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的超长假期就要结束,
你的朋友圈是不是被各种风景照、美食照填满了?
不管你是在旅行,
还是在家宅着,
你都是幸福的。
因为有这样一群人,
他们还在上班,
比如,小编!
不过,还有比小编更惨的!
前几天,杭州萧山一姑娘发帖说:
私企是否大多不按国家规定放假或发放加班工资?
了解到萧山XX公司十一以及中秋放假的安排是1号2号放假,3号4号正常上班,没有加班工资。
9月25日强制员工通宵加班,员工请假不批,不去加班扣工资。
听说有些私企都是这样的,不按规定放假,不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难道就没有办法可以监督这些公司企业吗?
根据网友贴出的通知,该公司的放假时间是10月1日-2日,远远少于国家法定的8天假期。
而在此前,公司安排加班,有员工未参加被罚了500元。
网友也把此事反映到了萧山网络问政平台,已被萧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据人社局回复,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将此事立案,并按规定程序查处。
在一个有关长假放假天数的统计中,近5000名网友参与了投票。
有35%的网友表示公司给足了8天假期,也有28%的网友说一天都没得放,有超过一半的网友放假天数在4天以内。
对于这位姑娘所说的情况,不少网友则表示,这样的情况很普遍,更有人说自己一天都不放,也谈不上有任何加班工资。
yann:
算了,私企就是这样的,我以前也碰到过的,十一没假期,上班没加班工资,请假就要扣工资。
坑你没的商量:
哎,都是这样,我们厂什么都不发,放假也不放,工资还没加倍,这叫人怎么做啊。
一抹茶:
哈哈哈哈,我10月2号到7号天天上班。
金爱雅:
比我们一天都不放假的要好多了,法定假日在我们厂里压根什么都不是,就跟平常日子一样,什么三倍工资听都没听到过,夏天车间里温度40多度高温补贴也不发。
也有人觉得,不放假是公司业绩好,总比经常放假没工资的强。而有些公司不能做到按法定节假日放假也是形势所迫。
罗卜有吗?:
说明是个好企业,有前途。要是跟有些厂似的一个月做三休五的估计工作早就辞了,工人只有上班才有钱,别身在福中不知福。一个无所事事的公司会有前途的吗?
吻别:
订单生意,放假老板亏死了。货没有,货钱就拿不到,如果按《劳动法》做百分之90的私企做不到的。
随我心意:
也不是私企都这样,有些私企还是正常放假的。还有就是,部分国企和事业单位也是要日常加班的,国庆加班都很正常。
你清楚值班和加班的不同吗?你知道调休和补休的区别吗?你能算出双节加班,公司该支付你多少加班费吗?一睹为快!
1.工作特点和工作任务不同
值班是因一定特殊原因,由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内承担一定的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如看门、接听电话等。
加班是因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由劳动者在原工作岗位和非工作时间继续从事本职工作。
2.时间限制不同
值班并没有时间长短的限制。
加班必须受《劳动法》规定的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的限制。
3.工作报酬不同
值班的报酬标准法律上也无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按照单位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加班报酬是受《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直接规范。《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一般而言,值班待遇比加班待遇低。
然而,不容忽视的是,实际工作中,很多用人单位对《劳动法》贯彻落实不到位,不给或少给加班费,肆意调整加班费计算基数及标准。部分用人单位故意模糊“值班”和“加班”的概念,将“加班”称为“值班”。这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
1.何为调休?
调休,从文义解释看,是调整休息时间的意思。从我国现行规定看,国务院有权调整全民的休息时间,企业有权调整企业内部的休息时间。
国家级的“调休”,其实主要用于节假日挪假,是指将某个特定的公休日调到其他时间(一般是往后调),这和“补休”性质是不一样的。“调休”是国家利用公权力直接改变了公休日的日期,将一个不属公休日的日期直接改为公休日。
对于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职工,企业可以采用调休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六条规定,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2.何为补休?
补休,顾名思义,是弥补休息时间的意思。是指该休息而未休时,事后用其他时间来弥补之前该休而未休的时间。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将“补休”写入法律。《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所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补休”是用来弥补劳动者在休息日正常工作而失去的休息时间。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
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用补休代替加班费!如果工作需要,节假日被安排加班也是不可避免的。但只要给足了加班费,万事能商量。
针对通常情况而言,只有休息日(一般是周六日)的加班才是可以安排补休的(如果不能补休,就得给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的加班,依然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放假安排,今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
10月1日至10月3日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按300%算加班工资。不能用补休代替加班费。
10月4日是中秋法定节假日,按300%算加班工资。不能用补休代替加班费。
10月5日、10月6日是调休,加班且无补休的,按200%算休息日加班工资。
10月7日、10月8日是周六、周日,加班且无补休的,按照200%算休息日加班工资。
这个假期,你加班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