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师范大学网站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7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7: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陆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系统,进入“管理教辅人员招聘”栏目注册账号,按岗位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3.报名材料
(1)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并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等;
(3)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入围面试后提供);
(4)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5)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加盖所属单位党组织公章的党员身份证明(落款时间为2024年4月1日以后)。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学生辅导员岗位(JF01-JF02):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主要为心理学、教育学、辅导员职业能力相关知识以及文字表达和写作等,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学生工作岗位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文字写作能力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面试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能力以及与岗位的匹配性等,总分100分。
(2)应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JF03-JF13):
采取笔试与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两个科目。(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或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测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材料阅读分析、文字表达和写作等,总分100分。
专业知识测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专业知识测试。专业知识测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相应岗位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或面试:会计岗位(JF04)采取面试,其他岗位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两项成绩按比例折算相加)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或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比例的,则全部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技能及实际操作水平等,总分100分。会计岗位(JF0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能力以及与岗位的匹配性等,总分100分。
(2)小学教师岗位(JF14-JF15)
采取笔试、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考核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现场备课,总分100分。
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考核: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考核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考核比例的,则全部入围)。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考核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和考核教学素质(语文教师含口头表达、粉笔字和简笔画、才艺展示、课件制作等;数学教师含口头表达、粉笔字、课件制作等),总分100分。
(4)幼儿教师岗位(JF16):采取笔试、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考核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幼儿教学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考核: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考核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考核比例的,则全部入围)。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考核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活动组织能力和考核教学素质(含讲故事、即兴弹奏幼儿歌曲、唱歌、临摹简笔画、才艺展示等),总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