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盘锦市市场监管局将按照国家、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要求,统筹推进高效能监管、保障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奋力夺取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全面胜利贡献盘锦市场监管力量。
(一)持续培育壮大经营主体。
依托大数据辅助决策分析系统,统计分析全市经营主体数据,对发展情况定期研判。强化涉企扶持措施,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等帮扶活动,提升个体工商户经营质量。强化休眠企业分类处理,唤醒一批、修复一批、清理一批、吊销一批,提升存续质量。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梯度培育力度,提升发展质量。
(二)全力服务和推动统一大市场建设。
完善经营主体登记事项管理制度,推进“企业迁移一件事”改革,实现企业迁移登记“一次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探索开展“个转企登记一件事”改革,优化直接变更登记流程。实施“净源2025”专项行动,严格审查增量、持续清理存量,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开展“铁拳”行动、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加强校园食品安全、重点产品质量安全、殡葬用品等民生领域案件办理。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系,深化在线消费纠纷(ODR)机制建设,提升12315工作效能,建立识别预警机制,推动前端治理提质增效。
(三)加强标准质量品牌建设。
推进公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加快补齐公共服务质量短板。持续推进盘锦河蟹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开展“百城质量提升”活动,培育指导盘锦市行业领军企业和重点区域加强质量建设,增强质量发展效能水平。开展标准创新型企业(中级)培育工作和“标准化+”行动,引导各级各类标准化试点创建。组织盘锦市企业参加“辽宁优品”评选,针对盘锦市大米、河蟹、水飞蓟等优势产业进行重点培育,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牵头开辟“地域饮食文化打造”新赛道,充分释放盘锦市“辽河口渔家菜”等地域饮食文化优势,推动发展新经济。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加大商业秘密和商业标识保护力度,提升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水平。
(四)强化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保护。
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继续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转化效率,推动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创新成长。统筹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保险等工作,更好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亮剑护航”专项执法保护行动,深入打击知识领域假冒侵权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和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持续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推进盘锦水飞蓟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工作。推进盘锦大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做好迎接验收各项准备。
(五)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改革创新。
编制《盘锦市“十五五”市场监管规划》。动态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权责事项、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及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许可、无检查、无处罚。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信用监管效能。开展信用提升三年行动,推动信用监管抓出实效。优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一体化行政许可审批、地方标准管理等系统,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更好运用“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强“食安辽宁”等系统应用,提高数字化条件下的监管能力。
(六)坚守“三品一特”安全防线。
更加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确保市场监管领域不发生安全事故。
食品方面,
对小餐饮、网络餐饮实施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校园、小作坊、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提升食品安全核查处置效能。开展“两个责任”全覆盖培训,深化食责险“盘锦模式”。
药品方面,
对实施四级、三级监管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年度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持续整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加大特殊类化妆品、儿童类化妆品的监管力度。
工业产品方面,
严格生产、流通领域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消防产品质量监管。深入实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严查CCC产品无证出厂销售等违法行为,严把准入关。
特种设备方面,
开展化工企业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严厉打击威胁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推进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11月底前实现电梯智慧监管覆盖率达到90%。
(七)着力提升党建质量和水平。
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统筹抓好党员干部学习培训,涵养“忠诚担当、崇廉尚法、实干笃行、监管为民”的市场监管文化。开展“小个专”及网约配送员群体党建集中攻坚,推动“两个覆盖”扩面提质。推进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5年底全市市场监管所全部实现规范达标。开展行风建设“巩固提升”年工作,严格落实“九严守九不准”,推动行风问题排查整治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