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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读者|田耳:我的“天书”之癖

世界文学WorldLiterature  · 公众号  ·  · 2018-09-28 22:17

正文


田耳, 1976 年出生, 1999 年开始写作, 2000 年开始发表,迄今已在《 人民文学 》《 收获 》《 钟山 》《 芙蓉 》等杂志发表小说三十余篇,多次被各种选刊、年选选载。 2007 年凭借中篇小说《 一个人张灯结彩 》获得第四届 鲁迅文学奖 优秀中篇小说奖。长篇小说《 天体悬浮 》获第 12 届( 2014 年) 华语文学传媒大奖 年度小说家


我的“天书”之癖

田耳

01

我掏钱买的第一本外国小说是《百年孤独》。

我买它是九三年,读高一。初中以前是走读。那个年代,走读生没有零花钱,书只能报批购买,必须是工具书和教辅。要看别的书,去图书馆借,图书馆的书通常老旧,像战备粮仓,只供应陈米。高中时我成为寄读生,去往离家最近的县级市,在集中营般的宿舍占有一张床板,好的是生活费自己掌控。我想拥有自己的书,看完无须归还,随时抽出来重读;我想读最新出版的小说;我想触摸簇新的纸页,闻见尚未干枯的油墨气味。这都促使我节省饭费,去买小说。而当时,我阅读口味正从《小说月报》延伸至外国小说。

当时只找得见新华书店,并未开架售书,一溜玻璃柜台后面站着神情漠然的店员。在外国文学专柜前面反复选择,我指了指其中一本。我喜欢这个书名,《百年孤独》。孤独是我那时年龄正待进入的东西,我喜欢这名字,喜欢暗银色的封面,此外对这小说一无所知。我并不知道它已然引发巨大的轰动,没有看过任何介绍的文章。一无所知,或许是最好的开始,有如邂逅。

我指了指这本书,店员问我,你要买吗?他们厌倦了将书一次次拿出来,又一次次收回去,面对学生模样的顾客,尤其厌倦。我认真地要他先报价格。所以,我至今记得那本浙江文艺版小字缩印本的《百年孤独》,定价是四块二。

翻开一看吓了一跳,它读不懂,几乎就是天书。它跟我之前读过的国内小说不一样,跟读过的外国小说也不一样,故事密集人物众多,肆意铺排挤挤挨挨,好像就不让人读懂。但我喜欢遍布字里行间的想象力与气味,喜欢那些句子,目光一触碰这句子,就能顺然往下滑行,有种停不了的快感。不管看了多少,合上书得来是一阵恍惚,理不出故事主线,甚至确定不了主要人物是谁,先前的阅读有如梦游。既然如此,这还叫阅读吗?还有必要继续吗?我难免有了诸多的怀疑,是因为语文课分段落总结中心思想的教育,让我们误以为文章一定要读懂,阅读中能复原故事线索,才是看书。很快我意识到,也许有些小说并非如此,它并不是要读懂,它只是好读,属于“风吹哪页看哪页”那一类——虽然这句话被老师用来形容“假读书”。因是自己购买,我也拥有了枕边书,随时翻看,经过一段时间调整,放弃了将它读懂的企图,顺然接受闲散地翻看。那年月小城真是足够封闭,即使与这书相处好长一段时间,仍不知它名头之大,所以不知敬畏。我以为只有极少的人像我一样与它邂逅,享受一种古怪的阅读快感;就像第一次遗精,我还以为是患了一种独一无二的病。我甚至以为,这样的外国小说能找出一堆,每一本打开后都是无限伸展的迷宫。对此我充满期待,而这样的天书也像即将发生的爱情,总在什么地方等我。那些看不懂的书,校图书馆不可能订购,需要自己去买,但生活费捉襟见肘,书店店员的脸又不好看,不能放肆去搜寻。

读到高二,我才将这书费力读完一遍,快感之后,仍是恍惚,还夹杂着虚脱之感。我将书推荐给同学阅读,也不免一丝虚荣,想告诉他们,我读了这样一本天书。此前我就经常给同学推荐国内的小说,那几年的好小说正处于井喷状,王朔的《动物凶猛》,余华的中篇版《活着》都是那时候出的。同学也相信我的推荐,但被转阅最多的是尤凤伟的《石门夜话》,匪首形容剥开女人的衣服就像“打开一本书”。“打开一本书”由此成为我们的暗语,在晚自习时用来引发同伴的窃笑,引来女同学诧异的目光。

