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潮!来!啦!
大风来袭,冷空气杀到
一夜入冬的赶脚
临近冬季,我国部分地区气温持续下降,即将供暖。取暖补贴也随之成为职工热议话题。
取暖补贴是什么?哪些人可以获得取暖补贴?民企职工有取暖补贴吗?
事实上,大家常说的取暖费、供暖补助等指的就是冬季取暖补贴,这是我国上世纪50年代就实行的一项制度,当时指的是国家政府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在冬季发放的一项费用,别的单位职工是没有的。
取暖补贴是由单位承担,即有取暖设备的,给予免交取暖费,没有取暖设备的,发给补贴,列入成本,由各单位的人事部门负责造册。
哪些人能获得取暖补贴?每人该获得多少取暖补贴?对于这些问题,我国目前尚无统一规定,各省市规定也不相同。
以北京市为例,根据《关于冬季职工宿舍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在北京享有取暖补贴的主体为全民所有制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等单位职工。
在长春一家民企工作的赵亮,工作两年了但从没听说过“取暖补贴”。一次朋友聚会,他从在“体制内”工作的同学处得知这项福利,便拿着文件找领导“讨说法”,却被一句“想要工作还是要补贴”噎了回来。
“我们公司按规定该有取暖补贴,也有职工找我问过这个问题,但在前几年找老板商量此事受到批评后,我就不敢再提了。”在长春市某民营企业做人力资源经理的张女士告诉记者,对民企来说,取暖补贴发与不发是老板说了算,“吉林省发放这项福利的民企可谓凤毛麟角”。
对于私营、民办企业是否给予职工取暖补贴,我国法律并无强制性规定,这些企业可以根据经营状况自己决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明确提到了“供暖费补贴”。这就意味着取暖费属于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取暖补贴就是国家机关以及企(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一项福利。
对于全民所有制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等以外的单位,取暖补贴是用人单位向员工发放的一项福利,其有权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决定是否发放,不具有法律强制性。
这些用人单位若因为“取暖补贴”与职工发生纠纷,如果职工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拖欠自己该项费用,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索要取暖补贴,对仲裁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用人单位和职工关于取暖补贴没有约定,职工无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取暖补贴,且此类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
VIP:0534-559 7777
营销中心:湖滨南路与新河路交汇处
发展商:德州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