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是阖家团圆、亲朋聚会、共享美食的日子。
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喜庆、安定祥和的节日,市场监管部门特向广大消费者和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年夜饭”承办单位,发出安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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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前,
注意查看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取得有效证照,拒绝选择无证的小店和街边摊,保障就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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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时,
慎食高风险食品,如凉菜、熟食卤味或即食水产品等,务必确认餐饮服务单位具备供冷食和生食类食品的经营资质后方可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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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餐时,
根据就餐人数适量点餐,拒绝餐饮浪费,倡导文明就餐,选择使用公筷公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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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食用
野生蘑菇、鲜黄花菜、野生河豚鱼、织纹螺及其相关制品等。尽量避免食用可能含有毒性或寄生虫风险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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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维权意识。
结账时应注意核对账单明细,留存好发票、小票、优惠宣传页及照片等凭证,以便合法权益受损时维权有据。在外就餐出现不适,请及时就诊并拨打12345热线进行举报投诉,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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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单前,
务必查看网络餐饮服务单位的证照信息、阳光厨房展示情况等,尽量选择评价较高、环境卫生、操作规范的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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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选择
距离较近的餐饮服务单位,减少配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食物变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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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外卖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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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包装的完整性以及有无开启痕迹,外卖封签有无损坏,如发现餐食污染或变质,请勿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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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购
高风险食品,特别是凉菜、生食和冷加工糕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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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人食量合理下单
,倡导无接触配送,尽量自备餐具,减少一次性餐具的使用与食物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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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使用的厨具和餐饮具经过彻底清洗。处理食材时,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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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必选用新鲜且卫生的原材料
,使用前需认真清洗,并确保烹饪至完全熟透。肉类、海鲜等食材在霜冻处理后应充分加热,避免食源性疾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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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预制菜品,应通过正规渠道
,查看产品标签是否标明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等,确保所有信息规范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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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预制菜品前,应充分解冻
,并在高于70℃的温度下加热超过10分钟。建议一次性食用完毕,避免隔餐隔夜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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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经营。
餐饮服务单位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经营资质,并按照许可范围经营,严禁超范围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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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进货渠道。
从合法渠道采购食品原材料,仔细查验每批食物原料的相关许可证照、产品合格证明、供货清单,查验食品感官质量,不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料。不得购买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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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台账管理。
严格落实食品及原辅料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等制度,确保食品原材料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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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成品与原料分开
,确保不发生交叉污染,接触熟食的容器、工具和设备按规定消毒并与接触生食的容器、用具严格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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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制作过程。
控制加工食品火候,保证受热均匀,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并在制作好后2小时内食用。制作冷荤凉菜做到专人、专间、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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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人员管理。
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人员上岗前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方可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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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储存合理。
食物存放要防尘、防蝇虫、防鼠、隔水防潮,易腐食品原料和熟食品应冷藏,在冰箱内同时存放生、熟食品的,应分柜存放或用保鲜膜封存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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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具清洗消毒。
配备与保障能力相适应的餐用具洗消和保洁设备,坚持餐餐消毒,防止疾病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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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食品留样。
超过100人聚餐时,应做好食品留样。每种食品留样不少于125克,在冰箱内冷藏保留48小时,并做好留样记录,严格按照规定对留样食品进行管理。
据初步统计,目前,宁波共有“年夜饭”承办单位
713家
,全市累计预订“年夜饭”近
1.3万桌
。
此前,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已联合相关行业协会发布
“放心年夜饭”倡议书
,并对重点承办单位开展约谈培训与上门指导。同时,聚焦“年夜饭”、农村家宴、婚宴寿宴、自助餐、网络订餐等重点领域,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从严从速查处危害食品安全、餐饮浪费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