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收账款:
如果应收账款较高,说明借款人资金占用情况较为严重,因为核实难度较大,部分借款人为了虚高资产,会选择将应收账款做高。在分析应收账款时,应重点对账龄以及回收可能进行分析,如果账龄偏长,回收坏账可能性越高,那么资产真实额应该打折。
2、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一般较好核实,可以通过借款人提供的银行账户流水单进行体现。货币资金越多,借款人现金流越充裕,资产越大。
3、存货:
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或库存商品以及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等。一般而言,进行存货核查的重点在于存货真实性以及存货价值判定。首先应该区分存货是否为积压的库存成品与超储材料,部分借款人对市场判断不足,超出使用能力储备材料而造成积压或者部分采取寄销方式销售的借款人缺乏有效的对账机制、监控方法而造成了发出成品的或有损失。其次,应该判断库存产品成本是否大于市场售价,进行真实存货价值还原。
4、固定资产:
分析固定资产值时,应注意分析固定资产折旧,部分借款人为了虚高资产,未进行规范的固定资产折旧计算。
1、短期借款:
通过征信系统核实。
2、应付票据:
可以通过征信系统核实。
3、应付账款:
分析方法为应收账款类似。
4、其他应付款:
应该关注是否存在长期挂账情况,如果期限长,可以考虑剔除该应付款的风险。
1、对外担保:
采用担保方式进行融资的,事实上相当于放大了融资倍数,运用了杠杆效应,一般而言,担保常见形式有互保,联保等,这些互保的借款人犹如利益共同体,他们之间往往不存在纯粹的亲友关系,更多的是三角债关系,同时目前金融机构作为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保证合同一般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那么借款人的每一笔对外担保都应该列入或有负债,因为存在被保证人无力偿还而保证人须代为偿还的可能性。担保圈链风险犹如多米诺骨牌效应,牵一发而动全身,在分析借款人对外担保情况时,应该对被担保企业的综合还款能力进行判断,如果被担保企业还款困难,在计算借款人实际负债率时应该将该笔对外担保列入负债项中。
暗保:
暗保从本质上和明保没有区别,所谓的区别只是在于金融机构是否录入信用系统,因为存在暗保情况,信息不对称的一方将处于不利位置,因为无法真实掌握借款人全面的对外担保信息,这就需要调查阶段时通过与借款人进一步深入沟通或者侧面调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