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看病治病
医疗条件更完善的公立医院是首选
但偶尔繁重的医疗负担也被吐槽
为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难题
8月底前,重庆所有公立医院启动改革
将会为大家减轻不少看病压力
这次改革具体有哪些内容?往下看
昨日,市政府网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8月底前,所有公立医院启动改革,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建立公立医院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补偿的新机制。同时,我市还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50元,大病保险最低报销比例由40%提高到50%。
通知提出,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建立医保医师制度和医生诊疗行为个人档案,落实违规扣分制。
全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卫生材料收入占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的比例降到20%以下。
医保方面,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50元,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水平。同时,稳步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低报销比例由40%提高到50%。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将因病致(返)贫重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
通知明确,2017年8月底前,我市所有公立医院启动改革,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建立公立医院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补偿的新机制,推动新旧运行机制平稳转换。
将符合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政策性亏损等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将政府负有投入责任的公立医院政策性债务纳入政府管理,逐步予以化解。
忠县、垫江县、巫山县公立医院改革示范县建设,将申报国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鼓励在分级诊疗、人事薪酬、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重点改革任务方面积极突破。
通知明确,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推动政府由直接管理向行业管理转变。同时,探索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落实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收入分配、副职推荐、中层干部任免、年度预算制定等自主权。
我市还将选择3个区县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逐步提高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例。
城镇和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别覆盖20%以上和45%以上的常住人口,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建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管高血压和肺结核患者签约服务率达到100%。
实行首诊负责制,未经家庭医生转诊的签约居民不享受分级诊疗相关优惠政策,县域内就诊率达到88%。
稳步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低报销比例由40%提高到50%。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将因病致(返)贫重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
合理制定单病种收费标准,全面实施100个病种收付费改革。将日间手术、恶性肿瘤放化疗日间病房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接入全国基本医保联网平台,逐步实现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50元,为城乡居民提供12大类46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提高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和设备配置标准,完成1500所村卫生室基本设备配置。
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对60岁以上离岗乡村医生实行一次性养老补助和每月医疗补贴。
这些改革福利,可以说同时惠及了看病老百姓和医疗从业人员,扎劲得想尬舞!
来源:重庆晚报 重庆晨报
编辑:陈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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