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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2024年德州市齐河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50名公告

本硕博高层次人才引进  · 公众号  ·  · 2024-04-21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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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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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齐河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持续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和范围
(一)引进数量
共计50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引进范围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承担国家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毕业生;
2、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5、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4年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24年毕业生和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2024年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4、有在校期间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
8、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已在齐河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一律不得应聘;
10、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外,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均须于2024年4月22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名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需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9:00—4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4月22日11:00—4月26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he.gov.cn/)报名入口,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相关资格材料(PDF或JPG格式文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上传提交的资料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
2、学历学位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提交于规定时间内能够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再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考生将不能修改和提交个人信息,请报名人员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查看个人报名系统审核状态,避免因各种原因错过报名时间。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4月22日11:00—4月26日16:00
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对提交内容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报名人员及时进行补充;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及时予以审核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须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以备面试时使用)。
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引进资格。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报名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可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岗位工作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四、初试
县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人数达到一定比例的岗位,组织初试,具体时间、形式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
五、资格复审
报名人员按照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通知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审查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或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1、《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期内),尚未取得的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期内);
4、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介绍信;
5、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7、岗位有其他资格资质条件要求的,还需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县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派专人对相应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
面试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发布。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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