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际诗歌艺术平台「为你读诗」的约稿。
诗有什么用?
圣人说话了: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意思是,作用好多啊:抒发,观察,交友,吐槽,侍奉父母和君王,知道鸟兽草木的名称。
当然圣人说的诗,特指《诗经》,且他老人家这口吻,有些像中学老师备课,说得有道理,但感受起来有问题。
咱们说点别的。
古代诗词歌赋,现代统称诗歌。歌这个字不能漏。古代诗歌很难分家,诗最初是来唱的。
汉武帝立乐府,乐府这个乐,是音乐的乐。采集了歌词后,要“协律”,那就是唱的。乐府配的调子是楚声和新声,《诗经》三百篇配的是雅乐。好有一比:你唱“关关雎鸠,在河之洲”,配唢呐;唱“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配吉他。
宋词与乐曲,也都是用来唱的。宋词早期小令多,短,大家也容易背。李后主和晏殊的词都不长,大家喜欢。后期慢曲盛行,柳永出现,至于姜夔、辛弃疾,词都特别长:那是用了不同的曲子。好比说,李后主和晏殊唱的曲子,都是民间小调;辛弃疾时代,已经给唱诗班作词了。
所以啦,诗歌题材,大多都是先用来唱,用来念的。之后才是用来默读,用来看,用来雕琢辞藻。
所以诗歌的声音效果很重要。
王小波说“我的师承”,极爱重王道乾和查良铮先生——这都是写过诗的翻译家。他聊《青铜骑士》的两个译本,第一个是查良铮先生的:
我爱你,彼得兴建的大城,
我爱你严肃整齐的面容,
涅瓦河的水流多么庄严,
大理石铺在它的两岸……
而另一位不具名先生的:
我爱你彼得的营造
我爱你庄严的外貌……
王小波又说:
文字是用来读,用来听,不是用来看的——要看不如去看小人书。不懂这一点,就只能写出充满噪声的文字垃圾。
米兰·昆德拉说,小说应该像音乐。有位意大利朋友告诉我说,卡尔维诺的小说读起来极为悦耳,像一串清脆的珠子洒落于地。我既不懂法文,也不懂意大利文,但我能够听到小说的韵律。这要归功于诗人留下的遗产。
随便引王小波两段小说,我给断一下句:
这时候公差对李靖丝毫也不敢掉以轻心,
所以每人都带了一件可以发射的兵器:
会用弓的带了弓,
会用弩的带了弩,
什么都不会用的也用包袱皮包了一大堆鹅卵石,
扛在背上压弯了腰。
他们就这样包围了土地庙,
好像一大群猫张牙舞爪地围住一只小耗子。
有一件事可以证明李靖相当警觉,
李二娘一进了那座土地庙,
他马上就在门口探头探脑。
句子长短参差很统一,没有夸张的长句;从压弯了腰开始,后面的句末:庙、庙、脑,句尾押韵。
所以王小波的小说读着顺,不是偶然的。
又一段:
后来这个发明还是卖给了皇上。
皇上制造了一大批,发给了远征军,
让他们在撤退的路上抛撤,
这种东西用现代的军事术语叫作“饵雷”,
夹坏了大量的突厥人、鲜卑人、高丽人,
并且让他们断子绝孙。
这件事说明了卫公虽然机巧无双,
离开了大唐皇帝就将一事无成。
依然是长短参差统一,一句是一句节奏舒适。然后是突厥人鲜卑人高丽人断子绝孙一事无成的韵脚。
所以啦,王小波的文字,即便我们知道是信口胡柴,也读来满心愉快,是因为他在这点上用了心。好文字带了节奏和韵律,自然让人心悦诚服。
现在有句话叫做,“那些写歌词的为了押韵,什么话都说得出来”。
写诗,其实也如此。韵脚,平仄,都讲究。厌恨的人觉得繁琐,但念出来好听啊。为了好听,诗歌是可以不惜一切代价的。
如果为了意思明确,又简洁,那么,“父母姐弟闻归来,出郭理妆杀猪羊”就好了。
然而,“爷娘闻女来,出郭相扶将;阿姊闻妹来,当户理红妆;小弟闻姊来,磨刀霍霍向猪羊”,多出来这些字,就为了听个爽。
最后一句话还有讲究。五字句,通常是2/2/1甚至2/3的布置,气缓;七字句,是2/2/3甚至4/3的解构,气急。两个五字句后,加个七字句,爽。不信把“磨刀霍霍向猪羊”改成“磨刀向猪羊”,感觉立刻差了很多。就缺这一口气。
诗歌也可以有其更幽微的味道。比如,说大雪。打油诗有所谓“江山一笼统,天地一窟窿”。这算是简陋。“哎呀雪真是下得紧啊,哗啦啦的,一片雪白无垠呢”,这句陈述到位了,但是拖沓。
而白居易很简约有味:
“深夜知雪重,时闻折竹声”。
——但这种好,更多是字面的美感。清朝人有批评《牡丹亭》,认为繁华美丽,花团锦簇,文藻千古无二,只是比起其他顺口的曲词,不容易唱,是其一短。
好诗,是得唱出来的呀。
西方人写诗,尤重歌唱效果。英国人翻了《荷马史诗》,也是特意找的韵脚:
The thunderer spoke, nor durst the queen reply
A reverent horror silenced all the sky
The feast disturb'd, with sorrow Vulcan saw
His mother menaced, and the gods in awe
Peace at his heart, and pleasure his design
Thus interposed the architect divine
双行押韵,读顺了,就跟喊号子似的。
迪金森著名的"Why do I love" You, Sir?
Because—
The Wind does not require the Grass
To answer—Wherefore when He pass
She cannot keep Her place.
……
The Lightning—never asked an Eye
Wherefore it shut—when He was by—
Because He knows it cannot speak—
And reasons not contained—
—Of Talk—
There be—preferred by Daintier Folk—
这种韵之美,也是要读出来的。
所以圣人为什么说诗歌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可以抒发,观察,交友,吐槽呢?
就因为好的诗歌,太容易引起大合唱了,太容易让大家集体抒发了。看到一句,顺着就出来了。
我某次,与久别重逢的朋友,在夜雪茫茫的铺子里,吃涮羊肉。因为到得晚,别无可涮,就是羊肉、萝卜和豆腐,就白酒。只好让店家不断上羊肉来。吃到后来,吃急了,夹一片羊肉,入锅一涮一顿,蘸佐料,立刻入口。好羊肉被水一涮,半熟半生,不脱羊肉质感,肥瘦脆都在,饱蘸佐料一嚼,立刻化了。这时来口白酒,甜辣弥喉,吁一口气都是冬天的味道。连吃带喝,脱了衣服。几个人都喝得开始傻笑,这时,总觉得还缺点儿什么。
中间一位最年长、诸位中间最早娶妻生子,也最早有白头发的——当然他父亲也是少白头,他遗传——拿起筷子,开始敲空盘: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于是大家一起跟着拍大腿,齐声: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君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完事之后,大笑,笑到有个人从椅子上滑下去了,坐在地上,还在笑。
后来大家都说,从来没有这么痛快过。
一首千年前的诗,那种韵律和气概,还能让我们为之欢笑,为之吐气扬眉。世上别的东西,未必有这么神奇的功效。
诗歌是种如此美好的东西,所以「为你读诗」才会几年如一日坚持每天读诗给你听。读诗的人从普通人、知名演员、艺术家、作家到国家政要,所读的诗从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汤显祖的《牡丹亭》到海子的《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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