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图 / 湖南 · 凤凰古城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由28个民族组成
【正文】
特色小镇推出近两年,政府、企业风从云集,推波助浪,出现少有的“特色小镇热”,却也引发种种怪现象,出现了概念不清、定位不准、急于求成、盲目发展以及市场化不足等问题,有些地区甚至存在政府债务风险加剧和房地产化的苗头。对此,不少社会有识之士呼吁及时纠偏,防止出现又一波“房地产式热潮”。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现将要点摘录如下,便于大家了解掌握。
1、两个不能、两个区分
不能把特色小镇当成筐、什么都往里装,不能盲目把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体育基地、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以及行政建制镇戴上特色小镇“帽子”。
循序渐进发展“市郊镇”“市中镇”“园中镇”“镇中镇”等不同类型特色小镇。这是从区域明确特色小镇所处位置。
2、四个立足、一个规律
立足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推动创新性供给与个性化需求有效对接,打造创新创业发展平台和新型城镇化有效载体。
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树立正确政绩观和功成不必在我的理念,科学把握浙江经验的可复制和不可复制内容,合理借鉴其理念方法、精神实质和创新精神,追求慢工出细活出精品,避免脱离实际照搬照抄。
3、一个特色、一个高端
立足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积淀和地域特征,以特色产业为核心,兼顾特色文化、特色功能和特色建筑,找准特色、凸显特色、放大特色,防止内容重复、形态雷同、特色不鲜明和同质化竞争。
聚焦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方向,着力发展优势主导特色产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创新供应链,吸引人才、技术、资金等高端要素集聚,打造特色产业集群。
4、两个融合、两个依托
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融合,产城人文融合。
依托大城市周边的重点镇培育发展卫星城,依托有特色资源的重点镇培育发展专业特色小城镇。
5、一个主导、一个引导
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以企业为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主力军,引导企业有效投资、对标一流、扩大高端供给,激发企业家创造力和人民消费需求。鼓励大中型企业独立或牵头打造特色小镇,培育特色小镇投资运营商,避免项目简单堆砌和碎片化开发。
发挥政府强化规划引导、营造制度环境、提供设施服务等作用,顺势而为、因势利导,不要过度干预。鼓励利用财政资金联合社会资本,共同发起特色小镇建设基金。
6、一个制度、五个原则
控制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数量,避免分解指标、层层加码。统一实行宽进严定、动态淘汰的创建达标制度,取消一次性命名制,避免各地区只管前期申报、不管后期发展。
坚持创新探索。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和机制,着力培育供给侧小镇经济,努力走出一条特色鲜明、产城融合、惠及群众的新路子。
坚持因地制宜。从各地区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控制数量、提高质量,体现区域差异性,提倡形态多样性。
坚持产业建镇。立足各地区要素禀赋和比较优势,挖掘最有基础、最具潜力、最能成长的特色产业,做精做强主导特色产业,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特征的独特产业生态,防止千镇一面和房地产化。
坚持以人为本。围绕人的城镇化,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提升服务功能、环境质量、文化内涵和发展品质,打造宜居宜业环境,提高人民获得感和幸福感。
坚持市场主导。推动多元化主体同心同向、共建共享,发挥政府制定规划政策、搭建发展平台等作用,防止政府大包大揽和加剧债务风险。
7、一个严防、一个严守、两个严格、两个严控、两个严禁
严防政府债务风险。注重引入央企、国企和大中型民企等作为特色小镇主要投资运营商,尽可能避免政府举债建设进而加重债务包袱。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要求,依据应划尽划、应保尽保原则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严格节约集约用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保护自然保护区、文化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地质公园等区域。
严控房地产开发。合理确定住宅用地比例,并结合所在市县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确定供应时序。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全面实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鼓励盘活存量和低效建设用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严禁以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名义破坏生态,严禁挖山填湖、破坏山水田园。
来源:北京青蓝文旅规划设计院综合整理自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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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学人,旅游学者;
北京绿维文旅集团总策划师;
北京青蓝文旅规划设计院院长;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乡村旅居倡导者,市场定位“倒行逆施”法和旅游规划“四点论”提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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