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北京瘦马
刘哲检察官再推新书,书的名字是他传播极广的代表作“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我读了之后,脑子里想起了卓别林的《摩登时代》。
电影的第一个镜头是一群羊被赶进羊圈,第二个镜头是一群西装革履的工人涌进地铁。暗指工业时代流水线上的工人已经成了羊,丧失了自我意识,不知道生活的意义。
我想司法工作中案件量激增,办案分工越发专业化,考核数字化,也存在让办案人也变成无意识的“羊群”的后果。
刘哲检察官笔触深沉,展现出了他对法律职业的深度思考。书中少了很多法律技术问题,更多的侧重于对法律职业理念、价值与伦理的深层次思考。
文章呼吁“带着感情办案”,要认识到司法工作对于当事人的重要意义。
同为法律人,我翻阅全书之后深有感触。
➤ 一是赞同书中的观点,对于法律人而言,我们办的案子于我们是工作,但却会影响别人一生,有时候哪怕一个小小的案件都可能对当事人影响深远。
➤ 二是从另一个方面理解,我们很少认识到,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
我们办的案子也构成了我们的一生。这种宏大的意义,往往被日常繁琐的工作淹没,但却不应当被遗忘。
带着感情去办案,陈兴良教授似乎并不十分赞同,他从感情出发谈论了很多司法感情与理性的问题。我理解带着感情办案,不是说感性办案,或者说带着个人的私情去办案,而是
说在办理案件的时候,能少一点机械、少一点技术、少一点冰冷,多一点人性温情,有足够的悲悯之心。
不要只是把案子当作案子,而要认真对待每个案件背后的生命。
当司法职业被各种法律法规、办案规范、司法解释约束,当法律职业群体被官僚体制、考核办法固定下来,无可避免的会沉淀出一些看似合理的“潜规则”。
比如曾经的年底不收案、随意执行终本、立案必须要求身份证原件、法院立案要求先去工商调档,工商调档又要求法院先立案的踢皮球。
办案久了,这种积习会让办案人不去思考司法背后的价值,而把惯常的做法视为当然的选择。这时候法律工作者就变成了冰冷的机器,缺少了司法的温度与关怀。
举个最简单也是最常见的例子。
在离婚案件审判中,第一次起诉不判决离婚,已经被司法实践奉为“金科玉律”。在绝大部分的案件中,办案人会机械的适用“第一次起诉不判离婚”的规则,从而形成先入为主为主的观念。
而办案时一旦有了先入为主的观念,那开庭、质证一切都成为了形式主义。甚至在极端的情况下,即使严重的家庭暴力、虐待也无法判决离婚。就近年来的一些新闻看,这种事情甚至在全国都很普遍。
这种现象的背后其实就是办案人员与当事人之间的隔膜与冷漠。刘哲检察官提倡的带着感情办案,就是旨在打破这种冷漠。
再比如在办一些刑事案件中,不要以为诉讼就是按程序进行审判,同时要注意办案过程中适度的温度与安抚。尤其是被害人的抚慰,不要让审判之后正义无法实现,反而导致怨恨扩大。
震惊社会的“张扣扣案”本应该能够避免,在媒体披露当年的办案过程后我们不难发现,结果上不公正与整个办案过程让张扣扣一家处于“被侮辱”的境地。
所以,司法过程缺少温度与感情,结合结果的不公平早就埋下了“仇恨”的种子。
办案人员何以会忘记司法工作的高尚意义,变成一种机械的工作者,甚至损害司法公正与权威的工作者,这确实是值得深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