《百年孤独》他们看不下去,即使我告诉他们这本书不必用来读懂,顺着文字往下看即可,他们也转换不了阅读习惯。书转了一圈,没有变得更旧。

很久以后,我在一位名作家的文学讲座集子里看到《百年孤独》人物关系图谱被整理成树型图,书本要加装一张折页才印得下整张图,精确,整饬,密密麻麻。我吓一跳,我想这位破解天书的老师完全可以转行干伟大的科学家,破解人类更深层的秘密。


02

九十年代初,我刚开始阅读外国小说,书店里最著名的丛书有三大套,一是外国文学名著丛书,俗称“网格本”;一是二十世纪外国文学丛书,俗称“版画本”;还有就是漓江出版社那套获诺贝尔奖作家丛书。网格本我嫌封面太单调,那时年纪,对单调有着本能排斥。于是版画本是搜寻重点,封面怡红快绿,但小说质量明显良莠不齐,有些小说口感老旧,时代痕迹深重,实难以卒读。阅读重点自然集中到诺奖丛书,当时诺奖丛书的前几辑,已统一换了红封再版,我去新华书店前后买了有十几种,每位作家一册,收录最重要的作品。诺贝尔奖本身就是高大上的同义词,或许有这先入为主的暗示,我读得认真,事实上,最初阅读的一批诺奖小说大都没有令我失望,且激发了我写作的欲望。我虽不能将阅读过的小说条分缕析看透底里,但我依稀闻得见流溢其中的高级的气息。这气息如此令人着迷,我尚未写小说,但分明感受到字句通过某种魔法般的排列,突然焕发出自己所期待的文字气息……每想至此,不免心旌荡漾。诺奖丛书并未让我当作家的想法变得遥远。

阅读的环境自然也重要,那时我们男生搬入一排连着廊道的木板房,年代久远,没准我父亲读书时就住过。尽管只是平房,采光严重不足,走进去便是暗影重重,像钻进山洞。房间里恰到好处的幽暗,似与文字阅读相得益彰。我的铺位靠窗,我喜欢将被子做成沙发,靠上去坐着看书,书摆在膝头,大片钝白的光从窗口铺到纸页。那时的书还是铅印,有轻微的凹凸感,正好被这白光抹出来,每一颗字都显出一种庄重,不可更改。于此阅读,心有敬畏,阅读过程中渐渐清晰的那些人物故事,又随这钝白的光效伸向无限遥远之地,或是无限久远的时空。阅读效果最好,当是冬天,借同学的被子垫背,自己的被子裹紧腰腿,外面风声一紧,屋里更显寂静,时而从段落里读出永恒的气味,铅字上方空气里浮游的微尘也乍然醒目。

不妨随记忆清点一下:帕·拉格奎斯特的《大盗巴拉巴》让我知道在小说中体现“心路历程”之难,之重要。一个强盗何以嬗变为圣徒,不长的篇幅里淋漓展现这心路变化,让人心服,我也从中领受一份宗教体验。这对日后写作极有帮助,“心路历程”是我有意植入小说的重要内容,固然很难,真正写出来总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纳丁·戈迪默的《我儿子的故事》其实是儿子讲述父亲的故事,让我学会以次要人物为叙述主体,讲述小说主角的故事。两者间有异常亲密的关系,次角以一种恍惚的语态,稍显疲沓的声调讲述他并不能完全理解的主角。这种叙事的效果让我迷恋有加,我的多部长篇小说都采用这样的人物设置和叙述主体设置,像是一件兵器,渐至趁手,不怕招式用老。

阿尔贝·加缪的《局外人》让我知道人物情绪与事件本身有种间离效果,甚至背道而驰,默尔索种种不按常理出牌的态度,突然就颠覆了国产革命读物里人物情绪高度统一准确,向性鲜明所生成的阅读经验。我喜欢捕捉人物瞬息千里的内心,我们其实都有不按常理出牌的心情,往往羞于言说。而对于写作者,这实为秘要。后来我写《一个人张灯结彩》,有人指出摹仿了《局外人》。熟人不以为然,我虽写作时并未有意识,但我知道此言非虚,这种摹仿内在而隐秘,又如何证伪?

