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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历史沿革、申报程序及未来规划

体育蓝皮书  · 公众号  · 体育  · 2017-01-13 16:32

正文


1月12日,国家体育总局关于2016年国家体育产业基地评选结果公示的通知发布。入围公示名单,意味着离加入有“体育产业国家队”之称的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只有一步之遥。

 

那么,怎样才能加入这个“体育产业国家队”呢?在这里,体育蓝皮书简单为大家介绍一下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的历史沿革、管理办法及未来规划,并希望未来能有更多城市、项目、赛事、企业加入“体育产业国家队”,通过彰显示范力量,进一步壮大、丰富、提升我国体育产业。

 

一、历史沿革


2006年,为了充分发挥体育产业的聚集效应、规模效应和区域辐射效应,促进各地不同门类体育产业的发展,体育总局开始支持地方创建体育产业基地工作,鼓励各地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自然人文环境等特点,创造有利于体育产业开发、技术创新、企业发展和人才汇聚的特殊环境,形成体育产业相对集中的区域。


2006年4月,总局授予深圳市首个“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称号。


从2006到2010年,成都温江、福建晋江、北京龙潭湖、杭州富阳、山东乐陵等五地陆续获得“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称号。


2012 年,总局经济司在听取基地单位和省市体育局的意见基础上,正式出台了《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引入了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的概念。


2013 年,根据新出台的基地试行管理办法,总局正式命名了第一个县域集群型的苏南(县域)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


近年来,在国发 46 号文件引发的体育产业热潮下,示范基地和示范单位的数量有了进一步的增长。截至2015年底,体育总局共正式命名了14个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认定了12家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覆盖了全国14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表1 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名单(截至2015年底)

序号

名称

命名时间

1

深圳国家体育产业基地

2006年04月

2

温江国家体育产业基地

2006年12月

3

晋江国家体育产业基地

2007年11月

4

龙潭湖国家体育产业基地

2008年12月

5

富阳国家体育产业基地

2009年09月

6

乐陵国家体育产业基地

2010年08月

7

苏南(县域)国家体育产业基地

2013年07月

8

平果国家体育产业基地

2015年11月

9

宁海国家体育产业基地

2015年11月

10

登封国家体育产业基地

2015年11月

11

荆门高新区国家体育产业基地

2015年11月

12

环青海湖(县域)国家体育产业基地

2015年11月

13

淳安国家体育产业基地

2015年11月

14

皖南(县域)国家体育产业基地

2015年11月

 

表2 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名单(截至2015年底)


序号

名称

命名时间

1

北京奥林匹克公园

2013年07月

2

天津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场馆群

2015年11月

3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

4

武汉体育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

5

广州天河体育中心

2015年11月

6

安徽奥园体育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1月

7

广州双鱼体育用品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

8

浙江华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

9

黑龙江亚布力体育训练基地

2015年11月

10

广州爱奇实业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

11

福建匹克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

12

三六一度(中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


加上昨天公示的11个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22个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12个国家体育产业示范项目,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的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这同时也是我国体育产业两年来飞速发展的一个有力证明。


二、管理办法


2016年4月,体育总局下发《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产业基地的概念体系,健全了产业基地的管理体制。


(一)概念体系


1.概念


国家体育产业基地是指经国家体育总局命名或认定的、在体育产业发展方面具备相当基础、规模和特色的地区,在体育产业重点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较强竞争力的单位或机构,以及在体育产业特定领域成绩显著、具备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活动或项目的总称。


2.类型


一是以地区(县或县域集群、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为单位,命名为“(地区名称)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


二是以体育产业重点领域的知名企业或组织机构为单位,认定为“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以下简称“示范单位”);


三是以持续运营的优秀体育产业活动或项目为单位,认定为“国家体育产业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


3.原则


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的设置要按照有利于创新体育产业发展模式,有利于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体育产业,有利于全面带动体育产业发展的原则,注重在全国范围内的合理布局,兼顾区域分布和产业结构升级,依据资源禀赋,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切实打造一批符合市场规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国家体育产业基地。


