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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逾一年的讨论之后,香港上市政策改革尘埃落定,相关制度仅有微调,未有实质性变动。
9月15日,香港证监会(SFC)和港交所联合发布上市监管的咨询总结。制度主要变动是,在港交所下设上市政策委员会。港交所和SFC将各派出6名工作人员,担任该委员会成员,其职责包括建议、咨询以及督导上市政策。
在市场的反对声中,设置市场监督委员会的建议被否决。该机构曾被诟病,将令SFC的权利延伸至IPO申请的每个环节,令其权利无法得到制衡。
此外,根据改革结论,港交所旗下的上市委员会将继续负责上市申请的前线审批。该机构由28名成员组成,他们是来自金融、会计、法律、上市公司等不同领域的知名人士。
三监管机构首次同台 联合宣布改革结果
9月15日,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SFC和港交所的主要管理层,在香港政府总部大楼,联合宣布本轮改革结论。这是三家机构首次同台,宣布市场咨询结论。
“监管架构不会是市场的障碍,原有的工具还在那里,只是调整了用法。市场质量必要提高,这需要上市前把关和上市后监管,但不能把市场关了来杜绝问题。市场质量必须提升,努力需要SFC、港交所和市场一起。”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评论IPO政策改革时说。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表示,IPO改革的课题复杂,透过本次检讨看到市场运作情况的复杂性,最终改革的结论是由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SFC和港交所,三个机构结合不同意见讨论后,达成的共识,这个方向将有益于香港未来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