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爱乐之城》不拿最佳剧本和最佳电影。其他奖全被他都拿走,也没关系。这是我对这届奥斯卡的底线。只要这两个奖项留住,颁给任何一个电影都比《爱乐之城》强。
因为奥斯卡不像其他国际电影节,它属于美国,代表美国。再次强调我对《爱乐之城》没意见。即便身边朋友吐槽说是一部治疗色盲的电影。
《爱》是一部为奥斯卡、为好莱坞量身定制的美国电影或者说歌舞剧。你难道没有发现这部电影非常排外么?换句话说,整部电影充斥着你不了解的美国语境,一部洛杉矶旅游宣传片。
将故事放在中国语境中重讲一下:一个在横店卖盒饭的女孩,不停试镜,不断失败。骑自行车撞到一个还算风趣潇洒的小伙子。小小的横店造化弄人。小伙子是地方戏爱好者,某个夜晚的路边摊,姑娘听小伙子吹了一段好欢快的唢呐。后又在聚餐上重逢互相调侃,变成欢喜冤家。他们唱歌跳舞,跑进了拍摄基地,离梦想幻想和瞎想那么近。浪漫一夜之后姑娘抛弃自己的原配男友,跟吹唢呐的小伙子在一起。后在小伙子的鼓励下,姑娘不卖盒饭,开了个公众号写些小故事以及试镜,小伙子意外遇到当年一起玩音乐的好朋友梁龙大哥,没错,二手玫瑰的主唱。梁龙告诉他,你喜欢传统音乐没问题,但要找到新形式让它活下去。于是小伙子跟着二手玫瑰参加国内各大音乐节,成为摇滚明星,无暇顾及女朋友,女朋友觉得你演的这是什么妖魔鬼怪。于是,隔阂产生。恰巧,姑娘获得了一个角色,撬开娱乐圈的大门。
注意,此处按照《爱》的逻辑,他们即将分手。但我们基于中国人的观影习惯,此处应该剧情反转,走向大团圆。一个玩音乐,一个演戏,离理想那么近,比99%年轻人都幸福,还有什么不满足。
按照《爱》的逻辑继续走。他们分手,六年后,横店重逢。姑娘成为大明星。小伙子放弃名利,退出乐队,开了一个小酒吧专门演奏民乐。姑娘已经嫁给大佬,生了孩子。人群中两人莞尔一笑,电影结束。
难道不奇怪???这么肤浅的剧情,是真爱???有很多中国版“爱乐之城”,这就是语境差异引起的观影不适感。
好在《爱》在歌舞和镜头表现力上力挽狂澜。接下来我要说的,将会被很多人骂。在他们张嘴前,替他们想好了反驳的理由:1.这是一个歌舞剧,不是电影,凭什么要求它深刻、要求它有铺垫和烘托。2.它只是造了一个永远不会实现的梦,就像LaLaLand本来意思一样:世外桃源,我们只是喜欢一场梦,不想纠结他的真实性。
事实上,电影很轻浮的理想中孕育了一段畸形的假爱情。
必须承认,最后五分钟很戳G点。那种“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凋也”的遗憾与终于能为爱情贴上封条后感激,是珍贵的,但在电影里是普通的。这类剧情,看过太多,还轮不到《爱乐之城》。
《爱乐之城》关键词只有:理想。只有这一个关键词,根本没有爱情。
找出电影中致敬的场景,因此大受感动的怀旧情绪,省省吧。作为有百年历史的怀旧的标配:爵士乐与好莱坞。早已被贴上了功名利禄、荣华富贵、上流社会、纵情享乐等标签。也许是川普(微笑脸),也许是日益衰弱的美国梦和世界舞台中心逐渐转移至中国的恐慌,也许是好莱坞的寒冬,也许是气数将近的破罐破摔和回光返照。《爱乐之城》像一针镇定剂,温柔地唤醒现代美国人只听说过的咆哮的二十年代:爵士乐为代表的新艺术的诞生,崭新而自信的现代女性面孔的出现,美国荣升为世界第一强国,在这片热土上,投机家摇身一变成梦想家被推上演讲台和神坛。不管出身如何,只要他努力奋斗就一定能成功。
美国人的精神危机在《爱》中得到冷静。这一切与遥远东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狗屁关系都没有。而我们为电影的边角料——爱情,大呼感动,显然很蠢。
