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定义撒谎、编造、隐瞒等之前,有必要先给包括了上述三种行为的笼统范畴---欺骗下个定义,当然也需给欺骗的反义词“说实话”下个定义。
说实话是一个人尽最大努力陈述事实,用开门见山的诚实的方式讲述故事。任何人对任何事的细节的了解都是有限的,而且带有自己的偏见。记忆也可能是有问题的,在讲述故事时说出他知道的每一个事实是不可能的。但关键的问题是说实话的人做出认真的努力克服他可能拥有的偏见或自私利益,尽可能公正地报告相关事实。相反,欺骗是一个人故意采取旨在防止他人了解全部真相的措施,以便人们对这件事的了解与他的了解不同。换句话说,故意不提供对事件的直接和全面的描述。
当一个人说出他知道或怀疑可能虚假的话,并期望别人认为它是真的,那他就是在撒谎。撒谎是旨在欺骗目标听众的故意行为,它可能是编造他明知虚假的事实,也可能是否认他明知是真相的事实。但撒谎不仅仅是有关某些事实的真实性问题,还可能涉及对事实的不真诚的组合以编造一个虚构的故事。尤其是当一个人使用事实—甚至千真万确的事实来暗示某些东西是真的,而他明明知道这并非真的,他也是在撒谎。在这种情况下,撒谎者故意误导听众做出错误结论,虽然他并没有明确地亲口说出这个结论。
当然,总是存在这种可能性,即一个人本来是要撒谎,可他把事实搞错了,不经意间说了真话。相反的情况也有:一个人本来是要说实话,可他把事实搞错了,不过这个问题与本文的目的没有关系,因为我感兴趣的是判定一个人是否真诚,说出他认为真实的事实或故事,不管最终证明他说的事实是否正确。简单地说,我关心的真诚而不是真理。
编造与撒谎不同,虽然有时候两者的区分非常模糊。编造是当一个人讲述故事的时候强调某些事实,把它们用有利于自己的方式组合起来,与此同轻描淡写或完全忽略不相关的事实。编造是对已知事实的解释,只不过让编造者讲了一个有利于自己的故事。它特别强调某些事实,用积极的方式塑造自己可敬的形象。在编造过程中,他根本没有完整准确地叙述事实的努力,讲述的基本故事是扭曲了的,但把事实堆放在一起不是要讲虚假的故事(这与撒谎无异)。编造是夸大或者扭曲,但并非说谎。泰格•伍德(Tiger Woods)在2000年告诉《体育画报》的记者“我知道你们总是说实话,但你不必要说出全部实话”,这抓住了编造的本质。
美国法院常常出现的情况提供了一个区分谎言和编造的很好方法。证人作证时,需要站起来发誓说“实话,全部实话,除了实话什么也不说”,然后有人会向他提出一系列问题,期待他诚实回答。此人可能撒谎,但关键是法律要求他说出他认为真实的话。另一方面,原告和被告律师感兴趣的则是为客户打赢官司,并不是要弄清纠纷中发生的全部真相。因此,每个人都要做出开场白和结束语,其中要对事实进行编造,以便让客户处于最有利的境地。双方律师毫无例外地讲述两个不同的故事,但谁都不允许撒谎。比如,美国律师协会规定律师的职业行为规范是“律师不应该明明知道还向法庭做出有关事实或法律的虚假陈述。”但是,编造不仅是允许的而且是律师为客户服务的司空见惯做法。
