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浙江开旭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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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给教师编!高考生关注!慈溪、定海、海盐、遂昌、衢江、洞头

浙江开旭教师招聘  · 公众号  ·  · 2024-06-25 15:58

正文

慈溪市2024年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的招生(招聘)公告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74号)精神,结合我市教师培养需求,2024年慈溪市拟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30名。现将有关招生(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生(招聘)对象

慈溪市户籍(含前湾新区,户口迁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2024年报考普通高校,政治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立志从事中小学教育事业,高考成绩不低于我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

招生(招聘)计划

三、

招生程序

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1.填报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提前批有关规定填报志愿,须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注意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并符合相应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否则志愿无效。

2.面试: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以招生计划 1:1.2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提供考生名单,并由高校将名单抄告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根据高校提供的名单,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生面试。面试成绩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面试成绩不计入高考总分。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1:1比例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相关网站公示3天。

3.签订协议:确定为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育局人事科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时,考生须出示身份证、户口簿、高校招生体检结果反馈单等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可依次递补。市教育局将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名单报高校。

4.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按确定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进行投档,高校按规定进行录取。录取结束后,高校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

就业政策

实行“招生与招聘并轨”的方式定向招聘。考生在高校就读期间未出现考试不合格的必修科目,每次教学实践达到合格水平,每学期通过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就读高校共同组织的考核,毕业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并通过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市教育局根据学校教师需求,统一调配到相应学校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考生若违约,按就业协议相关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五、

其他事项

招生录取期间的各个环节时间紧、任务重,请考生密切关注普通类提前批录取志愿填报时间、程序,在此期间不要外出,保持志愿填报中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

咨询电话:63919018、63919021(教育局人事科),请在工作时间联系。

慈溪市教育局

中共慈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慈溪市财政局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1日



事业编、有补助!嘉兴定向培养招生来了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74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108号)精神,结合市属教育系统教师培养需求, 2024年拟定向培养教师7名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海盐公布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共7名!

今天,县教育局发布 《海盐县教师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今年,海盐计划定向培养教师7名!

填报志愿有何要求?
就业与待遇如何?
一起来了解

0 1
招生(招聘)对象

具有 海盐县户籍(以高考报名时户籍为准) ,2024年报名参加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有志从事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高考成绩须达到浙江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的考生

0 2

招生(招聘)计划、培养院校、选考科目要求


1.学科及名额: 高中双学科复合型教师 7名

  • 高中地理科学(复合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5名
  • 高中物理学(复合教育技术学)专业 2名

2.培养院校

  • 高中地理科学(复合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培养院校为 浙江师范大学,选考科目要求:地理;
  • 高中物理学(复合教育技术学)专业培养院校 为杭州师范大学,选考科目要求: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0 3
招生(招聘)流程

填报志愿

报考学生必须在浙江省参加高考,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符合条件考生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在 6月29日—30日 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进行高考志愿填报,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

录  取

1.划取上线考生。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再将相应名单抄告至海盐县教育局。

2.面试和体检。海盐县教育局根据相关高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面试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3.确定拟录取对象。高校在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范围内,根据招生计划数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原则,确定拟录取定向培养考生,并由海盐县教育局在“海盐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和“海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海盐县教育局会商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与考生和培养高校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

5.缺额补录。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和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次递补。

6.录取。省教育考试院在已与海盐县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考生中按照招生政策进行投档,由相关高校按有关规定录取,并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海盐县教育局、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0 4
费用补助

经高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按 每人4万元 的标准给予补助。上述补助资金的具体支付方式按《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约定执行。

0 5
就业与待遇

1.本次定向培养实行“招生与公开招聘并轨”政策。

2.定向师范生入学前需与海盐县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

3.定向培养生在校期间不具有事业人员身份,其一切行为由其本人承担责任。学生毕业时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按期毕业后,经考核、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程序)、考察等环节,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纳入海盐县事业编制教师统一管理,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并由海盐县教育局确定具体任教学校。毕业聘用后在海盐县教育系统所属学校服务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由海盐县根据实际情况逐年返还学生就读期间所缴学费及相关费用。录取人员如未能达到签订的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所明确的相关要求的,则退出定向培养计划,毕业后自主择业。培养生若毕业后不回海盐县教育系统工作或不服从分配及不满服务年限的,应按协议承担有关违约责任。

4.其他未尽事项,由海盐县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确定。

海盐县招生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6027060;

海盐县教育局组宣人事科联系电话:86027037,86022465。


毕业有编有岗!定海教育招24名!

为切实加强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引育优秀教育人才,进一步缓解我区中小学优秀教师紧缺状况,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74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通知》(浙教办函〔2024〕10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招生(招聘)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24名。现将定向招生(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立志为定海区教育事业服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参加浙江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

5.具有舟山市户籍。




二、招生(招聘)计划



三、招生(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正、择优选拔、协议管理”的原则,安排在相关高校各专业同批次提前录取。

1

填报志愿

报考小学教育(师范)专业的,要求高考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生源不足时可降20分录取,选考科目为不限;报考汉语言文学(经亨颐实验班)(师范)专业的,要求高考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生源不足时可降20分录取,选考科目为不限;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经亨颐实验班)(师范)专业的,要求高考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生源不足时可降20分录取,选考科目为物理和化学两门;报考英语(经亨颐实验班)(师范)专业的,要求高考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生源不足时可降20分录取,选考科目为不限;报考科学教育(师范)专业的,要求高考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生源不足时可降20分录取,选考科目为物理和化学两门;报考思想政治教育(师范)专业的,要求高考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生源不足时可降20分录取,选考科目为思想政治。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提前录取院校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2

面试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按定海区招生计划的1:1.2比例,将考生名单提供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发至定海区教育局。定海区教育局根据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进行适应性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在考试期间请不要外出,以免错过重要信息;同时,请保持电话畅通。

3

体检

定海区教育局组织面试合格考生体检,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定海区教育局将及时告知考生体检结果。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应当即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复检应尽快安排且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在考试期间请不要外出,以免错过重要信息;同时,请保持电话畅通。

4

公示

对面试和体检合格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数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确定拟录取定向培养考生名单,并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具体查询途径为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子站导航—区教育局—组织人事栏)上公示3天。

5

签订意向协议

公示无异议后,定海区教育局与面试、体检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将签订协议名单上报招生院校。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和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可依次递补。

6

录取

招生院校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并寄发录取通知书。未录取者不影响同批次其他院校的正常录取。

7

备案

录取工作结束后,由招生院校将录取的定向培养考生名单抄送定海区教育局、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学习费用补助



被招生院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生活费等按每年0.5万元,4年共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发放。



五、就业与待遇



凡被录取的定向培养的考生毕业后,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根据协议至定海区中小学任教,具体工作单位由定海区教育局确定,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在定海教育系统服务期限不得少于6年,并在定向培养协议和聘用合同中约定。如无特殊原因,录取考生未按期完成学业、不能正常毕业的,定海区教育局不负责落实就业工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可向定海区教育局咨询。
咨询电话:
0580-2020553
0580-2040875
(定海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9日

2024年遂昌县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公告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74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108号)精神,现将我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养院校
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温州大学、丽水学院。
二、招生计划(具体见附件)
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6人,初中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6人,高中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10人(其中中职教师3人),特殊教育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1人。
三、招生对象
2024年报考普通高校,具有遂昌县户籍,立志为遂昌县教育事业服务,并愿与遂昌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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