(二)管理体制


1.国家体育总局负责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的命名和认定工作,并对其业务开展给予宏观指导。


2.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以下简称“装备中心”)承担国家体育产业基地评审、考核、指导和管理的具体工作。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的申报组织、初审、推荐和协调管理工作。


4.示范基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建立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申报制度


1.申报周期


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原则上每年申报、命名或认定一次,申请材料提交至国家体育总局装备中心的截止时间为每年4月30日。


2.申报程序


示范基地、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的申请,分别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向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单位向其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项目运营机构向其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示范基地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除示范基地需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外,示范单位、示范项目经初审合格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向国家体育总局统一报送。具体申报条件和须提交申报材料见下表。

 

类型

申报条件

须提交的申报材料

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

1.体育资源丰富,体育产业聚集效应明显,有相当的体育产业基础和规模,产业特色鲜明,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高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水平,社会资本投入体育产业效益显著,对本地区及周边体育产业发展具有带动作用;

2.建设发展环境优越,具有较好的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健全,具备培育大型骨干体育企业和孵化中、小体育企业的条件;

3.建设与发展思路清晰,规划切实可行,中长期发展目标明确,政策措施具体得当;

4.当地政府重视体育产业发展,将体育产业作为重点扶持产业,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并制定相应配套政策。

1.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表;

2.本地区体育产业发展基本情况;

3.示范基地建设、管理与发展规划;

4.地方政府对本地区体育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5.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材料。

 

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

1.在体育产业的重点领域成绩显著,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在本领域内的业绩及案例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意义;

2.持续经营3年以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3.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发展趋势良好;

4.发展思路清晰,规划切实可行,中长期发展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得当;

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申报表;

2.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和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单位资质信用、经营状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

3.单位体育产业重点领域主要业绩及相关案例;

4.单位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

5.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材料。

 

国家体育产业示范项目

1.项目持续运营时间3年以上、影响范围广、参与者众多,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在体育产业特定领域中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意义;

2.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3.项目运营及管理制度健全;

4.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运营管理。

1.国家体育产业示范项目申报表;

2.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和相关证明文件(包括项目运营机构的资质信用、项目运营状况、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

3.项目未来发展规划;

4.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材料。

 

3.评审原则


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的评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突出特色、兼顾均衡、优化结构布局、合理配置资源的原则,依照透明、规范、严谨的程序进行。


4.评审程序


装备中心负责组建专家评审组。专家评审组对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装备中心根据专家评审组提出的评审意见提交拟命名示范基地、拟认定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名单,报国家体育总局核定批准。


5.认定批准


国家体育总局对专家评审组意见进行核定后,将在国家体育总局政府门户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公示核定结果,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国家体育总局以正式文件形式批复并命名示范基地,以正式文件形式认定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

 

三、未来规划


当前体育产业面临着良好的政策条件和市场环境,作为体育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和推动产业工作的重要抓手,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工作一直以来受到体育总局的高度重视。


国务院 46 号文件中明确提出,要“打造一批符合市场规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体育产业基地”。为此,体育总局将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建设工作列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46 号文件的重点工作之一。冯建中副局长也多次强调指出,“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的命名和打造要进一步整合资源、进行布局规划,要进一步规范程序、明确标准,系统地提高层次、档次和品位”。


体育总局在《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进一步优化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管理,树立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品牌,全面提升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品质及管理规范化水平”;要“统筹协调不同类型、不同区域、不同领域的体育产业基地发展,构建特色鲜明、类型多样、结构合理的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布局,加快足球、冰雪等项目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建设”;并设定了具体发展目标——“十三五”期间,在全国建立 50 个产业规模较大、集聚效应明显的县域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100 个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国际影响力的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100 个特色鲜明、市场竞争力较强的国家体育产业示范项目。


这一系列文件为国家体育产业基地未来一段时期的建设提出了纲领性要求,也进一步明确了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的发展方向和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