第三种欺骗是隐瞒,这涉及到藏匿可能破坏或削弱当事人立场的信息。在此情况下,他一般都会对证据保持沉默,因为不想让别人知道。当然,如果有人向他提出有关问题,他可能靠撒谎来隐瞒,这时,其行为已经符合我给出的撒谎定义。隐瞒的一个很好例子是在2003年3月伊拉克战争前,布什政府决定不告诉民众基地组织两个重要人物哈立德•谢赫•穆罕默德(Khalid Sheikh Mohammed)和阿布杜•扎巴达(Abu Zabaydah)已经分别告诉美国审讯者本•拉登曾经想与萨达姆•侯赛因(Saddam Hussein)组成反美统一战线,但遭到萨达姆的拒绝。如果这些事实让大众知道,将破坏布什政府宣称的本•拉登和萨达姆狼狈为奸的说法,而这正是赢得民众和国会支持战争的重要条件。这个行为当然具有欺骗性,但它不是撒谎,至少按我的定义不是,因为它没有涉及欺骗别人的积极步骤。简而言之,当一个人编造或隐瞒事实时,他并不是在撒谎,虽然两者都不是全部实话。
正如已经强调的,撒谎常常被认为是应受到谴责的行为,而多数人似乎相信编造和隐瞒是可以接受的,即使这些行为的目的也是欺骗。导致出现这种差异的可能原因是撒谎比编造和隐瞒更难被人发现也更难防范。撒谎者往往做出虚假断言,其口气就是不引起人们对其言论的真实性产生任何怀疑。娴熟的撒谎者以确定无疑的口气做出虚假断言,目标听众很难辨认出这是欺骗。
但对编造来说,听众很可能认识到他们没有得到完整和准确的画面,然后通过填补故事中的遗漏信息来纠正错误。具体地说,目标听众可以对比编造者的动机及其编造故事的方式,如他可能漏掉的东西、特别强调的东西、轻描淡写的东西。如果有理由怀疑编造者的故事,听众可以向编造者索要更多信息,对编造者的故事进行独立研究,或听听对立面的编造者。通常情况下,在涉及外交政策时,这种人并不缺乏。
目标听众也能有效地防范隐瞒。尤其是,他总能询问相关话题的具体方面的现有有信息,应该有希望得到真相。但是,这些都不能否认这个事实,即目标听众不了解调查所需要的相关线索。毕竟,有时候你并不知道有些东西你不知道,因此根本不知道该如何提问。
撒谎可耻是因为它很难被侦查出来。为了强化撒谎可耻的观点,让我们看看日常生活中可以接受的撒谎场合:买卖双方在试图达成价格协议的商业谈判。让我们设想两人在对一件商品如汽车和房子讨价还价的情景。人人都被允许对其“保留价格”撒谎,即高于或低于这个价格他就不愿意成交了。买家和卖家都知道 “虚张声势”(撒谎的委婉语)是游戏的一部分,因此任何一方在对买入价和卖出价撒谎时都没有获得不公平的优势。实际上,我们是在谈论公平斗争,哪一方都不能宣称被对方哄骗了。
并不令人吃惊的是,做生意时对保留价撒谎的人很少被贴上撒谎的耻辱标签。事实上,人们可能说这种虚张声势吓唬人本来就不是撒谎,若引用英国政治家亨利•泰勒(Henry Taylor)的话“如果所有各方都认为说出来的话都不是真理时,虚假就不再是虚假了。”但我反对这种逻辑,因为买家和卖家都在说旨在欺骗对方的假话,这正是撒谎的本质。
总之,撒谎、编造和隐瞒都是欺骗的形式,所有三种都是说实话的对立面。随后的讨论集中在外交政策领域如何用谎言欺骗他人。其实,欺骗毫无例外地牵涉到撒谎、编造和隐瞒信息。不过因为大部分谎言带有的恶名,那些认为有很好的理由欺骗其他国家或本国民众的领袖们往往更喜欢编造和隐瞒信息而不是公然撒谎。没有人喜欢被称为谎话连篇的骗子,即便是为了很好的理由。这种偏好因为撒谎很难不被戳穿的事实而得到进一步强化。因此,国家领导人有时候得出如下结论:为了国家利益,他们没有其他选择只好说谎,尤其是当时的情景让撒谎成为切实可行的选择。不过,撒谎是国家领导人在欺骗其他国家时的最后一招。
配图:Yevgenia Naybe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