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为了规范售电公司参与市场交易的行为,四川经信委等四部门制定了一份售电公司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指导意见。2017年四川开始售电公司的准入工作,并在2017年下半年进行了试点园区的售电公司代理交易工作,今年四川电力市场交易规模放大至
550亿千瓦时
(点此阅读)
,售电公司也将全面参与市场交易
(除趸售区电力用户,该类用户作为一个整体参与市场交易,暂不受售电公司代理)
,在这关键的节点,四川此次制订了该意见也算是给售电公司提供了一份非常全面的通关手册了,毕竟这份暂行的指导意见涉及
售电公司运营、批发交易、零售交易、结算
等多个方面。
今年四川售电公司除了
可以通过四川电力交易中心进行多种交易方式的省内购电,还能通过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进行跨省跨区购售电
,这是继山东、贵州等多个省份后明确说明售电公司可参与跨省跨区购售电的省份。
晶见认为,这是电改不断深化改革的必然结果,从售电公司的角度来看,既能丰富电源的选择,也能获取更廉价的区外电源,从资源调配的角度看,这有助于促进清洁能源的消纳,不管是川电外送,还是区外新能源的消纳,都具备同等的意义。
当然了,回到四川的售电公司批发交易,售电公司可以按照电压等级、用户地区归属用电类别划分不同的交易单元参与交易。
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之间的交易暂时按照
“固定价”
方式约定交易电价,未来将引入更多的定价方式。除此之外,
四川售电公司还需要做好准备,未来将引入履约保函
,按照各省通行的规则,保函缴纳的金额就与售电公司的信用等级联动,这就要求四川的售电公司要注重自身信用建设,比如前不久被四川能监办通报的
冒充大用户行为
极有可能影响售电公司的信用评级,这可能导致保函金额的缴纳比例上升。
想要了解详细的通关细则,可以详细阅读以下原文件: