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又带来好消息,
即日起,
北京交警路面开的罚单
可以“扫码”缴款
啦!
10月22日,交管部门推出服务新举措——机动车现场处罚、非机动车或行人现场处罚,以及交管“12123”平台(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均开通微信、支付宝扫码便捷缴款新渠道,为广大市民群众办理交管业务提供便利。
交管部门在机动车现场处罚决定书上增加了缴纳罚款的二维码,10月22日起,当事人缴纳交通违法现场处罚罚款时,可以按照原有渠道缴纳罚款,也可以选择通过微信、支付宝扫描机动车现场处罚决定书上的二维码进行缴款。
但需要注意的是,现场处罚决定书上缴纳罚款二维码有效期为4小时,当事人在现场处罚决定书生成后4小时内,可自愿选择通过微信、支付宝扫描该二维码缴纳罚款。如果超过了4小时还未缴纳罚款,当事人就只能通过原有渠道缴纳罚款。
今后,民警在对非机动车或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处罚时,会询问当事人是否自愿选择通过微信、支付宝扫描支付。如当事人同意,民警会在其移动警务终端上选择“支付二维码”方式,当事人通过微信、支付宝扫描该二维码后,该笔罚款便会后台实时到账,免去市民缴纳现金和民警找零等环节。
目前,门头沟、大兴、顺义、平谷、延庆、怀柔及密云区,非机动车或行人交通违法现场处罚暂时尚不能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罚款缴纳。
自10月22日起,市民在使用交管“12123”平台缴纳罚款时,进入平台的支付界面后,在原有的“银行卡缴费渠道”选项下方,会新增一个“微信、支付宝缴费渠道”的选项,群众在点击“微信、支付宝缴款渠道”选项后,仅需要4个步骤就可以完成缴费。与“银行卡缴费渠道”相比,缴款时间缩短,为市民缴纳罚款提供了更多便利选择。
交管部门正在逐步为全市各交通执法站推广配备新式自助执法终端。使用该新式自助执法终端,群众可通过扫描身份证,实时关联、获取违法信息,实现免输入,并支持微信、支付宝和任意银行卡缴款,违法查询、罚款缴纳更便捷,支付渠道更多样。但目前,海淀、丰台、石景山交通支队执法站已陆续试点配备该新式自助执法终端。
步骤一
步骤二
步骤三
步骤四
步骤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