  ·  · 2018-07-16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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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啦死啦真的是很厉害,他活着的时候点燃了一堆炮灰,把自己燃烧了之后还让一个死瘸子背负着三千人活到了九十岁回家做饭。


《我的团长我的团》里的每次死亡都不是无足轻重的,其他人对逝者并不会真正漠然,每一次都会在死后依旧体现出他的价值。

第一个死亡的叫马驴儿,这个名字记得的不多,但孟瘸子绝对记得。那是一根火柴,是战场中的小小火苗,是曾经弃学从军的孟烦了,但他死了,孟瘸子流落到了西南,成了划不上火的潮湿火柴。



第二次死亡属于李乌拉。东北佬,原名李连胜,其实打过很多败仗,葬送过整个排。这些都是一个叫迷龙的人损他的话。迷龙也是东北佬,天天打李乌拉的那种东北佬。但是李乌拉战死之后,却是迷龙先轻轻踢了他一下,没有动静,然后迷龙一声不吭背着他,因为这是迷龙身边唯一一个活着的东北佬了。


李乌拉走了之后,迷龙彻底迷路了,自此而后他只能唱着混淆着灵魂的「 你要让我来 」,直到遇见上官。



那么唯一一个活着的川人要麻的死则会让不辣和豆饼失去了什么。失去了什么呢?他们不一定能想清楚。不辣在这之后打枪很猛了,豆饼则茫然地被所有人遗忘。

上下一心的遗忘持续了很久,哪怕他们安全回到了禅达,哪怕他们的团长也安全了。直到那天死啦死啦把他们带去看到日军是怎么对待康丫尸体的:「 每个人十秒,留个念想。 」他们不能再安逸了。


不过他们还是没法理解小蚂蚁和世航。


他们觉得小蚂蚁不切实际,满脑子都是年轻,死啦死啦却被小蚂蚁说服了,很久以后死啦死啦说「 年轻总会战胜衰老 」,但那时小蚂蚁已经死去很久了。



小蚂蚁死得很开心,因为他在死之前听到孟瘸子的一句「 你大爷 」,他确定了孟瘸子是他的北平同乡,是啊这么简单就能让小蚂蚁开心起来;但看到小蚂蚁死的孟瘸子却并不开心。


他不理解为什么小蚂蚁不怕死,他们都不理解为什么世航不怕死。「 祖国昌盛、民族万岁 」,真的有愿意点燃自己的火柴吗?


有的、有的。他们不只是不再安逸了,他们开始思考自己活着的价值。什么是活着的价值呢?这个问题好像不好回答,那什么样的活着是没有价值的呢?

初从文,三年而不中;后习武,校场发一矢,中鼓吏,逐之出;遂学医,有所成。自撰一良方,服之卒。

兽医说得对,他不是被日军炸死的,他是伤心死的。他一直在想帮助每一个人,虽然谁也没有得到过实质性的帮助,但兽医死了之后大家发现,没有手可以握了。



孟瘸子因此改变。孟瘸子一直在犹豫。他开始想燃烧自己一次,但他又害怕燃烧自己,于是他想兽医告诉他不要燃烧自己,其中他想让兽医告诉他要燃烧自己。但兽医死了,他得到答案了,他要燃烧自己。

为了让孟瘸子从潮湿的火柴变成想要燃烧自己的火柴,已经死去了这么多人。

然后大胡子燃烧了、蛇屁股燃烧了、麦师傅燃烧了。


麦师傅像耶稣,他长得一点不像耶稣。可每个好人死时都像耶稣。麦师傅要死了,可即使他像耶稣一样被钉着,我们还在奢望他能被送进战俘营。谁都知道,战争快结束了,谁也不该在这时候死去——尤其麦师傅这样的好人。

还有个人叫豆饼。大家又把他给忘了。豆饼已经死过一回了,那时大家忘记了他。后来豆饼回来了,大家发现自己并不记得豆饼的名字。豆饼没了要麻哥,有了迷龙哥。迷龙哥不记得豆饼是个人了,于是噼里啪啦地在打日本鬼子时,豆饼一直喊着「 迷龙哥 」,然后被震死了。他早就该回到海里了。



已经死过一回的还有迷龙。迷龙上次是死啦死啦要杀他的,这次还是。仿佛是命运的必然,最快乐的那个人死了。尽管炮灰团已经打完了有史以来最难打的一场仗,打到他们只能听见山的呼号、海的咆哮,但还是有人死了。

迷龙的死开启了炮灰团的覆灭。炮灰团的覆灭不是来自死啦死啦的死,而是来自迷龙的死。因为炮灰们总觉得,人在某些事情上是只能用一次的,从南天门下来后,不该再有人为之而死,但现实告诉他们,这是妄想。

所以死啦死啦坚决不同意带病北上:「 师座,西进吧,别北上。 」死啦死啦看到了小蚂蚁和世航背后的年轻,看到了南天门三十八天和迷龙之死背后的衰老,他知道打不赢,所以死啦死啦只能自杀。


意外的是,跟着死啦死啦一起自杀的,不是那个说「 如果不能成为他那样的人,吾也宁死 」的阿译,也不是那个三米之内的死瘸子,而是那个经常一句话不说的克虏伯。可是这一点也不意外,克虏伯没那么多想法,他脑子里就一个念头:团长。


孟瘸子和阿译就不一样,他俩想得很多。

阿译是最后一个自杀的。阿译用着炮灰团最熟悉的防御,却在年轻的解放军攻势下一败涂地,他终于知道死啦死啦说的是对的,他终于知道他当初对死啦死啦的背叛是错误的,所以阿译只能自杀。



孟瘸子在被俘的时候哭的很伤心,死啦死啦死的时候他都没有这么伤心,因为死啦死啦又说对了。


死啦死啦要孟瘸子活下去,他让孟瘸子试着把那三千个人活在他身上,于是孟瘸子的记忆被三千个占满,占得小醉如果和他一起生活,就是陪了三千个死人。


可他很喜欢他们,非常喜欢他们。以后属于他们。



在故事的最后,孟烦了回家做饭。


做给自己吃,做给三千个赤膊黑皮的弟兄们吃。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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