作为描写上世纪美国二十年代的扛把子,菲茨杰拉德在《爵士时代的回声》将这一时期定义为爵士时代“爵士”这个词,在其词义演变到受人敬重之前,首先意味着性,其次是舞蹈,再次是音乐。”即爵士乐代表着性开放,在此之前的美国:“一个吻就意味着非得订婚了。”“起初,即便条件宜人,在车上卿卿我我也算是铤而走险,但是,没过多久,年轻人互相壮胆,昔日的清规戒律轰然倒塌。”公然调情成为一种时髦,爱情是寻欢作乐的一种消遣,女孩们发现不再需要像她们的母亲那样,爱情就是找乐子。显然,人们更愿美化为女性权利的崛起,称为:独立、自信和有主见。新的女性榜样出现了,影响延续至今。米娅,还有她那一生未婚的姨妈,都成为很多女性对号入座的榜样。
所以在《爱乐之城》中女主的人设有点问题。在有男朋友的情况下,对男主塞巴产生好感。在现任和新欢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了两段感情的无缝衔接。此处还显得无伤大雅。电影最后,在天文馆门口的道别,两人对这段恋爱达成一致:静观其变。接着镜头切换到5年后,此时米娅已经结婚且孩子已经2-3岁。工作、认识丈夫、结婚恋爱生孩子,五年时间非常紧迫,所以,米娅又是无缝衔接?立刻找到下家?恍然大悟,多亏米娅是个婊子,才有最后的五分钟精彩剪辑。
如果像很多被这份爱情感动的影评说的那样:爱情必须有遗憾、易碎才美丽。那我们谁都没必要贤良淑德,有责任心,才有资格获得爱情之美?如此的话,爱情只是找乐子,连难过也是。是的,这个时代正在教我们这样,谁也没必要在此立贞节牌坊。
所以我说这绝不是一部爱情电影。就像不能将《了不起的盖茨比》看成爱情小说一样,爱情只是野心的包装纸,不是绊脚石。
电影中米娅从男朋友饭局逃跑,奔向塞巴怀抱,原因是眼前这个阔气的男朋友,不如那个懂艺术的穷小子。此处,可以和《了不起的盖茨比》作比较。婚姻面前,黛西抛弃了深爱他的盖茨比,戴上了未婚夫汤姆送的价值35万美金的珍珠项链“没事儿似得结婚了”,多年后来到盖茨比富贵的宅邸,一头扑进衬衣堆里嚎啕大哭。
黛西的爱情可以被金钱量化,而米娅的爱情因为受“理想”操控,又有多纯洁?理想和钱财,一旦成为爱情的筹码,哪个都难保清白。何况电影宣扬的“理想”非常的具象化:一部电影女主演的位置;一家爵士乐酒吧。可以直接兑换成功名利禄,而非一种精神满足的生活状态。美国梦的核心,财富与名望,两者本质上没有差别。
米娅和黛西很像,只不过电影抖了个小聪明,上世纪的美国需要金钱与声色犬马,这个时代人们渴望理想、被认可与社会地位。本质都是都市病态如瘟疫蔓开后的自私人性。“无论如何,此后的爵士时代凭着自身的动力一路飞奔,为它提供服务的是装满了钞票的巨型加油站。(《爵士时代的回声》)”
再看塞巴,他真的爱米娅么?他们第一次正儿八经聊天,一开始就是关于对方的职业,一个是自称“专业音乐人”的落魄键盘手,一个是自称“演员”的华谊兄弟咖啡馆女招待。在确认彼此属于同一个层次后,塞巴才开始对眼前的女孩产生兴趣。两个人不像是恋人,更像是战友,你可以用“要和同道中人恋爱”来反驳我。那么《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盖茨比深爱黛西,因为“她的声音里充斥着金钱”。黛西这个像是生活在白宫里的黄金做的女孩,她是可人,也是一个等待被消费的上流社会符号。最重要的,她是盖茨比美国梦的化身。所以将盖茨比表达爱意时的对象,从黛西换成美国梦,也毫无违和感。“他怀着一种创造性的情感将自己全身心地投入到它的中间,不断地为它增添内容,用飘浮到他路上的每一根漂亮羽毛去装扮它。”而这一切,不管是电影《爱乐之城》中追梦成功,还是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大厦坍塌,我们看到的都是:
服务于这一博大而又粗俗、浮华而又美丽的事业。
the service of a vast, vulgar, and meretricious beauty.
