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教育部印发修订版《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所有在依法设立学校就读的学生均须建立学籍,并严肃处理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该办法包括学籍建立与更新、学籍变动管理等五章,突出教育公平并细化规范跨省转学等学籍变动条件。同时,适度放开特殊教育学生学籍变动权限,并强调学籍信息管理安全,建立学籍安全管理的预警机制。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学生均须建立学籍
所有在依法设立学校就读的学生都需要建立学籍,以确保教育公平。
关键观点2: 严肃处理人籍分离等问题
该办法强调严肃、及时处理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并要求学校至少每学期核准一次学生学籍。
关键观点3: 细化规范跨省转学等学籍变动条件
办法对跨省转学、省内转学等学籍变动条件进一步做了细化规范,并明确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的核办工作。
关键观点4: 适度放开特殊教育学生学籍变动权限
对于特殊教育学生,该办法适度放开其学籍变动权限,情况特殊的可以允许其降级就读。
关键观点5: 强调学籍信息管理安全
办法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需建立学籍安全管理的预警机制,并严格遵守数据使用规则,严防学籍数据泄露。
正文
日前,教育部印发修订版《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明确规定:
凡在依法依规设立学校就读的学生均须建立学籍
;严肃、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
《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修订版《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以后简称《办法》)包括学籍建立与更新、学籍变动管理、保障措施等五章。《办法》突出教育公平,对跨省转学、省内转学等学籍变动条件进一步做了细化规范。
明确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的核办工作。
同时要求,进一步简化跨省转学材料,
实现跨省转学“一网通办”。
(点击图片查看原文)
对空挂学籍、人籍分离、重复学籍等问题,《办法》做出了回应。要求:
学校应当至少每学期核准一次学生学籍
,确保人籍一致、学籍变动手续完备、学生基础学籍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准确;
严肃、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
修订版《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还明确规定了特殊教育学生、高中阶段职普融通项目学生等类型的学籍管理。要求:
适度放开特殊教育学生学籍变动权限,情况特殊的可以允许其降级就读
;高中阶段学校举办普职融通类项目的,根据本省普职融通教育有关规定开展学籍管理。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苏君阳表示,此前因为没有制度规定,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教育之间存在学籍壁垒,实行普职融通主要的内容和举措就是要资源共享、学籍互通、学分互认和课程互通。符合规定的学生可以在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之间进行自由转换学籍,给学生多一个选择,这个《办法》从学籍管理的角度提供了制度保障。
围绕学籍信息管理安全,《办法》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需建立学籍安全管理的预警机制。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数据使用规则,严防学籍数据泄露。若造成信息泄露与违规使用的,将依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对相关涉事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教育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