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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播裸下体直播造人:新规下这些平台怎么还敢开车?

新浪科技  · 公众号  · 科技媒体  · 2016-12-02 21:27

正文


这是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每当午夜10点,这些看客们才会出现在这些直播平台上,他们口中高喊着“开车吧”、“老司机”、“刷法拉利跑车”,就像是黑夜之下约定的咒语,挑拨着只能用金钱唤醒的女主播。

这种场景周而复始的出现在Miss直播平台,衣着暴露、裸露下体、搔首弄姿, “造人”、发出挑逗的声音向观众讨要礼物,是这些女主播惯用的手段。

站在风口之上的直播平台成长过程,一直伴随着暴力、色情、吸毒等关键词,前有主播在直播时疑似吸毒遭到直播平台封杀,后有“雪梨枪”涉淫秽色情直播被判刑四年。当直播身处乱象无法自拔时,国家网信办发布的《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就在昨日起实施。

这一剂“紧箍咒“确实紧紧地拴住了站在大众眼前的直播平台,但是“深夜频道”的女主播却依然重复她们的贩卖“欲望”。

现象:“造人”、裸露就为一辆“跑车”

昨日,晚上十点,新浪科技登陆Miss直播平台,在首页的主播榜封面,就有挑逗性的女直播图片,新浪科技随机点开一个直播间,只见女主播身穿诱惑性服装,露出敏感部分,对着镜头不断与观众聊天互动,跟网友讨要礼物等。


另一间房间女主播下体对准镜头,不断用手指勾引网友,并发出挑逗性声音,并声称刷超过两万礼物,将直播“造人”。部分网友起哄,屏幕上弹出一辆“法拉利跑车”,女主播竟真的叫来一位男士,随着礼品数的激增,两人开始直播不雅行为以示感谢。

在新浪科技浏览时发现,就在昨日晚间平台上就有4名直播内容涉色情,内容基本都是以“身体感谢”为由索要礼物。观众送出666M币,相当于人民币50元左右的一辆“跑车”之后,就可添加主播微信。

新浪科技添加了一位女主播微信,在确认对方确为女主播后,对方给出“50元半小时”的一对一直播服务,同时她还透露可提供10元百部淫秽视频。

在新浪科技与她交流中她透露,自己的客户很多,大部分是新客户,老客户很少。

值得注意的是,Miss直播平台的首页焦点图的第一条,就是直播《Miss直播文明公约》,其中第二条具体条款中第三条明确说明,严禁低俗、引诱、挑逗性内容,着装暴露、性暗示、引诱用户付费等。

Miss直播平台文明公约形同虚设

在Miss官方的QQ群,群内有网友透露,类似的色情直播内容在其它名不见经传的小型平台上也有出现。这些平台大多已在苹果App Store中上架。新浪科技顺此线索曾尝试调查类似平台的开发、运营者,商店页面中并未给出明确的公司或开发者信息。

原因:平台前人栽树的低成本和主播搏出位的高回报

纵然面对着高风险的代价,这些直播平台依然要铤而走险的“出售”色情交易,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呢?用低成本、高回报似乎就很容易解释得通。

在直播平台还处于千团大战的时候,明星主播简直成了一个香饽饽,《英雄联盟》著名选手草莓退役后,以500万元年薪签约战旗TV;虎牙直播今年以1亿人民币签下知名游戏女主播Miss;王思聪的熊猫TV则相继签约T-ara、小智、若风等电竞大牌明星,更是一掷千金。动辄过亿的“转会费”和千万的年薪已经成为直播行业一线主播身价的常态。

签约主播是直播平台“烧钱”的原因之一,但是色情直播平台并不存在重金拉人的付出。

根据新浪科技调查发现,平台上的女主播大多都是曾经从事过色情交易的女性,开通一个直播账号并不需要提供给女主播任何费用,而是以等比例转换为M钻的形式给主播分成。以平台用户100元充值=1000个M币=4000个M钻=40元的规则计算,主播能够从直播收益中提成40%,平台按60%比例收取费用。

如果网友想要加主播微信,必须送给主播一辆“法拉利”,直播期间不允许加入广告、营销等内容。

其次,哪怕被查封之后,也可以以极低的成本重新搭建平台。一位App架构师告诉新浪科技,直播平台早期的搭建成本很高,但是现在整个产业越来越成熟,外包搭建一个App最低一万,最高五万就可以完成。

而且,跟多则十几万人同时在线的直播平台相比,这类色情直播平台基本服务于小众,隐藏在阴暗面,所以用户同时在线最多几百人,带宽的费用为万分之一。

操作简单,成本低下,让色情直播有了“温床”,也让其中的主播们收获了一笔不小的收入。

按前文提到的分成比例计算,一位收获300万M币的主播在平台的收益,就超过了12万元。

监管:实名登记、即时阻断、黑名单剑指直播行业乱象

对直播平台上的不规范现象仍屡禁不止现象,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在我国网络直播实践中,广泛存在为追求商业利益,网络主播忽视法律和道德底线,以“性暗示”、“爆粗口”、“搏出位”、“搏炒作”、“猎奇”为代表的低俗化和无底线趋势,网络直播已经出现蜕变为违法违规表演的显著倾向。

朱巍分析指出,互联网直播新规从主体责任到真实身份认证,最后到建立信用体系,可以说是一个开创性的规范,特别针对现今互联网直播涉黄、涉赌、涉黑的一些乱象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包括实名登记、即时阻断、新闻信息先审后发、黑名单等措施均剑指直播行业乱象。

“互联网直播作为一种新型传播形式迅猛发展,但部分直播平台传播色情、暴力、谣言、诈骗等信息,还有的平台缺乏相关资质,违规开展新闻信息直播,扰乱正常传播秩序,必须予以规范。”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事实上,继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之后,国家网信办于11月4日正式发布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被业内称为“最严网络直播新规”。该《规定》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直播资质、直播平台的内容管理、网络直播信用体系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已于12月1日起实行。

“网络直播回应人类对信息传播的原始需求,是媒介发展的必然要求”,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移动局曲昌荣副局长在近日举办的网络直播法律规制研讨会上说。他认为,《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的出台是建立在对直播行业充分认知的基础上,力求顺应网络直播发展趋势和传播规律,努力为直播行业的健康发展构建基本的规范体系。

在回答社会普遍关注的“双资质”问题时,曲昌荣说:“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直播发布者在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时,都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

其实对于网络直播服务的资质问题已经不是第一次提出了,此前,已经陆陆续续出台了多个对于网络直播平台监管和整治的相关文件和配套细则。

2007年12月,广电总局公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2010年3月,同样由广电总局发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试行)》;2016年6月,网信办发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16年9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6年4月13日,百度、新浪、搜狐等20余家直播平台共同发布《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承诺网络直播房间必须标识水印;内容存储时间不少于15天备查;所有主播必须实名认证;对于播出涉政、涉枪、涉毒、涉暴、涉黄内容的主播,情节严重的将列入黑名单;审核人员对平台上的直播内容进行24小时实时监管。

今年以来,文化部先后公布了多批违法违规互联网文化活动查处名单,数家网络直播平台因涉嫌提供含有宣扬淫秽、暴力、教唆犯罪、危害社会公德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被列入查处名单。

此次新规一出台,一直播、映客、花椒、斗鱼等主流平台立刻声明支持,但具体措施尚未出台。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看来,规定对如何在直播行业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以及如何建立互联网直播发布者信用等级管理体系,同样比较含糊。赵占领担心,规定里的那些含糊内容,让一些有意打擦边球的平台和主播又有了钻法律法规缝隙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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