电影中,男女主角的恋爱更像是用自己的梦想同化对方的过程。按拉康的“镜像理论”分析,男女主角互为镜像,即有相似性的双方,通过观察对方行为来确认自己的价值。所以当男女双方实力悬殊(塞巴的乐队事业蒸蒸日上),感情的合法性便丧失,分手是必然。
有理由相信,无论是《爱乐之城》还是《了不起的盖茨比》男女主角都很爱对方,或者装作很会爱,然而更爱自己。“汤姆和黛西,他们是粗心大意的人——他们砸碎了东西,毁灭了人,然后就退缩到自己的金钱或者麻木不仁或者不管什么使他们留在一起的东西之中,让别人去收拾他们的烂摊子……”(《了不起的盖茨比》)不可否认,这是一种时代风尚,逃避虽然可耻但是有用。
这个最狂野的时代,这个在混乱战局中度过青春期的时代,便将我们这一代人粗暴地用肩膀推开,踩着舞步来到了聚光灯下。(《爵士时代的回声》)
天知道,下一个时代人类追求的目标又将是什么,也没人真的知道我们到底要什么。
关于“美国梦”的小说
斯科特·菲茨杰拉德(Francis Scott Fitzgerald,1896—1940)
《了不起的盖茨比》
在这个充满魅力,以及富豪编制的假象、爱与谎言的世界中,盖茨比背负时代的落幕。
《夜色温柔》
主人公曾是这个浪漫时代的缩影,最终却沦为一个顾影自怜的失败者。小说见证了菲茨杰拉德虚度了大半生的“爵士乐时代”的幻灭。
西奥多·德莱塞(TheodoreDreiser,1871—1945)
《嘉莉妹妹》
“向前,向前,人性这么说。……要等到在追逐中脚步乏得再也走不动,希望已经绝灭,才产生心痛和渴望……”
欲望三部曲:《金融家》《巨人》《禁欲者》(又译《斯多葛》)
三十年时间完成这一部长篇,垄断资本家如何从一个初出茅庐的青年暴发成为拥有上千万财富的铁路、金融资本家的过程。
杰克·伦敦(原名John Griffith London,1876年-1916年)
《马丁·伊登》
水手马丁爱上上流社会的小姐罗丝,在爱情的鼓励下努力写作,最后成为知名作家,登上上流社会的顶峰之后忽然发现一切都是空虚。具有自传性的作品。
约翰·斯坦贝克(John Steinbeck 1902—1968)
《人鼠之间》
乔治从小和他一起长大,是他唯一的朋友。乔治带着莱尼到处打零工糊口。莱尼智力低下、天真善良,可常常闯下大祸。莱尼每次闯祸,乔治就必须带着他逃亡,永无休止地流浪。
乔治和莱尼有一个卑微的梦,希望有一天可以存够钱买一小块地。他们可以在属于自己的小天地里种种菜,养鸡养猪,养莱尼最心爱的兔子。他们可以不必再流浪。
他们又流浪到一座农场。这一次,永无休止的流浪终于到了尽头,梦想也到了尽头。乔治终于帮莱尼找到一个地方。在那里,莱尼永远不会再闯祸,永远不会再受伤害,永远不需要再逃亡……
砍掉了电影爱情,作为补偿推荐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罗兰·巴特的《恋人絮语》
爱情里可以有婊子,也可以有离开和遗憾,只是这样写更牛逼:
某风流名士迷上了一个妓女。
而她却对他说:“只要你在我的花园里坐在我窗下等我一百个通宵,我便属于你了。”
到了第九十九个夜晚,那位雅客站了起来,挟着凳子走开了。
乍一读不理解风流名士为什么要在即将成功之时放弃。
很简单,坚持99个夜晚是为了证明爱意,离开是为了证明这份感情在名士心中的地位很高:如果你爱我,不必等到第100个夜晚。
不忠也可以出现在爱情里:
忍受分离的办法便是忘却。我时常有所不专,这是我赖以生存的条件,要是我不能忘却的话,那简直要我的命。
不忠源于对爱过分投入,近乎自我毁灭,为图自保时最卑微的出路。在我深爱你时做出不忠之事,几乎要杀了我,但对你的狂热更加要了我的命。移情别恋是爱的最低级。
现代人的爱情不是一定要跨世纪或者你死我活。至少应该,有摧枯拉朽的力量感。
作者这么无知,众筹重读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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