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1982-1991年:简易产品,团险渠道为主
1980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复业,财产险业务恢复;1982年人身险业务恢复。当时销售的人身险产品仅包括简易人身保险、养老金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简单且保额极低(低于100元)。销售渠道主要是团体保险,即保险公司员工去各个企事业单位进行展业,以集中宣讲的方式为单位员工介绍产品,缺少一对一的专业讲解。这种简单的产品与销售方式极大地制约了业务规模。
1.2 1992-1999年:普通寿险(传统险),个险渠道崛起
1992年,友邦保险设立上海分公司恢复在中国的业务,并将寿险代理人制度(个险渠道)引入国内,即公司招募外勤代理人并培训后,面向个人客户销售人身保险。个险代理人的增加显著扩大了人身险产品的覆盖面,迅速打开了市场。主要销售的产品变更为“普通寿险”——两全保险、终身寿险、定期寿险等“保障型产品”,产品保额大幅提升至万元级别,缴费方式从月缴变为年缴,保险期间大幅拉长,出现了终身寿险产品。
平安人寿率先学习友邦,1994年开始发展个人营销模式。1996年人保公司分业,中国人寿成立后全面推广个险业务。另外,1996年新华保险和泰康人寿成立,个险模式在行业中得到普遍应用。
1.3 2000-2013年:新型寿险(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银保渠道高速增长
1996-1999年央行多次下调存款利率,当时寿险公司销售的高预定利率保单造成了巨额利差损。作为应对措施,1999年6月10日保监会发布《关于调整寿险保单预定利率的紧急通知》,将寿险保单的预定利率调整为不超过年复利2.5%。费率管制下的传统险对于客户的吸引力大幅下降,这带来了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等新型保险(能给客户额外的利益分配)的发展良机,1999年平安推出首款投连险,2000年国寿推出首款分红险,2000年太保推出首款万能险。2000-2013年,分红险和万能险的保费占比显著上升,尤其是分红险占比最高接近了80%。而投连险(独立账户;风险由客户承担)仅在2007年占比达到9%的高点,其他时期占比极小,并且由于销售误导(如夸大投资收益率),在2002年和2008年发生了两次投连险群体性退保风波。新型保险常被称为“理财型保险”,保障功能较弱(分红型终身寿险除外),且缴费方式常为趸缴或短期期缴,NBV Margin显著低于保障型产品(传统险为主)。
渠道方面,2000年平安寿险首次推出银保产品,此后银保渠道(银行或者邮局作为兼业代理机构销售保险产品)成为大多数保险公司用来快速提升保费规模的首要渠道,其中2008-2010年银保渠道的保费占比超越个险,成为第一大渠道。由于面向银行客户,银保渠道主要销售的保险产品类似于银行理财产品,多为中短存续期产品,保障功能较弱,因此为保险公司带来的价值贡献较小。
2011-2013年,人身险行业进入调整期,保费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速仅为1.2%,其中2011年出现负增长。个险代理人规模也出现了明显下降。主要原因包括1)险企投资收益率降低,银行5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大幅高于当时保险公司的分红水平和万能结算利率,保险产品吸引力下降;2)银行理财产品规模快速增长,抢占市场;3)监管整饬银保业务,2010年“90号文”规定保险公司银保专管员不得在银行网点驻点销售。
1.4 2014-2016年:分化——大型公司价值转型,聚焦NBV;部分中小公司“资产驱动负债”,万能险等中短存续期保费激增
2014年开始,人身险行业明显复苏,2014-2017Q1保费实现了快速增长。2012年开始,监管进行了“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三大市场化改革——寿险费率市场化定价机制改革(2013年传统险定价放开、2015年万能险和分红险先后放开)、保险资金运用放开市场化改革(2012年险资运用放开新政13条)、准入退出机制改革,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2014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新国十条),提出到2020年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3500元/人。2014年开始,行业主体的经营策略产生了巨大分化,大型保险公司深化价值经营,聚焦NBV增长;部分中小公司通过银保和互联网渠道销售巨量中短存续期产品,积聚保费规模。
2014年以来,前七家保险公司(平安、国寿、太保、新华、太平、泰康、人保寿)开始深化价值转型与价值经营,将NBV增长作为经营和考核的首要目标,不再强调保费的市场份额。经营思路转为“大个险”,即所有渠道均按照个险思路来创造价值,比如在银保渠道销售价值率较高的期交产品。2014-2016年,平安、国寿、太保、新华的NBV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高达41%、32%、36%和35%。
相反,安邦、前海、恒大、生命等中小保险公司利用万能险的特点,将其通过互联网和银保渠道销售,产品具有购买金额起点低、初始费用低、预期收益率(结算利率)高、存续期间短(大部分1-3年)、保障功能极低等特点,从而成为“低成本”融资工具。2014-2016年全行业“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万能险为主)的同比增速分别高达39%、95%和55%。“万能险+激进投资”的“资产驱动负债”发展模式带来了流动性、“短钱长配”、利益输送等风险,因此监管在2016年3月和9月颁布了限制政策,规定“2019年开始中短存续期产品保费占比不得超过50%,2020年和2021年降至40%和30%”。同时,监管在资产端严格限制保险公司的举牌及不合规的股票投资行为,并对恒大人寿和前海人寿进行了处罚。受监管影响,2016年2季度以来万能险增长大幅回落,无序增长的态势得到了彻底遏制,从源头上抑制住了险资举牌潮。
1.5 2017年至今:保障型产品(健康险等),“保险业姓保”
2016年底针对风险事件,保监会提出“保险业姓保、保监会姓监”。2017年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监管,维护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等“1+4”系列文件,提出“始终坚持严字当头,严防严管严控保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保险业回归本源”,保险行业监管明显强化。
业务层面,中短存续期业务和长期年金险均受到了严格的限制。2017年以万能险为主的中短期理财型业务大幅收缩,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同比下降51%,导致部分中小保险公司总保费负增长。年金险方面,保监会2017年5月发布《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134号文),规定“两全保险产品、年金保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这直接导致了上市寿险公司新单保费自2017年下半年以来进入调整期,2018年1季度A股上市寿险公司首年期交保费合计同比下降15%,但我们预计寿险保费的调整期已进入尾声。
目前几乎所有寿险公司均在大力推进健康险等保障型产品的销售,保障型业务占比不断提升,“得健康险得天下”。2017年保险业提供寿险风险保障32万亿元,同比增长60%;提供健康险风险保障537万亿元,同比增长24%。此外,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已实施,有望成为人身险保费的另一个长期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