另有卡内蒂《迷惘》、怀特《风暴眼》、阿斯图里亚斯《玉米人》、戈尔丁《蝇王·金字塔》、肖洛霍夫《静静的顿河》、汉姆生《大地硕果》(这部小说我读的是版画本《大地的成长》)、莫里亚克《爱的荒漠》……都在特定的时期带给我一段异质的人生体验,我的生活有了现实与虚构两部分内容。其时许多同学也爱阅读,也同时享受现实与虚构两个世界,但他们的现实世界太过强大,将虚构挤轧。而我,宁愿沉湎于虚构,令它在身体内部具体并强大起来,事实上这也对自己领受的现实境遇有所抵御。所以,学习成绩差强人意我并不心虚,我要去的地方本就不如他们一般一目了然。

这套书我搜集了很多,排列在书架上整饬、庄重,每一个名字都能给我一种不一样的况味。我开始在一个硬皮抄写下突然浮现的小说篇名(当然,硬皮抄保留至今):《水果的性别》《浮幻》《处女兽》《一个人张灯结彩》《同父异母的姑姑》《若虫》《环饰》《洞中人》《离开世界去趟你家》《另一侧的海》《彼梦消长》《我敌人的敌人》《我女朋友的男朋友》……每个名字之下会有怎样的故事,当时自然一无所知,但只要想出一个名字,分明就是得来一笔财产,暗自叫好,反复把玩。后面的写作,虽然大多数篇名都用不上,偶有故事和事先想出的篇名匹配成功,甚至严丝合缝的,总令自己更多一层喜悦。

03

我没想到,诺奖丛书对我影响最大,竟是《弗兰德公路·农事诗》。这是两部长篇的合体,后一篇《农事诗》我只读了一遍,而《弗兰德公路》二十多年来一直反复看。这肯定是诺奖丛书最难读的一本,纵两百多页,并不很长,但其行文之繁复庞杂,能把读者统统打晕。它似乎就为寻找那些有自虐倾向,宁愿被搞晕的读者。我显然忝列其中。

书的勒口给出的内容提要这样写:小说以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法军在弗兰德地区被德军击败后撤为背景,描写三个骑兵及其队长的痛苦遭遇,而贯串全书的是那位对全军崩溃、对妻子不忠怀有绝望心情的贵族出身的队长像谜一般的死亡。

这内容提要似乎没有指向故事,因这小说没有连贯性的故事。以上提要毋宁说是一个叙述的容器,里面可以填载无限可能。相对于这本天书,《百年孤独》突然就变得好读。不怕读不懂,就怕更难懂,发现都在于比较,或许对“天书”的阅读就要在这对比中压榨出理解力。这书刚买来时也搁置一阵,先去看一同买来的另两本。直到一天,应是中午,坐在上述的寝室窗前,读到开始的段落,在耳际幻化、还原成一种声音,忽然如此意外而又熟识。他手里拿着一封信,抬眼看看我,接着重新看信,然后又看看我。在他后面,我可以看见被牵往马槽饮水的一些马来来往往的红色、棕红色、赭色的斑影。烂泥深到踏下去就沿到踝骨眼。我现在回忆起那天晚上大地忽然霜冻,瓦克捧着咖啡走进房间说:“狗在啃吃烂泥。”我可从来没听说过这种话,类似神话里传说恶魔般的动物,嘴巴四周呈粉红色,雪白狼齿寒光逼人,在黑沉沉的夜里啃嚼黑色的泥土……这段文字已坦白告诉我,它不打算讲故事,但会包涵故事之外的一切,声光、气味、触觉、现实、传说、幻境……这文字是我此前从未遭遇的翔实、精准与逼真,以致同步地具有虚幻的效果。我知道,这叙述应合了我对小说的暗自期待,它让我浑身有了莫名的悸动。这本书阅读者不多,现在查豆瓣也只有一百多人评分,这在译过来的诺奖作品里也实在低得可怜。这样的写作,自然不强求读者,甚至设置了进入的密码。而这密码像是我阅读前夜梦见的一串怪异的字符,不妨一试地键入,竟得以接通。

