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乌鲁木齐交警
天气转暖,乌鲁木齐市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出现反弹,市区道路因乱致堵现象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有效缓解道路交通拥堵状况,为新疆首府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道路施工建设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查严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工作。
1.机动车违法停车;
2.路口不按导向(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3.“加塞”;
4.禁限车种(摩托车、货车)闯禁行;
5.酒驾;
6.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
7.违法占用专用车道;
8.驾车吸烟、打手机;
9摩托车及电动车逆行;
10.机动车鸣喇叭;
11公交车、出租车违法;
12.行人交通违法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城区各重点路口;
⊙施工路段、交通枢纽、商圈批发市场、医院、学校周边及旅游景区、景点周边等;
⊙交警支队已梳理出的交通秩序乱点。
(一)强化路面行车秩序整治,加大路面管控力度。本着“警力跟着警情走,勤务跟着违法走”的原则,提高路面见警率、勤务覆盖率和管控有效率。针对排查梳理出的交通堵点,认真分析研判,重点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路口不按导向(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禁限车种闯禁行(货车、摩托车、外埠车)以及公交车、出租车违法等影响通行秩序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严格管理,严厉查处。
每周一为机动车违停集中整治日;
每周二为禁限车种闯禁行集中整治日;
每周三为酒驾集中整治日;
每周四为路口不按导向、“加塞”集中整治日;每周五为公交车、出租车违法集中整治日;
周六、日各大队结合辖区交通违法特点自行开展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