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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丨杨浦区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三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杨浦科技创业中心  · 公众号  ·  · 2024-09-13 14:34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杨浦区2024年第三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内容包括条件标准、组织实施、工作要求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通知背景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要求,上海市杨浦区需要开展2024年第三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

关键观点2: 条件标准

申请企业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在上海市杨浦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无不良记录;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等。

关键观点3: 组织实施

申报企业需要在9月27日前通过上海市企业服务云进行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完成网上填报后,需打印申报表并在10月15日前报送至区科技和经济委。纸质材料需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

关键观点4: 工作要求与时间

申报企业需按时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在线填报工作。对于经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如仅发生名称变更,可提出简单更名申请,并准备好相关材料。


正文

杨浦区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三批)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工作的通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要求,现就 2024年(第三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一)应在上海市杨浦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二、组织实施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请申报企业于9月27日前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 http://www.ssme.sh.gov.cn ,以下简称“服务云”)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并经初审通过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4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表》(一式一份),于10月15日前报送至区科技和经济委。纸质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请申报企业于9月27日前登录服务云进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并经初审通过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4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一式两份),于10月15日前报送至区科技和经济委。纸质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一家企业原则上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

未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前,须先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


三、工作要求

(一)时间要求: 9月27日前 ,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在线填报 工作。

(二)简单更名: 经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如仅发生名称变更,不涉及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可于 9月27日前 ,向区科技和经济委提出简单更名申请,填写《优质中小企业简单更名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须签章齐全。

(三)联系方式: 谭老师、张老师25032852;惠民路800号2号楼1411室。


上海市杨浦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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