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备课的时候,教研员希望我谈谈关于文言文教学的看法。我想想还是以大家熟悉的《廉颇蔺相如列传》做个例子吧。
讨论课文《廉颇蔺相如列传》主要讲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讲一个语言现象:
公之视廉将军孰与秦王。
对于这句话中这个
“之”的用法的理解。我们都知道“之”有“放在主语和位于之间起到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什么是取消独立性?一般如果一个短语有主语也有谓语,就可以构成一个句子,但是有时候我们不需要这个句子独立出来,而需要它成为其他句子的一部分,这种做了其他句子的一部分的句子,我们一般称为“从句”。在英语里面,我们可以通过引导词、动词名词化或者不定式等方式,让这个句子“看上去”就是一个从句。但是在汉语里面,由于汉语的特殊性质,我们无法通过这些方式来标明从句。所以就必须通过增加一些特殊的标志来体现句子之间的这种关系。
比如:
雷峰塔倒掉。(本身具有主语和谓语,能够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所以构成了一个陈述句。)
论雷峰塔的倒掉。(在这个句子中,
“雷峰塔倒掉”成为了一个现象,一个事件,成为了“论”这个谓语动词的宾语,这个时候“的”就起到了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
取消句子独立性之后的从句,既可以成为一个句子的成分,也可以成为一个复句的分句。
比如:师道之不传也久矣。(在这个句子中,
“师道不传”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成为了谓语动词“久”的主语。)
再比如: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在这个句子中
“吾妻美我”是一个结果,全句构成一个因果关系的复句。)
总结一下,
“之”要用来发挥“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个条件:
(1)
放在主谓之间;
(2)
这个主谓短语成为句子的一个部分(或者是单句的成分,或者是复句的分句)。
再来看我们讲的这个例句。这句活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句子,虽然
“之”放在了主语“公”和谓语“视”之间,但是“公视”本身在这个句子里并没有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部分,而是成为了这个句子的主干,“廉将军孰与秦王”不过是“视”的一个宾语而已。这就是一个由主谓宾构成的完整的句子。所以在这里“之”并没有起到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而只是一个舒缓语气的音节助词。
有没有别的例子?有
(1)
谁之永号?
(2)
子曰:
“予之不仁也!
”
我们再来看蔺相如的这一段话:
蔺相如固止之,曰:
“公之视廉将军孰与秦王?”曰:“不若也。”相如曰:“夫以秦王之威,而相如廷叱之,辱其群臣,相如虽驽,独畏廉将军哉?顾吾念之,强秦之所以不敢加兵于赵者,徒以吾两人在也。今两虎共斗,其势不俱生。吾所以为此者,以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也。”
这一段话,从语势上说,是平缓
——峻急——深沉的起伏关系。所以,第一句话用“之”来使得语气平缓,是为下面的推理作铺垫的,只有这样一个从容和深沉,富有大局观的蔺相如才能够栩栩如生地呈现在我们面前。而这样一种从容是直接呼应了他在完璧归赵事件中的表现的。由此可见,语言的构成,并不是外在于语言的表现力的,相反,有时候作者正是通过语法的灵活使用来增强语言的表现力。
其次说一说蔺相如能够完璧归赵的原因。
关于蔺相如“完璧归赵”的
问题,明代的王世贞对于这一段历史提出了自己不同的看法:“吾故曰:‘蔺相如之获全於璧也,天也’。”(《完璧归赵论》)我觉得很有
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