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处方审核是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运用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规范等,对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处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调配发药决定的药学技术服务。本共识所称处方包括门诊纸质处方、电子处方、病区用药医嘱单及互联网处方。
处方审核依据:
处方审核依据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药品说明书、国家级学会/协会发布的经国家卫生健康管理部门认可的诊疗规范、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和国家处方集等。
药品说明书作为适应证、禁忌证、常规用法用量等的重要依据;诊疗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和临床路径作为各专科用药规范的参考依据;权威数据库和专著,例如Micromedex和《马丁代尔药物大典》主要用于提供超说明书用药等的依据。
处方审核内容:
处方审核内容包括处方合法性、规范性和适宜性。
处方审核步骤:
第一步:形式审查,核查处方的合法性与规范性。
第二步:关注是否为特殊人群,并排查是否存在相关禁忌。
第三步:判断处方用药与诊断是否相符。
第四步:需要皮试的药物,是否皮试并注明“皮试阴性”。
第五步:检查是否存在重复用药或有严重不良后果的药物相互作用。
第六步:检查给药剂量、给药频次是否正确,日剂量总和是否适宜;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是否适宜。
第七步:检查开药数量、天数与疗程是否符合医保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
注:开展处方前置审核的医疗机构审核步骤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但应该覆盖上述审核内容。
处方审核结果:
处方审核结果分为合理处方、不合理处方两类。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合理处方可进入调配发药环节;不合理处方应当告知处方医师,建议其修改或者重新开具处方;处方医师不同意修改时,应当请医师双签字后,药师记录备案并纳入处方点评;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配,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应拒绝调配的情形包括: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合法性及规范性存在问题。
2.需要皮试的药物,未做皮试或未给出皮试阴性的结果。
3.存在禁忌证用药,如特殊人群用药禁忌等。
4.剂量、频次超出安全范围。
5.超说明书用药未在本医疗机构备案且证据不充分。
6.药物间存在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配伍禁忌或相互作用。
7.有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重复用药。
8.其他违背处方管理办法的不合理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