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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营造
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哈密
交警对典型
违法
案例进行曝光,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
,
让
我们看看曝光了哪些案例
吧!
12月23日,努某驾驶新LC***5日产轿车在哈密市伊州区爱国北路由南向北行驶时,撞向中央隔离护栏,执勤民警对努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检测值为14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随后,民警将努某带至哈密市中心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2月2日,哈密市
巴里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三塘湖中队在三塘湖镇乡镇道路巡逻时,查获驾驶员
田某酒驾,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田某进行酒精检测,检测值为24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巴里坤县三塘湖镇卫生院进行抽血检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2月3日,哈密
市巴里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报警称,灭某驾驶新L3***F轿车行驶至巴里坤县城一酒吧门前,撞向酒吧店门后逃逸,继续沿汉城西街由西向东行驶时,被执勤交警查获,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灭某检测,检测值为20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将灭某带至巴里坤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2月8日,哈密市
伊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报警称,宋某驾驶粤
LN***U小型机动车
由东向西行驶至牛东路12公里加200米时,与王某驾驶
新LA***9小型机动车左转时发生碰撞,造成双车受损,民警对双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王某检测结果为0mg/100ml,而宋某检测结果为7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2
月
19
日,
哈密市巴里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松树塘高速中队
民警
在国道G335线执勤时,查获新LN***9客车
驾驶
员宋某无证驾驶机动车
。
随后
,执勤民警
对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讲解了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
并依法对宋某进行处罚,对机动车进行暂扣处理
。
12
月
24
日,
哈密市巴里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海子沿中队在国道G335线执勤时,查获新L0***6的小型货车
驾驶
员阿某无证驾驶机动车
。执勤民警对
阿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
对阿某进行处罚,
对机动车进行暂扣处理
。
12
月
5
日,
哈密市巴里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海子沿
中队
民警
在辖区国道G335线执勤时,查获新LL***6的小型汽车
驾驶人
王某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
机动车,
执勤民警
对王某进行批评教育,经了解,王某于2023年因驾驶报废车辆上路,驾驶证被吊销。最后,民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对王某处以2000元罚款的
处罚
,对机动车进行
暂扣处理
。
12月17日,哈密市伊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巡逻组队在国道G335线黑山头路段巡逻时,发现川AD***0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室核载2人,实载4人,存在超员违法行为,民警随即对车辆截停,告知驾驶员王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驾驶员王某处200元罚款,驾驶证不计分,对超员乘客进行安全转运。
12月2日,哈密市巴里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河中队在国道G575线执勤时,发现豫ED***7重型半挂牵引车存在货车违法载人情况,随后,执勤警力对驾驶员王某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
12月20日,哈密市伊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巡逻组在伊吾县县城定点执勤时,发现豫J6***9皮卡车存在货车违法载人情况,随后,执勤警力依法对驾驶员刘某进行了处罚,对违规乘载乘客进行了妥善转运
。
12月14日,哈密市伊州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国道G312线西山乡路段巡逻时,发现新L3***8重型自卸车疑似超载。经查,驾驶员张某驾驶重型自卸车核定载质量31吨,实际载重72.24吨,超载比例为133.03%,执勤民警联合伊州区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依法对张某进行了处罚,对机动车进行暂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