接下来很长的时间,我都在反复阅读,说实话除了几个骑兵的名字可以确定以外,我的阅读只能给我万花筒一般变幻不定的场景、情节和画面,景致的壮美和人物命运的悲惨都在字里行间乍然闪现,旋即又消失于漩流……像我童年时母亲带我去看外国电影,看不懂,但大银幕里声光的炫惑让我对外面的世界有最初的体认,碎片似的印象撞击出体内隐秘的快感。西蒙的一个段落经常延绵好几页,会用数百字描写同伴的一脸死相,上千字描写一滴水坠地的过程,用七八个页码写人一瞬间记忆与思维的变幻万千……那种镇定与缓慢,挟裹了“你一定要服膺于我,一定要跟从于我”的威仪。乍看满目零乱,但能从文气中读出作者逻辑的缜密,否则这样铺排文字会率先将作者本人搞疯。西蒙只让读者跟从,不容破解。

我进入这样的文字迷宫,一时出不来。我记得初读此书那一段时间,大概有个把月,人都是恍恍惚惚,心情却是奇诡、壮丽以及美妙。我放弃了破解它的冲动,日益变得顺从,随意翻开一页,阅读,默读,背诵里面的字句,将一些段落抄写在纸上。我的字迹本是随性潦草,抄这些段落时突然变了整饬。在阅读中,我分明感到自己性情在放缓,每将这书翻完(不能说是读完)一遍,就像是做一次脑力方面的耐力训练,我以此磨练性情。学会放缓以后,我意识到足够的观察能力如此重要,它能让习焉不察的生活变得趣味横生,让人在任何时候都不枯燥。合上书本,再去到自己所在的班级,我几乎整天都在走神,老师讲课的声音全都汇入窗外的风声,丝毫没钻入耳朵。我已知观察之妙趣,有意锤炼,乐意将班上每个同学的体态神情一一捕捉,盯一个人看上一刻钟,换一个。我过早让自己目光变得沉静内敛,在这种目光操控下,那些原本熟悉的同学竟然又变得陌生、古怪,再慢慢回到熟悉,像是重新认识。我甚至猜他们上辈子各是什么动物,这样我几乎是在动物园里读书。观察日益成为一种游戏,一种乐趣,身边的事物渐渐获得质感,有了影像般的画面感。若我乐意,便想象是四十岁的我或是六十岁的我穿越而来,隐没其间,还可给视野添加老电影的胶片刮擦声,让滋味变得更醇厚。

这种变化让我暗呼过瘾,我知道自己正变得不一样,就因为这本《弗兰德公路》,这本天书,确乎蕴含了让人脱胎换骨的能量。观察积累到一定程度,写作就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

04

从高中开始我大量读小说,总是不知餍足,晚上看得兴奋了,不觉天亮。比如那几年的《小说月报》,我都是从封面读到定价,慢慢读出好坏。我所获的第一个文学奖是百花文学奖的读者奖,从两百多篇小说里圈定二十篇获奖作品,我的选票和最终榜单相差无几。读大专我将时间颠倒,校外租房是为晚上看小说,白天上课基本打瞌睡。好在同班同学许多都专拣白天打瞌睡,晚上要打通宵牌,这让我睡得如此心安理得。

读得多的当然是读得懂的小说,反正大多数小说也让人读得懂,比如那段时间我读了所有能借到的松本清张,故事复杂却又如此一目了然。读得懂的小说都是一遍即过,枕畔摆着的,总是读不懂的小说。比如《追忆逝水年华》《尤利西斯》《玫瑰之名》《弑君者》《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仿佛是个癖好,因我读《弗兰德公路》受益颇多,就对读不懂的外国小说有一种执拗的偏爱,还想再打开另一个匪夷所思的文字世界,再一次醍醐灌顶,让自己平添功力。我总觉这与曾经疯狂阅读武侠小说关系甚微,借武侠小说里的说法,这些天书,最切近于武林秘笈。《侠客行》里,那些欲练神功的好汉几乎都是书痴,欲练神功,必看天书,一碰天书,如醉如痴……而他们都没看懂。

我喜欢阅读这些书籍时有如梦游的感受,喜欢独自在灯下通夜恍惚而过,却又始终得来莫名的亢奋。天书固然一本都没有彻悟,与此同时,对于那些读得懂的小说,我的读解能力在不断提高,有时翻一页看一页也断不了故事,掉不了重要情节。读得懂与读不懂,其实都是阅读的必须,两不偏废,彼此确乎有着相得益彰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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