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带药求卫生所挂水,却反口要价20万!》
人情不能当饭吃,但人情却能害死人,医者父母心,医生重感情是件好事,但也得分什么时候,切记不要在人情上栽跟头了……
7月24日,据一福建的村医爆料,近期,当地发生了一起医疗纠纷,病人自带药去卫生所挂吊水,结果却反口要价20万,实在令人唏嘘,特此想借基层医师公社平台将此事分享给大家,让各位同仁们引以为戒。
病人自带药求卫生所代注,医生却反被要价20万
以下是事情的始末:
(因为涉及到个人隐私,这里不提及详细地点、真实姓名)
王医生在福建省某镇卫生所工作,上个月村里一老大娘带着自己的药,叫她女儿陪她去了卫生所代注,本来王医生不帮忙代注,后来,老大娘说:“我们也是多年的老朋友了,不会去坑你的啦!这药我经常挂,效果很好的。今天又去买了一点,你就帮挂下,手续费给你赚。说的严重一点,就算挂死了,也不会去找你麻烦,这是我自己的药,跟你也没关系,再说了,我女儿也在这里。”
王医生听她这么一说,也难为情,就帮忙挂吊水了。结果一会功夫,就出现事故了,病人抢救无效死亡。
家属去了一大群人,张口要求赔20万,且否认她母亲曾说的话。邻居们都担心王医生出事,会害的他们村里没医生,事发后,当地卫计委和派出所有介入协调。
因为一句“我们是多年的老朋友,不会去坑你”结果却给两家摊上了事。一个挂水的手续费能有多少,医生还是碍于情面选择的去帮忙挂水。
退休村医帮居民代注,被判10年
这件事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的一个报道:江苏城市频道曾报道,年近70岁的乡医陈寿存退休后仅仅是帮忙村民挂吊水(药是患者自带的),但因为患者本身有心脏病史,输液导致患者心源性猝死,最终,陈寿存不仅面临民事赔偿,这个年纪还要面临着最少被判10年以上。
判刑原因是医生退休后无乡村医生执业证而被判非法行医。对于这一判决,当时无数朋友为老村医感到委屈。
其实这种因为代注而引起医疗纠纷案例,在基层屡见不鲜。为了方便,很多患者选择从大医院开药后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医院、村卫生室代注,但因为不了解药性和药品质量,为了安全起见,很多基层医疗机构选择拒绝代注,但也因此遭到居民投诉,说他们不为人民服务。
基层医生拒绝不合理代注
尤其是村医和患者既是医患关系,又是邻里关系,都是熟人,抬头不见低头见,有时候很难拒绝,但出现了事故就肯定要赔偿。所以在这里想和大家说,对于代注这件事,为了用药安全,还是建议患者哪里开药到哪里打。
至于人情?
如果是大医院,正规的医师开出来并从大医院带回来的药可以考虑给个人情,但需要和患者签订代注告知书,告知代注风险。出现医疗纠纷时有一个书面证据,否则口说无凭。当然,还有考虑你的急救能力是否跟得上。
如果是病人自己随意购买的药,并要求给予输液,那么请收起你的情面,一律不给代注。因为你不知道药品是否正规、需要冷藏的是否有冷藏链?因为你不知道自带药是否是根据医生开的处方?是不是符合她的病情?会不会对她的体质发生过敏呢?
更不要提手续费,一次输液的手续费是不和医生代注产生的风险成正比的。在基层医疗这块,每年每个地方都会出现很多医疗事故,抢救不及时的也很多,确实很令人心痛,但很多时候就是因为一个情面,但最终发生事故后,也不会有人和你讲情面。
记住,在患者面前,你先是一个好医生,然后才是一个好亲属、一个好朋友、一个好邻里,所以面对不合理代注请求,请收好你的情面,和泛滥的同情心。
(来源:基层医师公社;作者:灵犀)
(转载自:医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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